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開始在網路上下的時候,由於是比目法(日韓規則),
會覺得把對手的地愈弄愈小(丟進去給別人吃),那地不就不見了~(好傻XD
後來才得知原來死子要填回自己的空(相較下就是增加對方的空)。
後來得知數子法(華人規則 w"),基於一人一手棋、除了到終盤搶收後的因素外,
感覺大致上好像是相同的樣子?
十九路棋盤有361格,是為奇數。
黑棋181、黑收後時理所當然,故黑白的空或地都一樣;
黑棋181、白收後時則等同白最後一手自填一目空,故黑+0.5子(白-0.5子之意),
填到有意義的落子(不允許單官以外的非必要自填空地)結束為止。
相較下比目法免填單官,故無所謂"白棋收後還半子"之必要。
基於這樣的標準簡單列出來看看(1子 = 2目):
----------------------------------------------------------------------
算地法 結果(黑收後) 貼3又3/4目 結果(白收後) 貼3又3/4目 日韓比目法
黑179 白+2子 白+5又3/4子 白+1.5子 白+5又1/4子 白+10.5/9.5目
黑180 白+1子 白+4又3/4子 白+0.5子 白+4又1/4子 白+8.5/7.5目
黑181 盤面和 白+3又3/4子 黑+0.5子 白+3又1/4子 白+6.5/5.5目
黑182 黑+1子 白+2又3/4子 黑+1.5子 白+2又1/4子 白+4.5/3.5目
黑183 黑+2子 白+1又3/4子 黑+2.5子 白+1又1/4子 白+2.5/1.5目
黑184 黑+3子 白+3/4子 黑+3.5子 白+1/4子 白+0.5目/黑+0.5目
→台灣規則黑勝(+5.5) →日韓規則黑勝(+6.5)
黑185 黑+4子 黑+1/4子 黑+4.5子 黑+3/4子 黑+1.5/2.5目
→中國規則黑勝(+7.5)
黑186 黑+5子 黑+1又1/4子 黑+5.5子 黑+1又3/4子 黑+3.5/4.5目
黑187 黑+6子 黑+2又1/4子 黑+6.5子 黑+2又3/4子 黑+5.5/6.5目
至於像黑0.5目勝、白0.5目勝在比目法時是怎麼來的呢?
例如黑空多白空7目,B+0.5的例子(※駄目 = だめ = 不行 = 日本單官):
那比目法盤面上就會有像是奇數駄目、黑最後落子(=白收後,黑184),
偶數駄目、白最後落子(=白收後,黑184) 兩種情形。
至於W+0.5的情況,盤面黑空領先6目,也跟著比對一次:
奇數駄目、白最後落子(=黑收後,黑184),
偶數駄目、黑最後落子(=黑收後,黑184) 兩種情形。
簡言之以現在的規則看來,符合黑收後不變、白收後還黑0.5子的原則下:
比目法貼6目半的黑半目勝 = 數子法貼3又3/4子(7目半)的白半目勝
比目法貼6目半的白半目勝 = 數子法貼3又3/4子(7目半)的白勝1目半
不過會有這差異,仍然是因貼目不同所導致的,黑半目勝因此會變成白半目勝。
於是,在差異這麼小的情況下,真的有必要計較那50%的收後造成的影響嗎?(這句話不對)
於是得到的結論更明顯了,好像除了貼目之外,兩種算法根本沒有差別~囧a
既然如此,與其增設一堆補不補棋的判例和規定,
以及提子要放這還是放哪、不小心吞掉還是意外放到哪去之類的,
個人還是覺得直接盤上解決的算地法比較來得乾脆也少爭執。
儘管應該不用做到像應老那樣、啥米棋罐還是攣熱子雙熱子、解決三劫長生之類的窮解,
但這種明朝時候就可以想到的事,現在卻也還是無法統一。
可能跟文化和國格的堅持,以致不願讓步也多少有關吧?
至於網路棋通常用的比目法,電腦根本就會幫你記提子,跑不掉也不用拿,
把程式改寫成算地法的倒是沒有聽說過(習慣問題!?
總之光算地這件事,還在很難統一的階段就是了....
