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2011年第二屆「體育盃」全國象棋公開賽 - 象棋

By Queena
at 2011-08-09T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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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2011年第二屆「體育盃」全國象棋公開賽簡章
一、宗 旨:推廣象棋優質運動,豐富民眾休閒生活。
二、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高雄市體育處、高雄市體育會象棋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中華民國象棋教育推廣協會
五、比賽日期:2011年10月2日(星期日)8:30am~16:30pm(8:30am~9:00am報到)
六、比賽地點:高雄市中正技擊館東館
比賽地址:高雄市802苓雅區中正一路96號
七、報名辦法:1.報名資格:凡設籍中華民國者均可報名。
2.組 別:A社會組、B女子組、C大專組、D高中組、E國中組、
F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
G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
H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學生)、I幼稚園組
註:主辦單位得視各組人數多寡分組或併組。
3.報名費用:400元。
4.報名電話:07-5225115 高懿屏總幹事0929568722
5.報名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倫路128之13號。
6.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月24日(星期六)截止。
八、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象棋規則』。
九、獎 勵:各組前16名各頒發獎狀乙張,前8名各頒發獎盃乙座、獎品乙份。
大會設運動精神獎若干名。
十、附 則:
1.本次比賽升級晉段辦法於賽場公布,證書申請請至服務台辦理。
申請級位證書:免費,繳交一張兩吋照片,照片後註明姓名、出生日期、組別。
申請段位證書:由「中華民國象棋教育推廣協會」頒發段位證書,
證書費用三段以下500元、四段以上1000元,
繳交兩張兩吋照片並填寫申請表。
2.選手午餐及杯水由大會供應。
3.選手請於報到時領取選手證,賽後憑選手證向服務台領取精美紀念品。
4.請選手服裝整齊、準時出賽,中途無故棄權者,主辦單位得予以停賽等處分。
5.比賽期間進行圍場管理,請陪同者與每場賽完之選手至休息區觀賽。
6.未盡事宜於比賽前宣佈之,本辦法主辦單位有解釋權。
簡章出處:中華民國象棋教育推廣協會
http://www.ccla.org.tw/html/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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