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雀鳳盃參賽心得(爭議篇) - 日本麻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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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iver
at 2015-03-31T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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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雀友好~我是飛鳥~比賽結束發發心得文~爭議...不是...正義你的人生
開始之前,先聽首歌吧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oZreaKPfbA
以下會糾錯賽方的幾個問題,而且不是我最先反應就是與我有關的
但我要先澄清,反應問題也只是為了讓比賽更好、更完善
人非聖賢,籌辦這麼大型的比賽整個流程也還算順利
在此還是要先感謝賽方連日來的辛勞及努力
----------- 防雷頁,不喜慎入(很長,若趕時間請直接跳到第三點) ----------
(一)有關秩序冊之比賽制度誤植(小小小問題)
先講講賽前的錯誤
賽方於比賽前在FB上公佈秩序冊電子檔
其中第3頁、第貳章、第一點「比賽制度」中提到:
以32人為上限,比賽方式分別為全積分戰,分為第一階段以及第二階段,第一階段為七場,由主辦方進行對戰排序;第二階段為一場,由1~4名對戰,5~8名對戰,以此類推,總計八場。(以下是刪桌規定沒問題,略)
第一階段 前兩場採積分制,每名選手各打兩場東南戰,計下PT之後採前八名進入第二階段之比賽。
第二階段 採單淘汰制,由第一階段晉級之八名選手共同競爭。分桌方式為觀看第一場每個人所得之積分由高到低做排列,奇數順位為第壹桌、偶數順位為第貳桌,各桌比賽結果一、二名者獲得晉級資格,四名晉級者再進行一場東南戰,角逐大賽前三名。
以上,請問有人看得懂規則在說什麼嗎?
我的感覺上,應該是賽方把第一屆的規則拿來修改,但又修改的不完全,才會導致這樣的情況發生,所以立刻在賽方FB留言,我相信很多人都有看到。
後來賽方儘速回應「已於上方貼文修正」,我努力找了一下有找到修正後的結果,不過後來還是有版友留言找不到。
不過這並不是什麼大問題,畢竟賽前賽方還是會先講清楚比賽規則。
會先講這個,只是要說明我是個不喜歡(規則)不清不楚的人,制度要怎麼定都可以,只要講清楚,大家賽前的立足點一致。
講好就好。
(二)錯吃、碰視同錯和罰役滿(這是小疑問,不是錯誤)
我翻了好幾次秩序冊及電子檔內容完全無述及「同局同桌第二人以上錯吃&碰視同錯和罰役滿」之規定,也就是說,這條極有可能是賽方賽前緊急追加之規則,甚至是在第二次電子檔發佈、秩序本列印出來後才臨時追加。
既然如此,這麼重大的規定是否可先在FB或PTT上先行公佈告知?
總不可能是當天早上才突然決議此項規定吧~
不過這同樣不是什麼大問題
如上點所述,規則清楚,大家立足點平等。
講好就好。講好就好。
(三)爭議第四場--有關臨時代打扣點制度(本文重點,也是讓我非常不愉快的一環)
﹝關於爭議第四場,我盡量還原當下情況敘述,當時同桌的其他三人以及裁判我都完全不認識,所以我僅能以上、下、對家及裁判表示當時情況,完全對事不對人
也歡迎當時在場的選手或裁判或賽方當下在場的,認為我講的過程不對,也請提出糾錯,以還原真相。謝謝!﹞
第四場前,賽方宣布一名女雀士可能會臨時更換代打
若東場中離去扣15000點;南場中離去則只扣10000點
雖然這樣的半代打制有點奇怪,但同樣如上(一、二)點所述,規則清楚,大家立足點平等。
講好就好。講好就好。講好就好
【比賽開始】
不知名男A坐我上家(起莊)
不知名男B坐我下家
女雀士(經查為凱特琳?)坐我對家
我是南起。
因為第三場殺的自己有點沒力,第四場上來太放鬆點了不少銃
對家凱特琳也打的很不錯,不僅立直一發自摸滿貫炸我莊,也直擊我滿貫
進入東四時我是四位,所幸後來直擊上家滿貫才逆三。
(凱薩琳在我喊榮和那刻跑走,因為中間已經接了很多次電話,感覺很趕)
此時點數狀況大約為上家1xx(接近1萬) 我1xx(接近2萬) 下家3xx(接近3萬) 對家4xx(接近5萬)
值得一提的是,下家和對家差距超過1萬,但不到1萬5(希望我的印象正確,能有賽方佐證更好)
嚴格來說,我和牌後東四局結束,已經南入,我認為應該只扣10000點才正確。
不過我不想不清不楚,所以還是「有」向裁判確認:
「所以,對家的點數最後要扣10000點再做排位?」我。
『是扣15000點。』這是下家。
「可是,東四我和牌之後嚴格來說已經南入,應該只扣10000點而已吧?」我。
『不是,他是在東場離開,南場還沒開始,不是在「南場中離開」,所以是扣15000點。』下家篤定的重複。
「是這樣嗎?(望向裁判)」我。
『就是扣15000點。』因為裁判坐在下家與對家中間,所以我看向裁判時,下家以為我在向他詢問,又回應了我一次。
【嗯......。(點點頭)】裁判。(現在回想起來,裁判當時感覺頓了一下的才回應,但裁判不僅給了明確回答,也有動作回應,我當然認為裁判同意下家說法了。)
「是這樣喔?」我。
『對啦對啦就是這樣。』下家。
【嗯...。(點頭)】裁判。
(其實到這裡我以為下家也是淡江的人,不然為什麼要等到下家回應後,裁判才附和?)
