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s版友的場有人出千一事 - 麻將
By Edward Lewis
at 2006-10-12T13:49
at 2006-10-12T13:49
Table of Contents
藉著你的回文正好讓我們更清楚地表達我們的立場
對於你的問題回覆於下
※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有些話實在是不吐不快,由於打字的關係,語氣比較簡鍊,
: 並不是對版主有任何不滿的意思。
: 大家都會在牌桌上碰到,說的比較直一點也是希望麻版在版主的管理之下更好 ^^
: ※ 引述《nearnorth (返璞歸真)》之銘言:
: : 因srmember場中確實有人出千(事實:麻將牌少兩隻,且大家一起找一個小時),
: : 出千人必是在現場四人之中(可能不只一人)。本著毋枉毋縱的精神,將公佈此四人
: : ID,相關討論及自清文章亦已收錄精華區。就現有資訊並無法排除任何一人未出千
: : ,只能說誰的出千可能性較低,版友宜自行研判。
: : 場主:srmember
: : 牌咖:clon1126
: : rosae
: : yogoyu
: : srmember未經證實即暗指rosae出千(事實:po出綽號"肉絲"),且隨後po文提到其
: : 他牌咖的電話號碼,其行為頗具爭議。以現行版規來看,該行為明顯違反第七條第a
: : 項,同時造成rosae的不快。由於版規公告在後,不溯及既往,因此僅予以警告,並
: : 希望srmember為暗指出千一事向rosae道歉。
: 一、既然不溯及既往,又為何可以警告?
po文負面地影響他人名譽概為一般討論區所禁止
因事發之時尚無規條可處罰.故僅於事後發文警告之
: 二、srmember何時暗指rosae出千?他至多是說rosae的「嫌疑最大」
: 版主自己也說出千人必在四人之中,也就是四人都有嫌疑,請問srmember
: 說的和版主說的有什麼不同?
: 「某人出千的嫌疑最大」和「某人出千」應該是不同的兩句話吧?
: po出綽號又跟暗指出千有什麼關係?
: 我反而覺得版主是不是應該要為了「srmember未經證實即暗指rosae出千」
: 向srmember倒歉?
注意s場主最早提到的牌友皆以其ID第一個字母為代號
卻又在r牌友後面寫他自稱為肉絲
如單純只說r牌友嫌疑最大.基本上是沒問題的
問題在於他透露了r牌友的身份
: 三、什麼叫嫌疑最大,的確是見仁見智,有各說各話的空間。
: 但srmember的根據「排16墩」、「贏錢」也不能說沒有理由。
: 你可以認同可以不認同,但是如果說根據自己的判斷懷疑就要倒歉,
: 那是不是檢察官也要向被判無罪的被告倒歉?
: 更何況現在並沒有一個人被證明是清白的。
我們允許牌友po文說遇到澳咖.但不許透露其身份資料
與po文者較熟的人自可以丟水球問他:那個澳咖是誰
文章中推測、懷疑都是合理的行為
但發文時必須謹慎一點.因為版友大多不相識.而且求證困難
很可能會因為這樣一篇文章而被誤導
因此推測誰是澳咖時更加不可洩露其個人資料
: 四、我很佩服版主的苦心,但還是小小的提醒版主,
: 你要大家先把有人出千的文章寄給你,等你「調查、了解」之後再公佈事件始末。
: 那麼等於你的文章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如果人家告你,
: 你必須負起舉證其為真實的責任。
: 先不要說萬一你也冤枉好人了,就算人家是真的出千,
: 你有把握能夠舉證嗎?如果有人要整你,弄了四個ID來演戲,你該怎麼辦?
: 我的意見是,相較於一般版友,版主您並沒有比較多的「調查、了解」的能力
: 版友也不至於比較笨,版主能分辨的事情,版友大概也能判斷
: 以您的這篇文章為例,有那些是版友本來不知道的?
: 您願意花自己寶貴的時間投入在版務上,雖然我很高興有了一位有心的版主,
: 但是這個版規實在是脫了褲子放屁,不但沒有實益,還可能替版主自己添上麻煩。
我們定下這套版規一來是想保護當事人
我們預設上ptt麻將版的人.都是受過教育、本性良善的人
二來是省去大家的追查的麻煩
誠如你所說.版主並沒較多的調查能力
但是我們可以發信給嫌疑人.請他回文解釋
整理相關回文.讓大家方便了解事件始末
原則上我們儘量不修改文章原始內容.也不打算背上法官的工作
如果大家真的信不過我們的話...那我也無話可說
: 五、如果要罪證確鑿才能夠說話,那我想除非打牌還用DV拍著,大家都不能講話了。
: 只要做到「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應該也夠了。
: srmember把文章po出來,也不是要把錢拿回來,只是要提醒其他的網友注意。
: 也的確達到了他的目的。怎麼會沒有鼓勵還要倒歉之理?
: 他說的話,那一句被反駁,那一句說錯了?
略
: 六、那麼對於不出千的其他人而言,不是很冤枉?