--
以上算是個嘗試分析,若有錯請提出也感激不盡~(有一些地方卡了好久 囧>
在此意見分享~ :)
--
會覺得把對手的地愈弄愈小(丟進去給別人吃),那地不就不見了~(好傻XD
後來才得知原來死子要填回自己的空(相較下就是增加對方的空)。
後來得知數子法(華人規則 w"),基於一人一手棋、除了到終盤搶收後的因素外,
感覺大致上好像是相同的樣子?
十九路棋盤有361格,是為奇數。
黑棋181、黑收後時理所當然,故黑白的空或地都一樣;
黑棋181、白收後時則等同白最後一手自填一目空,故黑+0.5子(白-0.5子之意),
填到有意義的落子(不允許單官以外的非必要自填空地)結束為止。
相較下比目法免填單官,故無所謂"白棋收後還半子"之必要。
基於這樣的標準簡單列出來看看(1子 = 2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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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地法 結果(黑收後) 貼3又3/4目 結果(白收後) 貼3又3/4目 日韓比目法
黑179 白+2子 白+5又3/4子 白+1.5子 白+5又1/4子 白+10.5/9.5目
黑180 白+1子 白+4又3/4子 白+0.5子 白+4又1/4子 白+8.5/7.5目
黑181 盤面和 白+3又3/4子 黑+0.5子 白+3又1/4子 白+6.5/5.5目
黑182 黑+1子 白+2又3/4子 黑+1.5子 白+2又1/4子 白+4.5/3.5目
黑183 黑+2子 白+1又3/4子 黑+2.5子 白+1又1/4子 白+2.5/1.5目
黑184 黑+3子 白+3/4子 黑+3.5子 白+1/4子 白+0.5目/黑+0.5目
→台灣規則黑勝(+5.5) →日韓規則黑勝(+6.5)
黑185 黑+4子 黑+1/4子 黑+4.5子 黑+3/4子 黑+1.5/2.5目
→中國規則黑勝(+7.5)
黑186 黑+5子 黑+1又1/4子 黑+5.5子 黑+1又3/4子 黑+3.5/4.5目
黑187 黑+6子 黑+2又1/4子 黑+6.5子 黑+2又3/4子 黑+5.5/6.5目
至於像黑0.5目勝、白0.5目勝在比目法時是怎麼來的呢?
例如黑空多白空7目,B+0.5的例子(※駄目 = だめ = 不行 = 日本單官):
那比目法盤面上就會有像是奇數駄目、黑最後落子(=白收後,黑184),
偶數駄目、白最後落子(=白收後,黑184) 兩種情形。
至於W+0.5的情況,盤面黑空領先6目,也跟著比對一次:
奇數駄目、白最後落子(=黑收後,黑184),
偶數駄目、黑最後落子(=黑收後,黑184) 兩種情形。
簡言之以現在的規則看來,符合黑收後不變、白收後還黑0.5子的原則下:
比目法貼6目半的黑半目勝 = 數子法貼3又3/4子(7目半)的白半目勝
比目法貼6目半的白半目勝 = 數子法貼3又3/4子(7目半)的白勝1目半
不過會有這差異,仍然是因貼目不同所導致的,黑半目勝因此會變成白半目勝。
於是,在差異這麼小的情況下,真的有必要計較那50%的收後造成的影響嗎?(這句話不對)
於是得到的結論更明顯了,好像除了貼目之外,兩種算法根本沒有差別~囧a
既然如此,與其增設一堆補不補棋的判例和規定,
以及提子要放這還是放哪、不小心吞掉還是意外放到哪去之類的,
個人還是覺得直接盤上解決的算地法比較來得乾脆也少爭執。
儘管應該不用做到像應老那樣、啥米棋罐還是攣熱子雙熱子、解決三劫長生之類的窮解,
但這種明朝時候就可以想到的事,現在卻也還是無法統一。
可能跟文化和國格的堅持,以致不願讓步也多少有關吧?
至於網路棋通常用的比目法,電腦根本就會幫你記提子,跑不掉也不用拿,
把程式改寫成算地法的倒是沒有聽說過(習慣問題!?
總之光算地這件事,還在很難統一的階段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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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算是個嘗試分析,若有錯請提出也感激不盡~(有一些地方卡了好久 囧>
在此意見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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