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遊戲歷史學家的觀點 - 模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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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rspicu (.)》之銘言:
: 標題: [閒聊] 一位遊戲歷史學家的觀點
: 時間: Tue Mar 22 15:37:3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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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share.inside.com.tw/posts/2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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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法律上的疑問這篇就寫得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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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式本身無問題 法院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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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不久前的一篇討論 雖然最後自d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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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16-03-24
感謝
Adele avatarAdele2016-03-25
如果你要說"玩"模擬器有法律爭議 沒問題 但模擬器存在
本來就沒啥問題 邏輯要很清楚這點 這就像是 你不能因為
Megan avatarMegan2016-03-26
刀子可以拿去殺人行兇 而說刀子是犯法的這樣
Ursula avatarUrsula2016-03-27
也不能說mp3 player和mp3壓縮技術可以播放非版權音樂
Yuri avatarYuri2016-03-29
所以MP3 PLAYER和MP3邊解碼技術是違法的這樣
Ingrid avatarIngrid2016-04-01
另外 這種話題大概是好多年前就炒冷飯炒到爛了
Sarah avatarSarah2016-04-03
通常是沒啥話好講 又想表現出自己很有想法或是懂
才會把這老議題拿出來重炒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4-05
R4卡官司打了幾年知道嗎? 為啥大廠恨得牙癢癢
R4卡還可以活得那麼久 就是因為燒錄卡本身並無問題 但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4-08
也的確導致大廠經濟損失 但並不是這技術有啥問題
Agnes avatarAgnes2016-04-12
因此這判決其實爭議還是非常多 簡單來說 如果依此類舉
電影廠商是不是可以可以去告賣光碟燒錄機和燒錄片的廠商?
Kelly avatarKelly2016-04-13
真的有問題 官司可以拖到6.7年? 如果R4是販賣版權ROM
搭配燒錄卡 那判決馬上就下來了
Regina avatarRegina2016-04-13
你舉的例子有問題 就算絕大部份人拿模擬器玩免錢的 還是與
模擬器程式誕生的目的不相牴觸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4-15
很多人邏輯上的盲點就是一直拿不當使用的例子想否定掉某物
誕生的意義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4-18
舉食品添加物當例子是個很大的錯誤,從空集合所完成的
模擬器本身並沒有任何危害他人的潛在誘因,癥結還是在
使用者本身…就像o大所講的,模擬器的功能不僅僅是在
跑遊戲,是使用者先入為主把它遊樂器化加上違法取得遊
戲才讓模擬器蒙上一層灰,至於二手菸的例子就更不用說
了,這純粹是臺灣法源落後,很多國家對於二手菸的規範
可是比毒品還嚴格…
Lily avatarLily2016-04-21
模擬器拿來玩遊戲這論點是end-user的看法跟行為不代表作者
的初衷 對作者來說模擬器就是一種技術力的展現與延伸跑商
業遊戲不是最終目的如果沒把這點弄清卻老以為模擬器只是免
錢的遊樂器那你永遠都無法跟上作者的眼界 對模擬器的誤解
也只會與日俱增 至於R4會敗訴沒啥意外看他的端子閘就知道
他是幹嘛的但這跟模擬器是兩回事 把菜刀跟刺刀拿來類比本
身就是一件很無聊的事沒啥好討論的
Wallis avatarWallis2016-04-23
老任對R4還是用不正競爭防止法去提告的
James avatarJames2016-04-26
我覺得djboy大的看法不無道理,是普羅大眾很直覺的看法
Hedy avatarHedy2016-04-29
不過回過頭來審視模擬器和R4的初衷,我想就能看出差別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4-30
R4這個燒錄卡,一開始就是針對盜版所設,其目的在於賺取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5-01
不當利益(以盜版或協助盜版)為主要目的,日本法院若判R4
敗訴,甚至可以判決R4在日本將不得製造或販賣。
Andrew avatarAndrew2016-05-02
似是而非的歪理,今天你合法擁有主機和卡帶的前提下
BIOS跟ROM你也有合法使用權好嗎
Ivy avatarIvy2016-05-07
OP大講的非常清楚 不能拿使用者的行為來講發明者 這邏輯不
Faithe avatarFaithe2016-05-10
但模擬器這程式的初衷可不是為了謀取不當利益來販賣,
Ivy avatarIvy2016-05-11
不要自己用非正當方式取得及使用,就否定程式的合法性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05-11
我想法院若辦定模擬器不合法,恐怕也要判決模擬器不得
編寫,不得散布了吧?若真如此我看會引起很大的波瀾
Xanthe avatarXanthe2016-05-13
R4的案例是,不管是編撰者、製造商和購買者,這三方共同
Donna avatarDonna2016-05-14
的問題都是以此盜版物使自己獲利,故任天堂以不當競爭
條款告訴,並二審獲勝。
Mary avatarMary2016-05-18
但模擬器現況並非如此,即使玩家拿模擬器使自己獲利(花少
Iris avatarIris2016-05-19
量代價就讓自己玩到遊戲),或以不當的行為使自己獲利,
這其實都和模擬器作者無關,問題是使用者,我想法院以行
Emily avatarEmily2016-05-24
為考量之餘,應該也會把這點考慮進去,而不會逕自判決
Jack avatarJack2016-05-25
模擬器為非法才對,否則這有限制自由的問題,所有可能引
發非法的事物都要追本溯源那可不得了了。
Ivy avatarIvy2016-05-28
賣刀的不能賣了,賣瓦斯、賣炭、賣繩子、賣打火機的全都
不能賣了,這點我想法律也必須斟酌才是。
Elma avatarElma2016-05-31
我想大部分模擬器作者的初衷並非以使他人獲利或玩到遊戲
Edwina avatarEdwina2016-06-02
為前提去撰寫模擬器,所以我想以結果來論斷模擬器之合法
性,其說法可能尚待仔細研磨。
Mia avatarMia2016-06-03
不過djboy大也點出這問題,一件無私的器具,若被廣泛濫用
那是否需要程度上的加以限制呢?又,須限制到何種程度呢
Noah avatarNoah2016-06-07
這都是社會漸漸趨於自由後要仔細思考的部分,或許有些約
制對整體來說是更好的也說不定~
Elma avatarElma2016-06-12
「使用」模擬器的合法性 和 模擬器本身存在的合法性
Yuri avatarYuri2016-06-14
是兩回事情好嗎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06-14
R4的兩大問題 1.他不只模擬 還含硬體卡賣錢
Carol avatarCarol2016-06-18
R4也不是因為她是模擬功能就被判,看看端口看看營利...
