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vegador - 桌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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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at 2013-03-08T13:57

Table of Contents

Navegador遊戲規則
作者Mac Gerdts

這是一個透過探索海洋、發現殖民地與經營工廠的史詩級遊戲,向西元14至16
世紀的大航海時代致敬。如果你喜歡那個航向未知、冒險犯難的時代,相信你
會喜歡這款遊戲!在遊戲中你必須審慎規劃自己的策略路線,平衡發展有助於
獲得分數的要素,遊戲結束時,最高分的人獲勝!


一、輪盤系統(Rondel System),選擇行動

遊戲版圖上的輪盤,是推動遊戲進行的核心,輪盤上有各種行動可供玩家選擇。

(一)每位玩家順時針進行,選擇輪盤上的行動。

(二)第一回合的行動由玩家免費任選,接下來每回合玩家都要在輪盤上順時針 方向選
擇行動:
   1.當前行動下三格的行動是免費的,可任選其一。不允許停留在當前行動。
   2.玩家若想選三格後的行動,則每多一格,玩家須支付1艘船做為費用。(可從遊
戲版圖的任何地方把船拿來支付費用)
   3.若玩家想重複執行當前行動,則要走整整一圈(8格)才行,亦即支付5艘船作為
費用。
4.數名玩家剛好走到同一格行動,無妨。

二、遊戲階段

遊戲將從[葡萄牙里斯本]到[日本長崎]之間的海域區分為3個階段。

1. 遊戲開始於階段I,探索過[Cabo da Boa Esperanca,好望角]後,進入階
段II;探索過[Malaca,麻六甲]後,進入階段III。

2. 階段效力:不同階段對船隻航行距離、工人與造船費用有影響。(詳後)

3. 新階段的效力在下個玩家回合開始生效,此前適用舊規則;但若使用「航海
王卡」進入新階段,則接續的行動立刻開始適用新階段效力。(只要玩家進
入新階段,新階段效力生效時適用於所有玩家。)

4. 新階段開始時,依照遊戲版圖說明,按玩家人數多寡補充特權指示物(關於
特權,詳後)。

三、遊戲開始

每個玩家獲得自己的遊戲板,3名工人、2艘停在葡萄牙海域的船隻、5艘個人倉庫裡的船
隻、200元,1間橘色工廠、船塢與教堂,以及[國王特權]。

決定起始玩家後,尾家得到「航海王卡」,擁有這張卡的玩家可以在遊戲過程中任何時候
使用(即使不在自己的回合),使用後該玩家可立即執行一次額外的「航行」,結束後,
傳給右邊的玩家,以此類推。
如果使用「航海王卡」進入新的遊戲階段,新階段效力立即適用於玩家接續執行的正常回
合。
首輪遊戲不准使用航海王卡。
玩家若沒有在個人輪盤指示物走玩一圈前使用「航海王卡」,則卡片失效,傳給右邊的玩
家。(玩家獲得「航海王卡」時,輪盤上的橘色船會立刻停在玩家當前行動格上,以便計
算玩家何時走完一圈。)

四、玩家可選擇的行動

輪盤上共有七種行動(「市場」行動在輪盤上有兩個):
(一) 招募工人

玩家所擁有的每間教堂,可以每名工人50元的代價招募之。若要招募額外的工人(超過教
堂數量),在階段I每名須支付100元、階段II每名須支付200元;階段III每名須支付300
元。

EX:玩家在階段II時,有兩座教堂,他想要招募3個工人,則前兩個工人花費50x2=100元
,第3個工人是額外的,在階段II須付200元,故總共要付100+200=300元。
每位玩家的工人上限為9人,額滿後,若玩家選擇繼續招募虛擬工人,則每一名虛擬工人
都花費50元,付完錢後,立刻賣到銀行獲得100元。亦即淨利為每名工人50元。(玩家必
須先付錢、再拿錢,不可直接從銀行拿50元)

(二) 造船

和招募工人的規則一樣,玩家所擁有的每間船塢,可以每艘船50元的代價建造之。若要建
造額外的船舶,在階段I每艘須支付100元、階段II每艘須支付200元;階段III每艘須支付
300元。所有新船一開始都放在葡萄牙海域。

