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友打牌幹錢包 小偷看過來 - 麻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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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已經被我刪了.

理由是未經當事人同意公佈他人id.

當初原事主也未公佈, 我不知道你在急什麼?

若有當事人自己出來發文,那他當然有權提出自己的id.

你沒有司法警察權,也沒有偵查權.

現在你的公開發文對無辜的第三人傷害更大!

推文裡的道歉就能弭平一切嗎?



本串討論,請本於理性並給予善意建議,

未經同意公佈他人id.一律刪文並給予劣文.

※ 引述《batis (GO FURTHER)》之銘言:
: 我也是認為 應該要找出事情的真相才合理
: 雖然 場主決定不採取法律途徑 息事寧人
: 但我覺得 還是要揪出小偷 至少讓他受到譴責 還給其他人清白
: 我想 對小偷來說 只被在麻將板公幹 而沒留下案底 算很便宜他了
: 由於看到前面smallahaha的推文 叫大家說可以仔細看回文推敲出兇手
: 所以我看完之後大膽猜測如下
: 人物介紹
: 場主朋友 代PO文:
: 場主 :
: a(湖口楊梅) :
: b(中壢) :
: 甲(中壢) :
: 乙(中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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