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 中文翻譯、自製與中文出版的矛盾 - 桌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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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oah
at 2014-01-30T07:31

Table of Contents

大家喜歡講什麼「情、理、法」,
那麼就「情、理、法」一項一項來檢視。




於「情」

如果可以讓對方感到被尊重,那麼「為什麼不」事先告知一聲,讓大家感受好一點?
難道就因為你所主張的「合理性」,主張「對對方有利」,
你就覺得可以省略事先告知,就算冒犯了對方也無所謂?

以追女孩子為例,你當然有在大庭廣眾下宣佈你喜歡誰的權利,
你當然可以送她禮物,再主張收禮物又不吃虧。

但只要對方不喜歡,你就無法改變你冒犯她的事實。

「我怎麼知道妳會不喜歡?」
如果你不打算繼續追她,你大可這麼說,
然後反過來怪罪她不懂你的「熱情」與「真心」。

但如果你至少還想和她維持友好關係,
至少要在你自覺冒犯了她之後,和她道個歉。

和原作者溝通這件事遠比了解女孩容易,那麼你為什麼不先去作?

這只是一個小動作而已,就算你事先忘了作。
對方已經表達覺得被冒犯之後,
就算你在「理、法」上站得住腳,你還是可以和對方致個意,
讓對方覺得心情被尊重。
而不是在這裡裝無辜裝可憐,要大家「同情」你的一廂情願。

如果你真的對「不好意思冒犯了你」感到歉意,那麼就誠懇一點,
而不是擺出「我又不知道這會讓對方不高興」的姿態。




於「理」

面幾篇看下來,所謂「合理性」的立場也不過是一種「效益主義」的主張。
簡言之,只要某件事是對大家有利的,不須經過對方的同意,我就可以去做。
但在實務上,「效益主義」受到很多限制,尤其是在涉及侵犯人權或財產權的時候。

效益主義的用法是這樣,當某件事沒有涉及人權與財產權的侵害時,
我們可以從A方案或B方案當中,選擇一個對整體來說最有利的去執行。
但是當涉及人權與財產權的侵害時,
我們就必須嚴格地舉證有足夠大的公益性或急迫性。

再者,當對方覺得自己的利益被侵害時,
你沒有就這個案例去提出嚴謹的數字或證據,
只是模模糊糊地舉例來說明「我是在幫你耶!」
這也是很奇怪的。

當然你會說,我只是個熱心的消費者,我怎麼有能力去做舉證的工作?
是呀!如果你不明白這裡面可能的風險,就不要去做!
畢竟你做了之後,這可能的風險和損失是對方在承擔,你只是在旁邊嘴砲而已。

如果出版商或作者評估得失後,覺得你做的事對他們有幫助,也同意你這麼做,
這是皆大歡喜的事。

但要怎麼評估這些得失,不要去承擔這些風險,那是出版商或作者要作的決定。
你沒有權利幫他作這個決定。



另一種主張「合理性」的技巧把是廠商和消費者的立場切開。

首先不要誤會一件事,「消費者的便利性」並不等於「消費者的權益」。
出版桌遊作品的同時並不包含「必須授權其它人自由翻譯規則」來保證消費者的權益。
簡單說,如果這件事沒有「必須性」,那就只是作者或出版商的「體貼」,
而不是消費者的「權益」。

再者,出版商、作者、消費者三者並不是你死我活的零合遊戲。
從個案來說,以一夜狼人和情書為例,這兩款遊戲因為配件簡單,
自製門檻極低。只要有詳細的規則說明,即使不使用任何美工圖片,
也可以用卡片上寫文字的方式自製一套遊戲。

不須辯駁的是,只要一套遊戲被自製了,潛在銷售量就會少一。
只要銷售量低到一個程度,以後出版商就不敢出版這些配件簡單的遊戲,
以後大家就等著花大錢買那些配件華麗的「收藏品」。

不能老是用那些困難自製的遊戲來舉例說,翻譯規則促進了多少銷售量。
對配件簡單的遊戲來說,所承擔的風險和損失是不能放在同一個天平上的。
如果你沒那個能力去衡量其中的利害得失,並說服出版商同意你這麼做,
就不要擅自幫別人決定,他可以承擔什麼樣的風險。




於「法」

如果你真的覺得自己法律上站得住腳。
那麼就不用擔心對方寄給你警告信甚至是存證信函
也不用在這裡唉唉叫說「合理性」多重要,
或是廠商用法律欺負消費者。




我是不是太認真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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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桌遊

