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前 小林的報告 - 麻將

By Ula
at 2007-03-04T01:36
at 2007-03-04T01:36
Table of Contents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都對近日來板上的紛紛擾擾感到厭煩,
對明定東錢一事,或許有一些新進版友未能了解小弟用意,
小弟藉此機會再說明一次,
之前小組長來文,當管理階層在去年底之前,
發現板上開打的金額比以前大的多,徵人的次數也較過去來的頻繁,
這倒也不是營利場的對或錯‧而是ptt站方能不能接受的問題!
當然有很多版友跟我一樣也憂慮職業開場者的入侵,是否也會對麻版的存續造成影響,
最初組方的希望是禁徵人,這樣子也不會有東錢的問題,
但是我提出的解決方案是在有條件下開放徵人,
此條件就是明文規定開打金額的大小及東錢的多寡,
因為麻將版最初服務的對象是學生朋友,當然後來也有許多休閒性質的社會版友如我,
這些愛打麻將的人跟我一樣都能理解東錢的合理性,
只要東錢是平攤場主的合理花費,我自認不會有人反對‧
而將版上開場的大小限制在站方能夠接受的範圍之下,也是麻版變通的生存方式之一。
所以小組長在經過我的解釋之後他也願意接受我的做法,所以才會有後來的投票,
投票的結果可能不合大家的預期,
但是至少組方是願意接受依投票結果的限制東錢與徵人,
可是還是有人不滿意,
當組方接到投訴的意見之後給小弟的建議是到p2開板,
然後p1維持禁東禁徵人,如果是這樣子的話大家大概跟我一樣會很失望吧
還好,經過一段時間的等待,組方給了我們很大的包容,
自03/05起,p1開放無東錢的徵人文,
而打300以內,東錢明定在150以內的場,都歡迎到p2來徵人。
或曰為何東錢要明定呢,
這就是希望能透過板上文章字面上管理,來達到不希望板上會有職業場進入的約束效力。
再問為何東錢不能私下溝通而要講明,
因為若不講明就無法以文字來做管理,如此職業場就會有空間進入,
而我們一開使的努力不就是要阻絕職業場嗎?
我不敢說現在版上一定有職業場,因為職業2個字的定義很模糊,
你跟我的定義可能就不一樣,
但是很多人跟我一樣都認為,板上確實有依賴ptt麻版而存活的營利場,
當這些營利場可以生存時,應該將來也會有大家公認的職業賭場進來,
因為東錢的不公開,板務無法干涉,自然麻版會變成人員與賭資的市場,
那現在我們的努力與期望又將落於何處呢?
東錢不公開,字面上無法管理,
難道我要依文一通一通的去打電話?依址一戶一戶的按門鈴來查證嗎?
東錢不公開,字面上無法管理,
到時我也只能跟廟裡拿香喃喃自語的老太太一樣,
只能靠著虔誠的祈禱跟不太牢固的信心,
寄望老天開恩讓那些職業賭場不要進來而恨於無努力的空間吧?!
關於東錢明定的問題,
我電洽 刑事警察局網址 http://www.net110.gov.tw
電腦犯罪小組報案電話:(02)27697403.
檢舉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
經值班員警回答:在網路上公開徵人打牌並不取締,
一般來說,在自宅中開兩桌並有人檢舉才會被抓.
且同桌四人皆承認有東錢事實時才會成立收東營利.
------------------------------------------------------------------------
所以我不知道,為何一個不是修法的人,要到這裡來大放闕詞。
現在戰略高手 遊戲, 數位, 程設 [jzs/lost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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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進行對我的罷免,歡迎對我政策有意見的版友到該版連署表示你的不滿,
要控告投訴的也別只出一張嘴!
所以不管你是反對我也好,支持我也好,
我都會在03/05當天開始執行我對小組長及諸位的承諾,
努力使p1麻版將不再出現有東錢的徵人文,
語意模糊的或是語帶玄機的也將通知改善並將文刪除。
而03/05開始既然p1麻版不會再有東錢的徵人文,
那現在對東錢約束及明定方式有意見的版友請到p2發文,
因為那裡才會有東錢明定與限制的問題。
再出現於p1的東錢明定討論文將予刪除並不做備份,
有心於p1鬧版者,要嘛你把我趕下臺,要嘛你被我水桶。
大家省得費力!
以上! 感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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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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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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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enevieve
at 2007-03-05T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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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7-03-09T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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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7-03-27T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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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7-04-01T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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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mian
at 2007-04-01T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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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illi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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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e
at 2007-04-16T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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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anna
at 2007-04-16T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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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錢 跟職業場的營收

By Agnes
at 2007-03-03T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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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夠了~~~

By Jake
at 2007-03-02T02:47
at 2007-03-02T02:47
如何罷免無知的版主

By Daph Bay
at 2007-03-02T00:56
at 2007-03-02T00:56
答版友來函 順便借題發揮!!

By Noah
at 2007-03-02T00:55
at 2007-03-02T00:55
中和100.30缺2

By Damian
at 2007-03-01T23:48
at 2007-03-01T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