Lucy avatarLucy2016-06-22
2.他販賣期間 NDS是還在線上的主機 並不是已末路或掛掉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06-25
不是嗎?你想的是滿多 不過沒看到這 摻在一起談不太對呀
Hardy avatarHardy2016-06-28
R4跟模擬器差很遠 不能拿來當例子 你既然對法律有興趣 應
該知道判一個人事物有罪是很不容易的
Ethan avatarEthan2016-06-29
bleem當時出問提能進一步告 剛他搞付費板也有很大關係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7-04
也許界線確實模糊 但當你已經用拾人牙慧方式模擬了
Rachel avatarRachel2016-07-07
還用他賺錢 這當然比較容易被告呀 反過來你不賣錢
不去搞當下線上的主機 原廠要告你的價值就低很多了
不就是這樣而已 有這麼複雜嗎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7-08
你回o大推文的前兩段是對的 第三段開始邏輯就一路錯到底
Hedy avatarHedy2016-07-09
我搞不懂你為何要被一個錯誤類比的例子糾結?模擬器從撰寫
編譯到發布公開source甚至募資要求付費都沒有違法疑慮更沒
有你一開始強調的道德門 你如果有興趣深入可以去參考地獄
齋是怎麼編譯ps模擬器的去了解他的想法跟過程有助於糾正你
對模擬器的錯誤觀感
Hazel avatarHazel2016-07-09
R4有硬體有營利有確切侵害當時正在線上的主機和軟體
Steve avatarSteve2016-07-14
你知道 約翰洛克提出的基本憲法原則「個人可以做任何事情
除非法律禁止 且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 除非法律許可」嗎?
Zora avatarZora2016-07-14
還搞這麼多年才告下來,跟模擬器這軟體本身差非常遠
Edith avatarEdith2016-07-17
在此基礎上模擬器只要「不違法」就夠了
Olivia avatarOlivia2016-07-18
有罪的只會是模擬器使用者跟ROM散佈者 不會是模擬器作者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7-22
吵了十幾年,只好再翻出舊文章回憶一下
http://i.imgur.com/icG5zwT.png
http://i.imgur.com/mRsOzYe.png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07-23
R4是模擬ROM的裝置, 跟模擬器又不太一樣不是?
Steve avatarSteve2016-07-26
模擬器本身沒問題 但你用的ROM跟BIOS有問題
R4之所以出問題跟模擬器一點關連也沒有
這東西已經涉及到對機器本身的破解了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7-31
前面一堆大大有列了 小弟不是專業就不獻醜了
Thomas avatarThomas2016-08-01
rom跟bios會有問題的道理更簡單了 不管這兩樣過不過時
Callum avatarCallum2016-08-02
他還是原廠的所有物 你原封不動的未經原廠許可散佈
不管他是不是老掉牙的東西 原廠要告你是很容易認定的
Kumar avatarKumar2016-08-06
模擬器本身有模糊地帶是因為他有中介性質 因此原廠要告
Erin avatarErin2016-08-10
必須建立在你靠模擬器損害原廠利益的情況下才容易告
Edith avatarEdith2016-08-10
已經不是線上的主機 本來就已經賺不到什麼錢 但是你
模擬太近期的東西又散佈又賣錢 那就活該危險了
Rachel avatarRachel2016-08-13
不要再拿R4當例子了吧 真的不一樣的東西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08-16
就跟你說r4是個錯誤類比了你是在執著啥毀啦?你去比較一下b
leem!跟r4在unfair comoetition官司上的差異就會發現拿r4
來打模擬器根本是自找麻煩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08-19
你拿炸藥來當例子可能都還好一點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8-22
你都說你不是法律系學生了 你大概也不是電資學院的人?
Andrew avatarAndrew2016-08-23
那麼上面一堆專業的大大提出解釋了 你還有什麼好堅持的?
David avatarDavid2016-08-25
因為你連R4是什麼 這個案子到底怎麼贏的都搞不懂啊
Thomas avatarThomas2016-08-28
我看這篇看到R4就一整個問號阿 R4跟模擬器這兩個
指的不是同類型的還可以比!?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8-29
R4跟模擬器很像? 我快笑死了 XDDDDD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8-31
沒有不是很像 這指的根本不是同東西
Noah avatarNoah2016-09-01
照我給的關鍵字提示去翻翻老外寫的文章別再胡說八道啦!!!
Andy avatarAndy2016-09-03
你怎麼還是不懂 不能拿使用者的違法行為說發明者違法
你的邏輯老師時常請假齁?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09-04
可以說一下閣下的專業背景是什麼 讓大家崇拜一下嗎?
Noah avatarNoah2016-09-05
出發點明明就不一樣搞不懂你幹嘛扯在一塊講實在是....嘖嘖
Noah avatarNoah2016-09-06
R4跟模擬器完全不像啊大哥
Bennie avatarBennie2016-09-09
erspicu轉po這新聞就是講模擬器(跟作者)無罪 你一直講
Yuri avatarYuri2016-09-14
使用者有罪 不覺得哪壺不開提哪壺嗎?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9-19
講模擬器違法就是等同於講作者違法啊
Daniel avatarDaniel2016-09-22
就跟你說bleem!跟r4在unfair comoetition官司上的差異啦是
在沒告啥毀啦XDDDD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9-26
各位可以停了 2ch的retro串裡面很多都是這迴路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9-28
你既然想提醒大家 玩模擬器可能觸法 那跟模擬器本身違法
是完全不同一件事情
Connor avatarConnor2016-09-30
明明就大家都看成這樣子
Kyle avatarKyle2016-10-02
你就聽我一勸去看看地獄齋的網頁跟兩者在unfair comoetiti
on官司上的評論不要一直鑽牛角尖鑽到自己跳針還不自知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10-04
明明之前在版上發了那麼多好文 到底是在堅持什麼?
Madame avatarMadame2016-10-06
幹嘛一直糾結r4阿?本質就差很多怎麼能扯在一起= =
Ursula avatarUrsula2016-10-07
我看懂了 你是在講散佈模擬器是違法的 那就代表你還是不懂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10-10
不能以使用者的違法行為說散佈模擬器違法
Olivia avatarOlivia2016-10-15
以前面大大的例子就是賣水果刀的店家 就算刀子被拿來殺人
也不干賣水果刀的店家的事
Yedda avatarYedda2016-10-18
簡單一句,R4+emu+rom+散佈 通通綁在一起整個混淆(完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10-20
用C4就得了
Jake avatarJake2016-10-21
我想原PO也只是好心提醒,並沒說模擬器一定違法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10-22
基於我國法官也有襲胸10秒判無罪這種案例,別太鐵齒較好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10-22
我目前也有在以超龜速開發某個可能會有問題的老模擬器
Hedda avatarHedda2016-10-22
老實說,原PO說的我也有考慮過,當自己是事主時看法就..