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14-02-03T21:19
推認真!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14-02-04T03:28
得到作者的同意其實反而不是重點 而是出版社不同意
Odelette avatar
By Odelette
at 2014-02-04T06:20
作者通常樂於更多人玩到遊戲 出版社通常只關心商業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14-02-05T11:26
利益 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是分開的(遊戲販售權利
賣給出版社的情形下)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4-02-07T09:11
我覺得不用想太多也不用講太多~討論空間本來就不大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4-02-10T18:54
這不過就是"有權的人"說Yes or No而已,當"有權的人"
說No,什麼都不行...這裡的權是指財產權而非權勢。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14-02-13T06:47
你舉一夜狼人和情書 但者兩款 網路上都有原文版規則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14-02-14T10:43
你的論點是分享翻譯規則->可能自製-> 造成廠商損失
請注意 按原文翻譯才會侵害改作權 如果是自行重新編排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4-02-19T04:44
撰寫的規則 是不侵害著作權的
Odelette avatar
By Odelette
at 2014-02-23T12:11
推這一篇~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4-02-25T12:27
所以你影響銷量 推論禁止翻譯 是不合理的 除非你主張完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4-03-02T11:57
全禁止流程介紹 自行編寫規則 (這寫都合法)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14-03-05T09:42
有人喜歡推廣法律知識(?) 讓人不敢分享規則 有人喜歡宣傳
消費意識 這是個人自由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14-03-05T14:49
司法院可以查詢全國判決 我搜尋關鍵字 說明書 規則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14-03-07T11:20
著作權法 沒有找到因翻譯被起訴的案例 但這裡似乎已有"實
務見解"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4-03-10T17:21
雖認真但內容卻毫無討論的價值 實在可惜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4-03-14T06:17
但是有因使用圖片而被起訴的案例,還是要注意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4-03-16T01:27
有篇判決是說 電玩攻略使用遊戲畫面 判決無罪
Ina avatar
By Ina
at 2014-03-19T12:26
因為攻略中使用圖片 不損害廠商(不確定有無記錯)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4-03-23T23:53
實務上有問過智財權律師,圖片必須使其不能翻製販售才安全
不然基本上是交給原作者判斷,所以很多書籍都是把圖縮小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4-03-27T06:19
真的有意願想了解的把問題拿到PttLifeLaw版問吧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14-03-28T09:23
fin兄,沒有人想告你,至少我不會。我個人的想法,只是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4-03-28T12:12
覺得翻譯前告知作者是一種尊重。翻譯這麼難的事都能做了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14-04-02T09:29
寫封Email應該相對容易吧?還是你極力避免作者親自道謝?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4-04-03T07:52
如果作者其實不願意,你仍要主張法律上的權利,對方不悅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4-04-04T00:19
你也無所謂。這樣算是你的勝利嗎?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4-04-07T03:29
To J大 今天會有這串討論 就是某出版商 請原原PO撤下中文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4-04-11T09:56
翻譯 所以我PO文想說的重點 不是在事前告知與否 而是當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4-04-14T18:29
原版規則著作權人禁止玩家自行翻譯時 我仍然認為玩家應該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4-04-17T00:29
要有權利自行翻譯並分享 並可以消費者身分主張合理使用
Adele avatar
By Adele
at 2014-04-18T01:48
原版規則的圖文 亦即不會違反著作權法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4-04-19T15:34
合理使用這四個字的意思代表原作者的意向為主,不是再製方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14-04-20T11:44
抱歉 上面那段有誤 第2行的"我PO文.."之前的是多打打錯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4-04-23T00:57
自行翻譯固然沒有問題,但分享這些資訊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
Rae avatar
By Rae
at 2014-04-25T03:22
所謂有心人 應該是盜版或沒購買遊戲而自製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4-04-26T07:49
有興趣的話可以另外聊
Daniel avatar
By Daniel
at 2014-04-29T16:04
我是認為盜版商有能力自己翻譯規則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4-05-01T06:01
至於自製遊戲的人 大慨原本就不會買

今天玩阿瓦隆湊人數時遇到電競名人!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14-01-30T02:03
今天因為有桌玩家想要開阿瓦隆,但要開角色需要多一點開才有趣 所以就坐下來玩了,在玩樂的期間不斷聽到友人一直露出嬌羞的表情 並看著另外一個玩家 後來才得知同桌一起阿瓦隆是台北暗殺星TPA的隊長  傻笑BEBE!!! 第一次跟電玩名人一起桌遊實在很興奮!連我都莫名的興奮了! bebe玩遊戲很快能抓到訣 ...

招財進寶 國產遊戲 開箱 介紹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4-01-30T00:33
http://adit.pixnet.net/blog/post/55737228 圖文好讀版 --------------------------- (圖) 大家新年快樂,這次要介紹一個過年最應景的桌上遊戲, and#34;招財進寶and#34; 上圖為此遊戲的外盒,金光閃閃的元寶,光擺在家裡 ...

論 中文翻譯、自製與中文出版的矛盾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4-01-29T22:52
其實我不太懂為何要吵規則翻譯侵權的問題? 就我的想法,當我買到新的遊戲,說明書是什麼文字一點都不重要阿?既然同樣是花時間翻一篇中文規則,我為何不把它寫成一篇更好玩的規則就好??何以要認定這組配件只能照原出版社的規則玩?這不見得有發揮這組配件的最大樂趣嘛! 當然,當我把超好玩規則寫完的時候,我同樣會把超好玩 ...

花蓮玩矩陣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14-01-29T21:58
最近剛好入手了 不過對這個遊戲還不是很懂 有會玩的朋友可以帶一下嗎 時間是初一 地點花蓮市 可私訊我 謝謝... - ...

迷霧山城開箱

Olga avatar
By Olga
at 2014-01-29T21:53
今天終於收到期盼已久的迷霧山城啦\O/ 好讀http://www.ptt.cc/bbs/BoardGame/M.1391003638.A.8F1.html 首先是盒子的外觀 http://i.imgur.com/H1sNCG5.jpg 其實盒子沒有很大 不過滿有份量的 內容物一覽 http://i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