每位玩家的船隊上限為7艘,額滿後,若玩家選擇繼續建造船舶,則每一艘船都花費50元
,付完錢後,立刻賣到銀行獲得100元。亦即淨利為每艘船50元。(玩家必須先付錢、再
拿錢,不可直接從銀行拿50元)

(三) 航海

玩家可以任意移動所有船隻,使其航向任一新的海域。在階段I,玩家只可以航入相鄰的
一個海域;階段II一次可航入最多兩個海域;階段III則可一次航入最多三個海域。不同
玩家的船隊在同一片海域,無妨。

探索:未經探索的海域不容單一船隻進入,至少2艘以上的船隻同時進入該海域,才可以
進行探索,其中1艘須作為探索的費用。(探索長崎或澳門時,可能會損失2艘船,因此至
少要3艘船才可以探索該海域。)
每回合最多只能探索1片新海域。
當玩家進行探索時:
1. 從探索之海域中拿1艘船放回自己的倉庫,作為費用。
2. 拿取「探索指示物」放到自己的遊戲版上。
3. 揭露相對應的殖民地版塊,並且
4. 從銀行獲得殖民地版塊上標示最低的金額,作為獎賞。

(四) 殖民

當玩家有1艘以上的船停泊在殖民地海域,且有2個以上工人在里斯本時,玩家可以同時開
拓1個或數個殖民地。向銀行付出殖民地版塊上的費用後,獲得該版塊。
開拓殖民地並不會消耗玩家的船隻或工人。但不可以相同的船隻或工人同時開拓另一片殖
民地。

殖民地費用:
蔗糖(白色):40~120元
黃金(黃色):50~150元
香料(棕色):60~180元
越早開拓殖民地,玩家可以花較少的費用得到相同的資源版塊。

(五) 建築

玩家可以建造新的工廠、船塢或教堂,建築臚列於遊戲版圖右下方,每間建築都有自己的
費用(越早蓋越便宜)。玩家向銀行支付當前建築的費用,並將建築放在自己的遊戲板上
。此外:
每間新工廠,須存在3名工人
每間新船塢,須存在4名工人
每座新教堂,須存在5名工人
然而,蓋新建築並不會消耗工人。
例如:玩家有7名工人,他支付費用蓋了教堂,就不能再蓋其他建築了;但他可以選擇同
時蓋2間新工廠(6名工人),或1間新工廠、1間新船塢(7名工人)。

(六) 市場

玩家可以將殖民地的資源銷售出去,或從市場上買資源回來加工(須要工廠)。

1. 銷售殖民地資源

每塊殖民地版塊皆為1單位的資源,可向市場銷售。玩家可將整批資源銷售出去,獲得當
前市價的金錢,並按資源數量將市價指示物相映地往下調整,直到底價為止(到了底價,
玩家仍然可以繼續傾銷資源,價格不會再跌)。
例如:玩家有3單位的黃金,當前市價為每單位50元,全部銷售出去,玩家可獲得150元;
市價則下跌3格,成為30元。

2. 加工資源

每間工廠可加工1單位的資源,白色工廠加工蔗糖、黃色工廠加工黃金、棕色工廠加工香
料。起始的橘色工廠則可加工任1單位的資源。

每加工1單位資源,可相對應地獲得金錢,並按資源數量將市價指示物相應地往上調整,
直到頂價為止(到了頂價,玩家仍然可以繼續傾銷資源,價格不會再漲)

銷售與加工資源是分開的程序,玩家可以先銷售A資源,再加工B資源,反之亦可;但不可
同時銷售A資源、又加工A資源。

例如:玩家銷售2單位的黃金、1單位的香料,則該回合玩家不可再加工黃金與香料。但他
可以繼續選擇銷售或加工蔗糖。

(七) 特權

遊戲版圖上方有5位傳奇歷史人物,他們可以提供額外的金錢或勝利分數。
玩家花費1工人,並選擇1位尚未被使用的傳奇人物。(從左至右依序為:殖民地、工廠、
探索、船塢與教堂)每回合只能拿1個特權。特權放到玩家遊戲板上相對應地最高位置,
其上之金幣乘以玩家擁有的建築或指示物,即為玩家立即可從銀行獲得之金錢。
例如:玩家拿教堂特權,特權放在金幣40的位置,玩家有2座教堂,則玩家立即從銀行獲
得40x2=80元。