Jacky avatarJacky2016-10-25
阿罐模擬器嗎
Edwina avatarEdwina2016-10-26
好在因為開發速度實在太慢,當前根本沒必要考慮這問題XD
等有點成果再說吧,沒成果也只是空談,沒意義
Kelly avatarKelly2016-10-29
其實說真的,除了上面說的國產主機外,大部分遊戲主機
Queena avatarQueena2016-10-30
廠商不會刻意想告模擬器作者(除非太高調拿來賣錢),
Mia avatarMia2016-11-03
R4的例子有點不一樣,但是要說就是包ROM拿來賣錢和專利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11-03
設計的關係。 如果只單就EMU本身其實贏了也沒多少好處
(對主機廠商而言)。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11-07
我想起老外也常常在爭論的abandonware(絕版軟體),不過
Selena avatarSelena2016-11-09
可能跟EMU也是不同所以就不細說了。
Selena avatarSelena2016-11-12
然後我是覺得除非有完全判例是EMU作者有事(無販售牟利
Enid avatarEnid2016-11-13
或使用專利技術)不然還是持保留態度。
Ethan avatarEthan2016-11-18
我只想問啦,老認除了在日本告贏R4外還有在哪告贏的嘛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11-21
只在日本的話,我會比較傾向日本為了保護他們自己的企業
從嚴認定啦....但這表示其他國家就ㄧ定會鳥他嘛.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11-21
畢竟單獨R4卡是否侵權應該還有爭議吧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11-21
我記得之前在XX時好像硬改也不算侵權,刷韌體好像就有
Jacky avatarJacky2016-11-21
有點忘了......Y
Kumar avatarKumar2016-11-24
我看不懂你的粟子
Elvira avatarElvira2016-11-28
既然po在公開討論版面 大家點出你的論述有問題的地方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11-29
結果你一直堅持己見 跳針說上了法庭才知道 顯見你只想講
Olga avatarOlga2016-12-02
你想講的 沒打算聽別人說什麼 那這篇文章也沒有存在的必要
因為這裡不是你個版
Andy avatarAndy2016-12-06
也沒那摩嚴重,只是不懂d大為何執著r4這個例子,而且前
面的二手菸跟食品添加物也不對,加上一開始明明是在討
論道德觀,中間就在法律的層面鬼打牆…
Doris avatarDoris2016-12-08
開始放大絕了喔? 不爽不要看就是當這裡是你個版嘛
Tom avatarTom2016-12-08
模擬器是合法的 使用模擬器玩盜版遊戲是違法的
有這麼難懂嗎?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12-12
因為你根本沒打算管別人講什麼啊 那你po在討論版面沒意義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12-16
明明就一堆人點出 你所謂根據新的判例 這個論述是有問題的
Regina avatarRegina2016-12-17
到底怎樣才會理解啊? R4的例子太牽強了
Cara avatarCara2016-12-19
大家都是愛好者,平心靜氣討論不要起爭議…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6-12-21
OMG 你真的混淆得很徹底 一開始那新聞是講模擬器無罪
你要版上的大家低調 這根本是兩件事情 完全不同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12-22
大家都是出來江湖走跳 會不知道玩盜版遊戲違法嗎?
Joe avatarJoe2016-12-25
你都說你不是法律學生 在法律層面真的沒什麼好堅持的了
Rae avatarRae2016-12-29
從你的回覆根本看不出你了解大家的意見啊
Lauren avatarLauren2016-12-31
法律系學生大概也無解…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12-31
那就更沒什麼好堅持了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1-05
可能在未來會被推翻 所以現在要低調 這個邏輯有問題
Hedy avatarHedy2017-01-08
R4不是模擬器,如果哪天真有模擬器作者被告,R4的判例
也難有參考價值
Erin avatarErin2017-01-11
呃…絕版軟體的範疇不不包含模擬器吧???如果你擁有實
體遊戲並自己dmp出來以模擬器執行,這樣完全沒有違法
疑慮,但問題就在這裡:有多少人擁有實體遊戲並具備dum
p的技術?真正灰色地帶是這裡,模擬器本身還是沒問題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1-11
R4比較接近改機,當然改機技術本身是否違法那是另一個
有爭議的論戰,但目前也暫時是傾向技術本身無違法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1-14
R4本身則跟模擬器完全無關,妳今天把R4插在電腦上也跑
不了遊戲,還是會需要一個DS模擬器才能跑載在R4上的ROM
Queena avatarQueena2017-01-14
所以不管模擬器到底是白色還是灰色地帶,用R4的判例都
無法說明
Joe avatarJoe2017-01-14
所以上面一堆大大就是在跟你解釋你「只差個主機」的想法
是很有問題的啊 你自己又說看不懂日文判決只能猜測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1-19
那你通篇的堅持真的就是淪為作文了 因為都是你的自以為
Xanthe avatarXanthe2017-01-22
如同我前面所說 你根本沒搞懂R4是什麼 它為什麼敗訴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01-26
那你的論述全部是沒憑沒據的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1-26
人家拿有憑有據的東西指正你 你就說沒告上法庭還不知道呢
Edith avatarEdith2017-01-29
這是最弱的論述方式
Kelly avatarKelly2017-02-01
今天我講說打手槍會下地獄 人家說我胡扯 我說沒死還不知道
你覺得這是一個正常的論述方式嗎?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2-04
我說未來人口爆炸 可能會禁止生孩子 所以大家現在要低調
地生孩子 這邏輯合理嗎?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2-06
打手槍下地獄的例子超貼切XFDDDDD
Harry avatarHarry2017-02-10
其實原PO只是怕各位玩家太高調搞到最後讓模擬器也被告,
以後他就沒有模擬器可玩, 所以找個拐彎抹角的理由罷了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2-14
重點在於他非常希望以後還有模擬器可玩, 就別再繞圈了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2-18
會不會被告不是在這裡討論出結果就從此拍板定案的
Hazel avatarHazel2017-02-22
猜測………
Sandy avatarSandy2017-02-24
就算打手槍真的會下地獄好了 現在的你打是不打?
Doris avatarDoris2017-02-27
無罪推定原則,就算一個程式只俱備玩ROM的功能
Freda avatarFreda2017-02-28
你還是得舉證他真的取得非法的ROM,但EMU本身無罪
Hedy avatarHedy2017-03-01
什麼 原來打手槍會下地獄不是真的!?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03-01
1. r4是非官方的的硬體 2.r4的功能不是模擬 他是破解加
密鎖 讓你"用主機本身直接執行"備份遊戲 自己跑自己的
軟體不叫模擬好嗎 3.r4是賣錢的 而且有透過店家散佈 4.
