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體育會象棋委員會100年度C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 - 象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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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體育會象棋委員會100年度C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

一、目 的:為提昇我國象棋裁判專業技能,配合各項象棋賽事,
培養基層裁判,提高裁判素質,以利全面推廣象棋。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高雄市體育處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象棋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中華民國象棋教育推廣協會

六、講習時間:100年10月2日07:30~17:00
「高雄市2011年第二屆「體育盃」全國象棋公開賽」實習一天,
100年10月9日至10日(星期日至星期一),
每天8:00~18:00,講習共二天。

七、講習地點:高雄市鼓山區明倫路128之13號(暫定)

八、參加資格:

1、年滿20歲(民國80年10月10日以前出生者),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含同等學歷),
品行端正,熱愛象棋,棋力達二段以上者,始得參加C級裁判講習會。

2、各縣市體育會象棋委員會及象棋協會得優先派員參加講習會。

九、講習人數:預定40 名(額滿截止)。

十、課程配當表:如附表一(見本文後附表連結)

十一、講座學經歷資料表:如附表二(見本文後附表連結)

十二、報名方式:報名表,如附表三(見本文後附表連結)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0年9月23日(星期五),額滿為止。

2、報名地點:高雄市鼓山區明倫路128之13號

3、報名費用:參仟元整(提供午餐晚餐及茶飲,不提供住宿)

4、報名手續:(一)現場報名:請檢附相關資料及繳交報名費用。

(二)郵寄報名:請檢附相關資料及報名費用郵寄至
高雄市804鼓山區明倫路128之13號 高懿屏總幹事 啟

(三)檢附資料如下:
1.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棋力證明(段位證書)影本
4.學歷證明(高級中等學校含同等學歷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5.二吋照片四張

(四)若有特殊經歷,請檢附證明文件。

5、聯 絡 人:總幹事高懿屏,手機:0929568722,
電話:07-5225115傳真:07-5225065
高雄市體育會象棋委員會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三、考試辦法:講習會期間缺課超過4小時,或實習及講習期間評量不合格者,
則不得參加筆試,筆試需達80分以上,經考核通過者,
依本辦法第十四條發給C級裁判證。

十四、認證辦法:

一、凡全程參加講習會,得發給結業證書。

二、參加講習人員經考試合格者,資料經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
由高雄市體育會核發C級裁判證。

十五、附 則:
1、講習期間學員住宿、往返交通費由學員自理。

2、講習手冊由本會負責製發。

3、本計畫,公告於
高雄市體育會象棋委員會 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chinesechess-5225115
中華民國象棋教育推廣協會網站
http://www.ccla.org.tw
(施行辦法內容如有修正,以另行公告為主)。

4、本辦法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連結:http://ppt.cc/,2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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