→ Dark2001:您舉的例子拿專長去點就好,並不需要兼職。 09/14 11:44
→ Dark2001:看您的文章,很清楚了表達了要樣樣通樣樣強。 09/14 11:45
→ Dark2001:敢問,這不是PG是什麼? 09/14 11:45
→ Dark2001:又要能如法術職施法,又要高技能點,叫其他兩者上吊啊? 09/14 11:47
您可以告訴我該怎麼點嗎?我想不出來
您這樣講,彷彿我說要法術就代表要跟其他所有同等法師有同樣的法術格;
彷彿我說要技能就代表我想要把所有技能都點到跟同等盜賊一樣高
您腦內稻草人紮好了,現在打稻草人打得很高興嘛?
我說都要,當然是有取捨之下的去選擇
兼修的角色當然兩邊都會比較弱
當然法術會比同等的法師少啊!
當然技能會比同等的盜賊低啊!
但我說「有法術」時有代表我要施法者等級全滿嗎?
我說「有技能」時有代表我要樣樣人物等級+3嗎?
雙修兩者都弱這根本就是不必贅言的吧?
您會如此認定,不是架了稻草人自己打是怎樣?
重要的只是要「都」有不是?
這不兼職要怎麼做,我真的不知道
(況且兼職在角色形象上也比不兼職更符合)
反對PG我懂,我自己也很討厭PG玩家
可是角色和數值的符合本來就是規則該提供的事
不然真的不要規則比較好
還有拜託,別再自己架稻草人了,被冤枉感覺很討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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