日本保護主義比較高 有這麼多侵權條件 才達標被告 你
覺得一般私人樂趣開發的模擬器 有這麼偉大到值得官方
關切嗎?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3-02
不過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沒有任何規範是完美的
Doris avatarDoris2017-03-05
小心不是壞事 只是小心過頭反而像在鬧事
Cara avatarCara2017-03-07
大大,差個主機就是最大的差別了啊!!(抱頭
模擬器模擬的是什麼?主機運作啊!沒了主機還能模擬主
Hazel avatarHazel2017-03-11
機運作的才叫模擬器啊!難道妳以為R4是用DS的硬體去跑
模擬的DS嗎...XD
Eden avatarEden2017-03-13
不見得是鬧事,其實是心裡很期望被徹底說服模擬器很安全
Emily avatarEmily2017-03-18
我們也沒有說模擬器一定不會被告,我們只是在說模擬器
究竟會不會被告,和R4這個例子完‧全‧沒‧有‧關‧係
Selena avatarSelena2017-03-21
還好我是小妹不會下地獄(夾緊緊),阿彌陀佛(  ̄人 ̄)"
其實bleem!的判決結果對模擬器發展是有指標性影響的,有興
趣的人可以看看這篇:http://tinyurl.com/zffg625,雖然不像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03-24
判決書那樣詳盡,但大致說明了這場關於Unfair competition
的lawsuit不成立的一些判決關鍵,同時也算是一種歷史見證。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3-27
春雄要改當春嬌了嗎 XDD
Joe avatarJoe2017-03-30
從頭看下來 看起來最大的問題點只有法律本身
Una avatarUna2017-04-02
既然那麼想要希望模擬器開發不會莫名其妙吃上官司的
話 很簡單 消滅法律 問題解決
Kyle avatarKyle2017-04-04
樓上 所以用我舉的例子講 就是怕下地獄而不打手槍
不對 應該是把閻王幹掉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4-08
為了能安心打手槍而把閻王幹掉 好像可以推出輕小說惹~
Dora avatarDora2017-04-09
感覺會在召喚惡魔漫畫裡出現的橋段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4-10
就算R4打輸官司,充其量也只是一個大廠獲勝的常態,
管司本身就是不對等的情況,能直接連結到模擬器只能
說想像力豐富,更何況你左一句不懂,右一句個人看法
,以法律案例來說嘴確跟本沒看過,那不是廢文嗎?
Adele avatarAdele2017-04-13
樓上 你說他po廢文 他會說你人身攻擊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4-15
R4會敗訴主要原因不是因為他模擬卡帶
是他破了卡帶防拷
Kyle avatarKyle2017-04-17
之前我記得SONY告VPS撤告 是因為一開始他們以為VPS
Tracy avatarTracy2017-04-17
裡面有挪用PS的BIOS的程式碼 結果法庭上作者一開讓
SONY工程師傻眼 因為那些東西很明顯全都是作者群硬幹
出來的 最後只好黯然撤告 買下VPS
Madame avatarMadame2017-04-22
雖然官司結束後一半核心成員轉去微軟做VPC了XD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7-04-24
所以告模擬器或這類破解東西要告贏 還得告對地方
所以部分功力沒那麼變態的作者乾脆就不放BIOS
Erin avatarErin2017-04-26
R大是說VGS嗎?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4-27
但是Dump ROM這個行為在部分國家是違法的(包括台灣)
所以還是要小心
啊對啦 VGS 因為太久所以忘記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05-01
vgs也是滿猛的 土法練鋼
Hardy avatarHardy2017-05-03
現在我記得有一款SFC模擬器也是直接看晶片構造硬幹...
Iris avatarIris2017-05-08
忘記是不是就是BSNES
Leila avatarLeila2017-05-11
是BSNES 直接把晶片磨開看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05-15
雖然現在改叫higan
Harry avatarHarry2017-05-17
雖然電腦已經到跑得動BSNES了 但是HIGAN改到我有點不想用
Carol avatarCarol2017-05-19
RetroArch裡頭包的bsnes,CPU使用率倒是有減少一半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5-23
整串下來太多"未來"不一定會怎樣怎樣的觀點
Harry avatarHarry2017-05-26
有憑有據不是很好嗎? 早點請教就不用跳針跳那麼久了
Hedda avatarHedda2017-05-28
兩者立基點完全不同方向結果你們還自以為是的擠出一個結論
是太閒嗎?你們這場白搭又浪費時間的討論僅僅證明一件事 就
是一般人對模擬器的誤解已經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啦!再說如
果哪天模擬器真的上法院攻防起來vgs跟bleem的判例就會成為
有利的思辨工具到時候誰勝誰負還很難說 最後再奉勸你跟妳
那個朋友:不 要 把 模 擬 器 當 遊 樂 器 點解?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6-01
R4在日本是用 不正競争防止法 告的,不懂日文看漢字也
能大概理解是什麼方向的法吧?我不知道台灣有沒有類似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7-06-03
的法條可以告但間接侵權聽起來和這個不太像?
當然我不是想表達R4就沒有間接侵權或間接侵權肯定告不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6-03
成,我只是想質疑一下大大如何把R4和模擬器的概念解釋
給業者聽的,畢竟不同的理解肯定會推導出不同的答案嘛
Lily avatarLily2017-06-08
如果是用R4=模擬器最多了不起差個主機的概念去傳達,那
得到這兩者能被一樣的法條處理的答案也就不意外了...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6-13
R4在台灣要告的話符合著作權法80-2嗎?NDS版有人說用這條?
Lydia avatarLydia2017-06-15
我去查了間接侵權的要件 應當有誘導 慫恿 教唆他人的事實
才構成間接侵權 那這樣模擬器還是不會違法 因為玩盜版遊戲
的人是自發性的行為
Hazel avatarHazel2017-06-18
再問看看業者
Lily avatarLily2017-06-21
剛看了R4判決書主要是不正當競爭防止法中的透過電磁方法繞
Sandy avatarSandy2017-06-23
過安全檢查後直接藉由主機執行拷貝遊戲這一點觸犯法律
所以R4敗訴 跟模擬器完全無接觸主機這種東西從頭到尾都不一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6-24
樣 所以用R4去比較模擬器完全就牛頭不對馬尾 你是跟哪方面
Cara avatarCara2017-06-25
的業者可以討論出[間接侵權]這個結論的... 話說"業者"是法律
相關還是遊戲業相關 還是兩者皆有? 否則有這種業者嗎??