雖然這樣和賽前講的規則不一樣,但既然在比賽中經過裁判認可,雖然已經南入對家代打扣15000點,對自己而言要追分也較容易,當然也是欣然同意。
規則清楚,大家立足點平等。
講好就好。講好就好。講好就好。
但後來發現講好的一點都不好。
AL,上家依舊低迷四位,我是2萬多點三位,下家3萬多點二位,對家4萬多點一位
但是扣除15000點後,下家會變成一位,我和對家AL親5700點
有點實力的玩家都知道,這是個自摸3番30符就能夠逆二的手牌
事實上,我AL也是以此方針努力(這時賽方也有人在我背後觀看,非常明顯)
甚至,對家點了下家滿貫手時,我還情不自禁振臂高呼(點了後我逆二),我還有點不好意思,因為有賽方人員在看,而且也有其他人在比賽
只是後來裁判填寫比賽單的時候發生了一件讓我傻眼的事情:
【扣15000...嗯嗯,不對已經南入了應該只扣10000。】裁判。
「痾,可是你剛剛不是說扣15000,怎麼變10000?」我。
【有嗎......?】裁判自己也不清楚。
後來裁判群趕來了解當時情況:
上家有點迷茫說賽前去上廁所,沒聽到規則,賽中也說不清楚。無所謂。
對家代打也說不清楚。無所謂。
問到下家,我原本以為他會肯定回應,結果沒有。
賽方問了2-3次下家,但東四結束時最大聲的下家『都沒有回答』
是在賽方不斷詢問下,後來才咕噥『不清楚,沒印象。』
*** 這點歡迎下家出面對質,如果我有說錯或是不確實的地方,我願意另外發文公開道歉 ***
(在此強調,雖然賽程可以看到選手名單,我還是不知道是哪位選手坐我下家。所以我是對事,並非對人。)
問裁判,裁判最後的回應也是【不清楚,沒印象。】
事後仔細回想(或是各位雀友們可以往回看對話)
裁判真的「沒有說」扣15000,但我相信換做是其他人,也會認為裁判同意最終扣15000點。
最後賽方問我:【要裁判《說》了才算阿~裁判有《說》嗎?】
我一時語塞。
還真的沒有《說》。
當場賽方決議以扣10000點計算,對家是二位,我是三位。
當下我很傷心,很難過,很不爽,非常不開心。
我以為下家是淡江的成員(理由如上述)
我也以為女雀士是淡江的人(不然怎麼會允許臨時半代打?)
對下家有利時,改了一次賽前講好的規則(東四結束南入時,扣10000變扣15000)
對對家有利時,又改了一次賽中講好的規則(AL結束時,扣15000又變回扣10000)
不知道如果是各位雀友們遇到這種情況會有什麼想法?
這根本不是那小小順位馬10點的問題
我當下的想法是:我被陰了。
球員、球證和旁證都是對面的人,講好的規則對自身球員有利就可以一改再改,那我要玩什麼?
就算可以忍受好了,誰知道下一把或是下下一把還會不會被陰?
(在此要幫賽方澄清,事後了解,下家和對家都「不是」淡江社員,只是當下的情況讓我不得不這麼想而已)
心情糟透了,好在當日也沒賽程了,於是就立即收拾行李走人
這時。
「非常感謝。」 「非常感謝。」 「非常感謝。」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淡江社長追到大門前,和我再度了解當下情況,並說明下家他並不認識(代表並非社員)
最後結論雖然沒有任何改變,但那天社長沒有追出來的話
可能我隔天就不會出現在淡江校園了吧!
也是因為如此讓我重新體認--其實賽方很認真努力的在辦比賽。
我相信第四場的狀況亦非賽方所樂見
比賽中離,不僅是對其他選手的不尊重,也是在踐踏辛苦工作人員們的努力
所以還是決定繼續參賽比完全程。
至於被陰論,就當是自己想太多了。
事實證明,也的確是我自己想太多了。
(四)總和得點錯誤-- 1-4桌順位馬計算錯誤
這點賽後沒多久我亦有發現(據雀友來信指出,也有人發現並反應),請小劉轉達淡江社長
賽方已在FB上正式回應,在此我就不多做評論。
最後還是要強調,我是對事,並非對人。
這篇文章意在讓之後的比賽更好,並非批評。
對於能夠參加完這次二天比賽,我還是心懷感激。
如果文章中有哪些讓人誤會我在批評或是不適宜的地方,請各位雀友賴或推文或站內信等任何方式告知我,我會再做修正。
再度感謝賽方及工作人員的辛勞。
也感謝落落長看到這裡的各位雀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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