: 一個決定總是有好處和壞處。但是以我自己來說,
: 我不會因為這樣就不跟有嫌疑的人打牌,但是會在打牌的過程中多注意一些細節。
: 這樣對於不出千的人會有不利嗎? 應該還好吧,只會讓出千者以後更難出千。
: 在這一點上,我是很敬佩srmember的。
為了提醒大家注意所以才公佈id
說不出千的人冤枉.在此次事件中倒也未必
因為很明顯其中至少有一個人作怪(而不是單純的kimochi不爽).願意po文說明的也說了
就跟你一樣.要不要跟他們打牌就是版友自己的選擇了
nearnorth 2006/10/12
--
打麻將跟當版主一樣,要永遠保持冷靜。
--
對於你的問題回覆於下
※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有些話實在是不吐不快,由於打字的關係,語氣比較簡鍊,
: 並不是對版主有任何不滿的意思。
: 大家都會在牌桌上碰到,說的比較直一點也是希望麻版在版主的管理之下更好 ^^
: ※ 引述《nearnorth (返璞歸真)》之銘言:
: : 因srmember場中確實有人出千(事實:麻將牌少兩隻,且大家一起找一個小時),
: : 出千人必是在現場四人之中(可能不只一人)。本著毋枉毋縱的精神,將公佈此四人
: : ID,相關討論及自清文章亦已收錄精華區。就現有資訊並無法排除任何一人未出千
: : ,只能說誰的出千可能性較低,版友宜自行研判。
: : 場主:srmember
: : 牌咖:clon1126
: : rosae
: : yogoyu
: : srmember未經證實即暗指rosae出千(事實:po出綽號"肉絲"),且隨後po文提到其
: : 他牌咖的電話號碼,其行為頗具爭議。以現行版規來看,該行為明顯違反第七條第a
: : 項,同時造成rosae的不快。由於版規公告在後,不溯及既往,因此僅予以警告,並
: : 希望srmember為暗指出千一事向rosae道歉。
: 一、既然不溯及既往,又為何可以警告?
po文負面地影響他人名譽概為一般討論區所禁止
因事發之時尚無規條可處罰.故僅於事後發文警告之
: 二、srmember何時暗指rosae出千?他至多是說rosae的「嫌疑最大」
: 版主自己也說出千人必在四人之中,也就是四人都有嫌疑,請問srmember
: 說的和版主說的有什麼不同?
: 「某人出千的嫌疑最大」和「某人出千」應該是不同的兩句話吧?
: po出綽號又跟暗指出千有什麼關係?
: 我反而覺得版主是不是應該要為了「srmember未經證實即暗指rosae出千」
: 向srmember倒歉?
注意s場主最早提到的牌友皆以其ID第一個字母為代號
卻又在r牌友後面寫他自稱為肉絲
如單純只說r牌友嫌疑最大.基本上是沒問題的
問題在於他透露了r牌友的身份
: 三、什麼叫嫌疑最大,的確是見仁見智,有各說各話的空間。
: 但srmember的根據「排16墩」、「贏錢」也不能說沒有理由。
: 你可以認同可以不認同,但是如果說根據自己的判斷懷疑就要倒歉,
: 那是不是檢察官也要向被判無罪的被告倒歉?
: 更何況現在並沒有一個人被證明是清白的。
我們允許牌友po文說遇到澳咖.但不許透露其身份資料
與po文者較熟的人自可以丟水球問他:那個澳咖是誰
文章中推測、懷疑都是合理的行為
但發文時必須謹慎一點.因為版友大多不相識.而且求證困難
很可能會因為這樣一篇文章而被誤導
因此推測誰是澳咖時更加不可洩露其個人資料
: 四、我很佩服版主的苦心,但還是小小的提醒版主,
: 你要大家先把有人出千的文章寄給你,等你「調查、了解」之後再公佈事件始末。
: 那麼等於你的文章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如果人家告你,
: 你必須負起舉證其為真實的責任。
: 先不要說萬一你也冤枉好人了,就算人家是真的出千,
: 你有把握能夠舉證嗎?如果有人要整你,弄了四個ID來演戲,你該怎麼辦?
: 我的意見是,相較於一般版友,版主您並沒有比較多的「調查、了解」的能力
: 版友也不至於比較笨,版主能分辨的事情,版友大概也能判斷
: 以您的這篇文章為例,有那些是版友本來不知道的?
: 您願意花自己寶貴的時間投入在版務上,雖然我很高興有了一位有心的版主,
: 但是這個版規實在是脫了褲子放屁,不但沒有實益,還可能替版主自己添上麻煩。
我們定下這套版規一來是想保護當事人
我們預設上ptt麻將版的人.都是受過教育、本性良善的人
二來是省去大家的追查的麻煩
誠如你所說.版主並沒較多的調查能力
但是我們可以發信給嫌疑人.請他回文解釋
整理相關回文.讓大家方便了解事件始末
原則上我們儘量不修改文章原始內容.也不打算背上法官的工作
如果大家真的信不過我們的話...那我也無話可說
: 五、如果要罪證確鑿才能夠說話,那我想除非打牌還用DV拍著,大家都不能講話了。
: 只要做到「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應該也夠了。
: srmember把文章po出來,也不是要把錢拿回來,只是要提醒其他的網友注意。
: 也的確達到了他的目的。怎麼會沒有鼓勵還要倒歉之理?
: 他說的話,那一句被反駁,那一句說錯了?
略
: 六、那麼對於不出千的其他人而言,不是很冤枉?
: 一個決定總是有好處和壞處。但是以我自己來說,
: 我不會因為這樣就不跟有嫌疑的人打牌,但是會在打牌的過程中多注意一些細節。
: 這樣對於不出千的人會有不利嗎? 應該還好吧,只會讓出千者以後更難出千。
: 在這一點上,我是很敬佩srmember的。
為了提醒大家注意所以才公佈id
說不出千的人冤枉.在此次事件中倒也未必
因為很明顯其中至少有一個人作怪(而不是單純的kimochi不爽).願意po文說明的也說了
就跟你一樣.要不要跟他們打牌就是版友自己的選擇了
nearnorth 20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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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麻將跟當版主一樣,要永遠保持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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