Enid avatarEnid2017-06-30
抱歉原來是公司法務 專利相關 但即便是專利也有千差百遠的
Erin avatarErin2017-06-30
是跟遊戲業比較接近的方面嗎? 可以請他解釋下硬體軟體的區別
及可能影響的判決嗎?
Jake avatarJake2017-07-05
你補充那幾點還是只能定罪用模擬器玩盜版遊戲的人 不足以
判模擬器有罪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7-05
你開發模擬器 程式碼不偷原廠 不含ROM 也沒有違法呀
Elma avatarElma2017-07-08
提醒立意是好 但硬包在一起危言聳聽 有幫到忙嗎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7-07-08
另外我跟RuinAngel大相同看法 你分不清模擬器跟R4的差別
所以那兩個業者被你誤導
Mary avatarMary2017-07-09
表面是提醒 卻一直講自己的混淆觀念 這樣沒有意義呀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7-12
先說說你基於什麼 把R4的違法部份跟模擬器綁在一起好嗎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07-15
讓我想到以前公司到 XP 還在用 DOS 模擬器跑一些老程式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7-20
問題是侵權這件事法官解釋空間很大呀 叫模擬器一個來擔
Hedda avatarHedda2017-07-20
模擬器沒有收費營利 模擬的是停產的電玩主機 R4則相反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7-21
你有跟業者提到這個不同嗎?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7-23
是不是太看得起它了 那應該被告成功的模擬器應該很多吧
Kyle avatarKyle2017-07-26
有提到玩盜版遊戲是玩家自發性行為 跟模擬器作者無關嗎?
Necoo avatarNecoo2017-07-29
如k大跟我上面都有提到營利還有是不是搞線上主機問題
你有傳達給你的業界有力朋友嗎?
Eden avatarEden2017-07-31
侵權要從嚴認定 我也可以警告買賣中古遊戲的也是違法呀
Megan avatarMegan2017-08-01
要從嚴不分新舊平台認定 危險的行為可多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08-05
另外還有一點 如你所說 你跟版眾互相無法接受對方意見
這沒問題 但是你一直叫大家「別再說模擬器合法」很有問題
Kyle avatarKyle2017-08-05
既然不接受你的意見 你也別管大家了 不關你的事
David avatarDavid2017-08-06
你闡述你的論述 不必管到版眾身上來
Lucy avatarLucy2017-08-11
看得懂嗎? 我跟你意見不合 我捍衛你有主張的權利
但你講你的就好 請別管我
Kumar avatarKumar2017-08-16
你還是混在一起啊 模擬器本身如果沒用到原開發商的
Code完全不會構成侵權行為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08-17
要說「間接侵權」也只有用戶的問題 開發者不可能有事
所以這就是Bleem跟VGS的差異所在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8-21
買賣中古遊戲違法問題已經有判例解決了 不成問題
Selena avatarSelena2017-08-25
求妳先搞清楚R4產品、R4使用的技術、和純軟體模擬器的
區別....
R4產品本身是否完全合法是有爭議的,R4使用的技術(用以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08-29
破解主機的核心,須從官網下載更新)很有可能是合法的,
Hedwig avatarHedwig2017-09-03
但R4把這個技術配套主機使用的硬體(SD卡),和主機使用
的,有版權的軟體(遊戲ROM),販售營利。這整個包起來的
的行為,被告剛好而已,還要這廠商夠大告起來有搞頭才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09-07
被告,還告了好多年才勝訴,而且勝訴後還是一堆山寨R4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9-10
在市面上流竄,說真的再給任社一次機會告不告都是個好
問題XD
Emily avatarEmily2017-09-13
突然想到 業者既然覺得模擬器跟DVD Player一樣 那模擬器
Donna avatarDonna2017-09-15
有什麼好間接侵權的? 我老是用DVD Player播燒錄片 製造商
Carol avatarCarol2017-09-16
換個觀點來看,一堆破解組經常在展示未破解主機上運行
自製軟體或自製系統,大喇喇放Youtube等全球知名網站上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7-09-18
間接侵權?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09-19
也不怕被告啊XD一來告它們沒搞頭二來純技術要告成難度
頗高,說到底還是符不符合公司利益問題XD
Joe avatarJoe2017-09-24
真要搞一堆一二線硬體廠跟遊戲廠財團一起聯手弄出想搞
模擬器的法條草案也不是不可能,講未來是否合法就太遠
了XD
Hazel avatarHazel2017-09-28
如果他們真的要搞模擬器 那微軟第一個出來跳腳吧XD
Dinah avatarDinah2017-10-02
話說那個破解組的自製系統不是有被告的案例嗎?
只是我忘記結果如何了
Harry avatarHarry2017-10-04
挺好奇一件事 什麼樣的情況稱為「合法」
Ivy avatarIvy2017-10-09
模擬器「不違法」卻不「合法」? 然後又被扯上跟硬體的R4相關
Callum avatarCallum2017-10-12
但不管判決書內標明違法的原由(相當於改機) 或運行原理都不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10-15
相同 而且一個曾被告過但兩例都沒有違法 R4卻是違法的
請問關連性是?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10-17
模擬器是「合法」 會違法只有用途
Damian avatarDamian2017-10-21
這篇的原PO說「別再說模擬器是『合法』」解釋卻不通才會想問
Jacky avatarJacky2017-10-25
「合法」應該是指完全無疑慮的,如法條寫死
Agatha avatarAgatha2017-10-25
像刑法規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7-10-26
所以法警奉命執行死刑致受刑人死亡,仍不構成殺人罪
Noah avatarNoah2017-10-29
「違法」就是反過來,刑法的話必須法條寫死
像刑法規定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11-01
所以一般人殺人就會構成殺人罪
Dora avatarDora2017-11-05
但問題是現實世界不是非黑即白,很多東西還是要靠法官心證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11-09
像刑法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
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Ula avatarUla2017-11-12
但是每個學過武術的都叫你遇到事情要先跑
Linda avatarLinda2017-11-14
因為幾乎所有有防衛行為的人,最後都被判有罪
之前看到有人保護女友,還是空手跟拿槍的打,結果也判有罪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11-15
回到模擬器上,法條並未直接說這樣違法(太過細節了)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11-19
理論上只要不用到專利或BIOS的資料,應該也站的住腳
Wallis avatarWallis2017-11-21
但律師是幹什麼吃的?就是專門把白的講成黑的呀
Oliver avatarOliver2017-11-23
我也不知道到底作者被告會有啥下場,可能要看遇到啥法官吧
Kyle avatarKyle2017-11-25
PS.刑法需要法條寫死才會有罪,但民法不需要,就...很尷尬
Puput avatarPuput2017-11-26
R4 ≠模擬器 這樣你看的懂?