玩家只有2個工人時,不能拿特權。(必須隨時至少保持2工人)
玩家整場遊戲裡的同一種特權不能拿超過3個。

五、遊戲結束

˙[Nagasaki,長崎]海域被探索時
˙或,某一種建築被買完時,觸發遊戲結束。

每位玩家執行過本輪最後一回合後,遊戲正式結束。

六、計分

每個工人=1分
每200元=1分
每一殖民地、工廠、探索、船塢、教堂的分數,隨著個人遊戲板上特權數量而有所不同。
(用特權來經營自己的遊戲板,提高策略目標的分數)
例如:殖民地基本分數是每塊殖民地1分,但若玩家獲得2個1分的殖民地特權,則每塊殖
民地變成1+2=3分。
在結算分數前,玩家可以放置[國王特權]在個人遊戲板上的空處(不會獲得金前,單純
加分用),放在教堂或船塢,則加每單位分數2分;其他的地方,加每單位分數1分。


--
後記,BGG上不少遊戲都有日文版 韓文版的全彩翻譯規則,但比較少見正體中文化的規則
日本 韓國的著作權法不會比我們差,人家的英文也沒我們好,
但人家的心態就是跟我們有差。
桌遊規則就是拿來推廣用的,讓玩家在玩之前可以徹底瞭解這遊戲的機制,
才是尊重玩家的作法。同時也在幫助作者和不同語域的玩家對話。

我們的經銷商捨本逐末,斤斤計較於翻譯中文後的加值(蠅頭小利),
不惜以著作權作為威脅,恐嚇玩家翻譯規則,
但其實從作者的角度來看,規則翻譯越多,就越多人可能瞭解他的遊戲,
進而購買他的遊戲;很簡單的道理,著作權是要保護創作發明,
遊戲規則本身很難被認為是著作;就算是,翻譯了,反而更有助於其他人瞭解遊戲機制
,進而創造更多火花,同時也不會和作者的利益違反,簡言之,
翻譯桌遊規則根本不是著作權法要恐嚇的對象。

只有短視近利,小鼻子小眼睛的經銷商會把這種翻譯行為視為眼中釘,
而玩家若沒有正確的認識,就傻呼呼地被恐嚇了,
這對小小的台灣桌遊界根本不是好現象。

台灣的桌遊發展會比韓國好,會比日本好嗎?
為什麼人家大喇喇放上全彩中文規則都沒問題,
咱之前不過貼個文字版就有人在該著作權?
這只是凸顯我們欠缺正確的法治觀念,人云亦云,被經銷商綁架而已。
蕞爾小島,就只有如此見識。

Navegador
韓文版http://boardgamegeek.com/filepage/60656/navegador-korean-rules
日文版http://www.boardgamegeek.com/filepage/62299/japanese-rulebook


BTW, 幾年前某傳奇英雄舉辦的玩家大聚會停辦,傳奇英雄也和經銷商靠攏
這件事情應該在台灣桌遊發展史上好好記上一筆。
這是玩家力量崩散的一刻。
本來玩家們有一個不受經銷商操作的中心力量,
這個大聚會可能發展成介紹更多被忽略 但好玩遊戲的資訊平台,
也可能慢慢發展出由玩家評審,公正決定的 "台灣年度最佳遊戲大賞"
甚至成為華人世界桌遊發展的推手。
現在雖然有更多人認識桌遊,玩桌遊的人也更多,但像那樣由玩家自行發起
足以影響 制衡經銷商的力量,卻不再有了。一點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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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桌遊

All Comments

Noah avatar
By Noah
at 2013-03-11T06:58
推 其實最近有很多熱心的版友 願意中文化規則 甚至有全彩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13-03-12T13:44
規則說明書 玩家幫助卡 甚至開團購 讓我可以更快接觸到國
外熱門還是新上市的遊戲 真的非常感謝他們
Emma avatar
By Emma
at 2013-03-12T21:43
推! 這個心得真了不起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3-03-14T13:22
希望原PO跟小柴和那吉姆一様,多翻一些作品並精美說明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3-03-15T21:54
那一定會有更多人挺你!加油!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3-03-16T00:19
好遊戲推 感謝分享
Lucy avatar
By Lu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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