Kyle avatarKyle2017-11-30
說白點你的法律觀點黑白到
Ursula avatarUrsula2017-12-01
推os653的講法 這才是有念過法律的人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7-12-05
刑法是採罪刑法定主義
Agnes avatarAgnes2017-12-08
我很好奇的是怎麼整篇都在講 R4?R4 到底
跟模擬器有隃鰜Y?同一時期的 DeSmuME
爽爽玩 rom 還能開硬體加速怎麼沒人提啊
Rae avatarRae2017-12-10
dj大中混亂狀態 竟然連神都釣出來了
Erin avatarErin2017-12-14
您好像沒在聽大家說的東西 如果要您要從嚴認定去問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12-18
違法的事可多了 根本沒完沒了 就算模擬器確實違法好了
Hedwig avatarHedwig2017-12-21
也要值得去告才會有事 你去告一個已經停產20年主機
Steve avatarSteve2017-12-25
模擬器的開發者 有什麼意義嗎?
Madame avatarMadame2017-12-28
說這個不是要大家不要有法制觀念 而是用杯弓蛇影的前提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7-12-29
與邏輯去談犯法的事情 自己不確定又這樣認定 業者不是
Wallis avatarWallis2017-12-30
法官 又一直把他當法官的判例引用 搞不懂您想傳達什麼
Daniel avatarDaniel2018-01-02
再沒常識的人 也知道法律有比例原則這件事 否則每個
Eartha avatarEartha2018-01-05
打官司的都跟您這樣玩 不就可以無限上綱永無止境的鬧了
Carol avatarCarol2018-01-06
現在的社會風氣喜歡虛耗 可能還真有幾分道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8-01-07
燒錄卡跟模擬器本來就兩件事情,同樣的邏
輯就像拿一個酒駕肇事在討論模擬器是否合
法,根本就關他鳥事啊 ._.
Damian avatarDamian2018-01-12
這也能召到神 先拜再說 m(_ _)m
Donna avatarDonna2018-01-15
忘了說 您既然喜歡提R4 他被告成功就是直接侵權成分高
結果你又把模擬器定位為間接侵權 得出模擬器不是合法的
Wallis avatarWallis2018-01-19
那請問不碰到原廠的模擬器要被告到脫褲子 證明你說的
Callum avatarCallum2018-01-22
不合法 要等到什麼時候 可以幫忙問一下嗎
Thomas avatarThomas2018-01-25
也許這世界什麼都可能發生 但要談正常國家的法律
Donna avatarDonna2018-01-29
不可以直接先設定成有罪 再來東湊西湊罪名哪裡來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8-02-03
那還要法院法官立法院做什麼 大家說的算就好了呀
Jacob avatarJacob2018-02-06
玩盜版遊戲是自發性的行為 不會構成模擬器間接侵權的要件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8-02-08
這討論串真熱烈~也有不少激盪的火花~內容算是滿精彩~
Enid avatarEnid2018-02-13
大家也都拿出自己的看法和見解~我覺得滿棒的~
Eden avatarEden2018-02-15
不過其實大家可以緩緩,DJ目前看來以一檔百也是很辛苦
Agatha avatarAgatha2018-02-19
或許他的論點大家認為差太多了,之前我回他的我也不覺得
模擬器在現實點就要算違法之類的,這真的八竿子還打不著
Belly avatarBelly2018-02-20
不過我倒是認同他說的智財權或著作權漸漸在改變的狀況
Ivy avatarIvy2018-02-23
不一定往更開放更自由的方向前進,但這幾年的確是有在變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02-24
化;模擬器的初衷和衍生各種方向,老實說廠商都無權置喙
不過依照大多數人並非研究模擬器而是拿模擬器玩盜版ROM的
Bennie avatarBennie2018-02-26
客觀事實,已廠商的角度來看,不管哪一種都是侵害到廠商
的權益,只是高或低而已,難保廠商幾年後想不開也來場大
Ethan avatarEthan2018-03-01
戰也說不定,搞不好屆時的法律會被朝另一方向解讀也說不
Ina avatarIna2018-03-05
定,創作模擬器沒違法,但廠商或許會已被侵害利益為由,
試圖打模擬器不得散布的官司,我想DJ想講的是這點
Emma avatarEmma2018-03-06
不是不懂他的意思 只是1.他的違法要建立 必須從嚴認定
否則他就不叫間接了(雖然我覺得罩子放亮點的模擬器
Joseph avatarJoseph2018-03-08
誠如舉例相近的MP3和PLAYER的例子,難道廠商要告寫PLAYER
Tom avatarTom2018-03-08
開發者跟使用者根本很難有可以被切入告到的地方)
James avatarJames2018-03-10
2.拿R4這種張揚的例子救援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3-12
的人嗎?當然不可能,但是MP3可製作源非常多,許多軟體
都可以將音頻轉換或儲存成MP3,自己的錄音檔,授課的,短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8-03-12
訊的,自主剪輯等...播放器播的MP3不一定都是版權物
Annie avatarAnnie2018-03-14
如果一般模擬器的使用 可以成為侵權判例 那也OK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8-03-14
但模擬器要執行的對象可以說都是版權物,而且也不是開放
給任一個人來編寫遊戲,這對於廠商來說,的確是有損傷到
Yuri avatarYuri2018-03-18
那接下來可以開罰的對象 就是包山包海了
Leila avatarLeila2018-03-20
權益,但是否就能算是侵害到智財的部分我不懂就沒法評論
Oscar avatarOscar2018-03-22
杯弓蛇影在法律上並不能證明什麼 那是民粹鬥爭在用的
結論一下跳太多 恐怕才是這串的問題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8-03-23
了,也就是說以程度來區分,模擬器執行的對象(ROM)看起來
是比播放器要播的對象之一(MP3)更有單一的指向性就是了。
Damian avatarDamian2018-03-23
廠商若以此為基點不見得就不能在打上幾年,雖然可能不見
這種官司的效益何在就是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8-03-27
o大 真的不能用使用者的行為來定模擬器作者的罪
Sandy avatarSandy2018-03-29
作者既沒有教唆 誘惑 強迫玩家玩盜版遊戲 甚至還主動告誡
要合法取得遊戲 基本上責任就已經只落在玩家身上了
Isla avatarIsla2018-03-30
模擬器作者100%無罪~
Zora avatarZora2018-04-02
這我舉雙手雙腳贊成~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8-04-07
對,K大我完全贊成你的論點(話說鳥人江崎英智掛了...哭)
我是說:看在廠商眼裡可不是這樣,廠商有可以找麻煩的點
Rachel avatarRachel2018-04-07
所以說廠商如果要掀起波瀾,那歸著點是否會落在EMU不可
Bennie avatarBennie2018-04-09
那部份就是其他大大說的 是告下去的效益問題 值不值得耗
鳥人永遠會活在我們心裡的 T^T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8-04-13
散佈這點上?他可以說,你寫這個就少人買我的主機,即使
是一台兩台,但也損及我的權益,這樣吧,我不妨礙你寫,
Zanna avatarZanna2018-04-14
不能設定廠商會這樣想呀 模擬器有規定只能玩盜版遊戲嗎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8-04-15
o大您這樣有點掉進dj的邏輯陷阱理了..
我以前剛玩ps ss模擬器的時候 也是拿正版遊戲跑的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8-04-15
但你寫好不散佈不妨礙我獲利怎樣總行了吧?
John avatarJohn2018-04-20
所以模擬器才會以停產的主機為主啊~ 不然二手市場也有罪了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4-23
這也是一種論點,當然前頭我也說過看不出這種官司的效益
到底在哪邊就是了~
Regina avatarRegina2018-04-23
這個模擬器如果沒用原廠程式碼 我也沒用盜版
到底誰違法了 假如是間接侵權你要怎麼告到我變成直接?
Oscar avatarOscar2018-04-27
還在線上主機別碰危險性本來就高 前面很多朋友都提過了
Mason avatarMason2018-04-28
這就是也要考慮到的比例原則問題 也許原廠真的很閒
用超級律師團去告你模擬他們20年前出的主機
Liam avatarLiam2018-04-28
話說DC出不久後,發現DC的OS是特製的WIN CE,就有謠言說
John avatarJohn2018-05-02
用很牽強的理由入罪 假設還告成功 結果法官判你賠損失
比照現值才一點錢 原廠請律師都不夠 搞這種東西幹嗎?
Enid avatarEnid2018-05-07
M$和SEGA可能合作出某種類似硬體鎖的東西裝在PC上讓他可
以直接玩DC的GAME,這樣DC的硬體量看起來就突然衝高了...
Jacob avatarJacob2018-05-10
如果有那麼多的硬體,那麼DC要片片破百萬可能不是夢了~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8-05-13
一堆需極端狀況才易達成的有罪原因 直接判非法太跳躍了
Andrew avatarAndrew2018-05-17
我剛剛完全沒提到模擬器的合法問題好吧...........
Delia avatarDelia2018-05-18
我不是說您講的= =..您回去翻開板的推文回覆吧..
Rae avatarRae2018-05-18
我傾向既然模擬器不違法 散佈就不違法 這樣的角度
Doris avatarDoris2018-05-21
只是覺得 dj的結論不要太跳 這串也無須講這麼久而已..
Linda avatarLinda2018-05-25
對,我想廠商也知道,所以改用散佈可能侵害我的權益來幹
Rae avatarRae2018-05-26
空集合出來的模擬器根本就沒有侵權的問題,到底是啥業
者在強調錯誤的面向?殯葬業?而且r4敗訴的事由也跟侵
權無關,幹嘛一直強調一個連大公司法務都沒去糾結的點
= =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8-05-29
當然這就是板友間大家顆顆碰碰討論而已嘛...
Rachel avatarRachel2018-06-02
呃 真的應該要停止杯弓蛇影的思維討論了..從嚴認定
當然廠商法院要怎麼搞人 都是可能發生的
Faithe avatarFaithe2018-06-05
o大你講的散佈可能侵害廠商權益 二手市場一樣有這問題
你只要先想想二手市場會先死 思路就很清楚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8-06-09
但那不應該是個正常國家常態性的情形 等他變通例
再來像開板想太多 也不遲 我這樣的意思了解嗎@@
Doris avatarDoris2018-06-13
至少在本板已經很少出這種推文超過50的大河劇了~
Kyle avatarKyle2018-06-14
而且討論的還是模擬器板的本體模擬器~
Andy avatarAndy2018-06-18
對 下面一串我們就說過了 如果模擬器已經被開板敘述
Necoo avatarNecoo2018-06-20
二手市場甚至是有營利的 對廠商的權益侵害比模擬器更大
Olive avatarOlive2018-06-20
其實我覺得要擔心那個方向也無可厚非,只是除非有實際
的狀況出來否則都跟杯弓蛇影沒差多少...
Harry avatarHarry2018-06-24
推演到可以直接判死的程度 那二手遊戲也要一起死了..
不能說100%不會發生 但這個認定太跳太快也太多了
Erin avatarErin2018-06-27
二手市場的問題,在PS2那時SONY就吵過一陣了
Gary avatarGary2018-06-27
所以既然有二手市場擋在前面 散佈這個問題不必去探討
因為要死二手市場會先死一大片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06-27
您說的是。事情的確是看發展在講的,以後如果相安無事,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8-06-30
目前有看到主機遊戲想要port到PC或其他平台被C&D的都是
因為遊戲IP廠商要求的。
Isla avatarIsla2018-06-30
現在就是杯弓蛇影,以後如果有鬧疼起來,DJ就是高瞻遠矚
啦~大家也寬心些看待他的觀點如何~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07-01
天的確有一天可能會塌 但現在還不到憂慮的時候
Lauren avatarLauren2018-07-02
高瞻遠矚沒問題 邏輯要通 不是硬套 他最大問題是兩個領域
Belly avatarBelly2018-07-06
如果一直想著它什麼時候要塌 那現在什麼都別做了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8-07-07
都不懂卻要強套例子
Edith avatarEdith2018-07-08
可能要等到我孫子輩來稱讚我高瞻遠矚的東西 還是省了
Joseph avatarJoseph2018-07-08
dj都說數位東西一直在變 那模擬器哪天也會從違法變合法
那是不是又換一批人高瞻遠矚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8-07-13
實際判例都出現推翻的例子了 何況現在只是妄想跳躍瞎談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8-07-13
有什麼直接的案例出來 再來操心也不晚 除了你現在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07-18
話說當年VGS被SONY買去真令人憤恨,2D作品還是VGS跑得好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7-19
就在做很直接的散佈侵權動作 像是賣大埔帖之類
那不用dj說 你皮就要繃緊點了
Zora avatarZora2018-07-21
然後Bleem在DC上跑PS的遊戲,根本是要打SONY的臉...
Leila avatarLeila2018-07-24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8-07-24
我有託人買一片Bleemcast,跑TK3很不錯!就是按鈕少了點
要做和鈕不夠用~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8-07-29
機戰阿法剛出的時候我用VGS玩得不亦樂乎 真懷念
Kama avatarKama2018-07-29
PS的機戰全系列用VGS跑是最棒的了,又順畫面又好~
Olivia avatarOlivia2018-07-31
其實這種話家長 參考性極低 沒有專業性的發文 看看就好
Emma avatarEmma2018-08-01
不用太認真
John avatarJohn2018-08-05
這篇文 只表現出 你軟體硬體跟法律都不懂....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8-08-08
明白DJ的觀點,但現行模擬器的誕生過程恐怕和"複製"搭不
Linda avatarLinda2018-08-11
邊,複製含有抄襲的意思,但EMU都是各作者用自己的辦法
Regina avatarRegina2018-08-15
模擬器的行為本身不是複製 除非你偷原廠的程式碼跟rom
Noah avatarNoah2018-08-19
原創作者的道德,那另外一個問題是,模擬器作者就沒有
Quanna avatarQuanna2018-08-19
他/她自己心血結晶嘛...
不管是哪個作者,自己原創的產品/code都是自己的心血吧
Liam avatarLiam2018-08-21
硬闖出來的,舉例的話比較像魔術表演,一樣把撲克牌變不
Susan avatarSusan2018-08-23
用道德來圓就太虛了
Tom avatarTom2018-08-25
見,但不見得是一樣的手法。
Andrew avatarAndrew2018-08-29
各位吃過多少動物的肉 有問過動物願不願意嗎 太缺德..
Kama avatarKama2018-09-03
也許你有善意的提醒 但直接先把模擬器判死 再湊理由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8-09-05
還沒有意義的 而且創作者的道德也是別的問題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8-09-08
先是說模擬器不合法 後來改說說模擬器不道德
Rae avatarRae2018-09-11
最後要改成什麼當立論 模擬器缺乏人道價值嗎..
Belly avatarBelly2018-09-13
你知道有些作業系統廠商 自己都跳下來做模擬器放在網路
上給人用了 所以他們是對自己不道德嗎?
Ivy avatarIvy2018-09-16
模擬器只是個工具 他不只是玩遊戲而已 也不是只有害處
Linda avatarLinda2018-09-17
勉強瞎談 立論薄弱 並沒有幫到什麼忙 提醒大家別賣
大補帖 還比較有幫助
Olive avatarOlive2018-09-20
我放棄了 根本在跟羅家英的唐僧對話 以後這人的文章我自動
跳過
Faithe avatarFaithe2018-09-21
使用模擬器要低調?你的觀點很詭異
Gary avatarGary2018-09-23
模擬器並不是複製,而是模擬。照妳這邏輯物理學不是超
Susan avatarSusan2018-09-27
沒道德?從古至今都在「複製」物體運動規律?
Faithe avatarFaithe2018-10-02
原PO是不是開始自我混亂了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10-06
模擬器不能"玩" 玩的是該模擬器模擬對象平台的"遊戲"吧
Ida avatarIda2018-10-10
用道德問題去硬套在一個假設前提都錯誤的東西上也太奇怪了
不管在道德上法律上 有問題的地方都在於"遊戲的取得來源"吧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8-10-15
模擬器的本意是 廠商做出一台機子讓你玩遊戲
模擬器作者也用了自己的方式 讓人不需要主機就可以玩遊戲
Joe avatarJoe2018-10-19
其中並無侵權的行為 只是展現技術力的一種方式
至於該遊戲來源合不合法 有沒有符合道德觀 那是玩的人該負責
Megan avatarMegan2018-10-23
原PO還提到模擬器就是對原創者的複製行為 原創者心血被盜等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10-28
似乎真的是把模擬器跟遊戲兩者合而為一了 難怪會一直混淆
Yuri avatarYuri2018-10-31
就..太多點綁在一起糾結亂成一團,本來三兩句可以解釋的事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8-11-01
因為光X一堆其實是用模擬器跑的PC遊戲 所以才會把
模擬器跟遊戲搞混吧 這種情礦在稍微年輕一點的台灣人
身上非常常見..
Yuri avatarYuri2018-11-03
其實也不用說多年輕 30出頭的會這麼說都一堆了
Hardy avatarHardy2018-11-06
其實要舉例比較像安卓手機OS是姑狗的上面的遊戲也不少
Delia avatarDelia2018-11-06
然後安卓模擬器有各家的像是BS或其他的
這樣的舉例比較對 也沒見姑狗沒事跑去告發BS等模擬器開發商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8-11-07
對Google來說 安卓模擬器對他們來說告了也沒用啊XD
Yuri avatarYuri2018-11-12
雖然說沒付Google服務的錢這點是有點傷XD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8-11-14
Google主力收入是廣告 你越多人用他的系統抓軟體看廣告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8-11-15
他還會更賺 告你吃飽太閒 道德不敵收益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11-17
所以我也只是說以例子來說 這兩個例子比較相近
Jacob avatarJacob2018-11-21
但相近不代表情況就會一樣 任天堂不也是使用不正當競法告的
以現實來說除了他們自己出的遊戲會虧以外 R4其實是幫他們賣
Ivy avatarIvy2018-11-22
主機的 所以用不正當競爭法告一定是有別的情況在
Rachel avatarRachel2018-11-26
模擬器:如BS等,單純可運行應用程式模擬環境
R4:比較像使用硬體外掛在手機上,去破解程式需付費的情況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11-30
任天堂比較告的地方是遊戲主機商可以在遊戲賣出時
抽一筆錢 你用R4去玩這些遊戲 不是經由購買取得
Liam avatarLiam2018-12-01
不但遊戲商賺不到 遊戲主機商的權利金也賺不到了
^好
Xanthe avatarXanthe2018-12-04
R4比起前面很多例子來說 張揚的地方太多了 ..
John avatarJohn2018-12-08
其實也有個盲點 告贏不表示就是對的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12-12
法律是很講究攻防點的,當能證明模擬器損害到大廠利益時
Olga avatarOlga2018-12-13
模擬器就是違法的,但只代表在"現代"是不對的
James avatarJames2018-12-18
在以前網路未發達,玩遊戲都要靠光碟、卡帶
Noah avatarNoah2018-12-20
那時用廠商用模擬器製成產品,損害原廠利益,當然違法
Selena avatarSelena2018-12-23
但現在卻反而要靠模擬器才玩得到舊遊戲,間接幫原廠廣告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8-12-24
模擬器在現在反而是為原廠帶來利益,回應夠大就出復刻版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8-12-25
所以模擬器只看待是工具,對錯與否,完全在「利益」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