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有錯誤~~
PPT不允許營利行為
PPT不允許營利行為
PPT不允許營利行為
罰寫三遍
基本上sale板只要不賣超過取得價格,都不是營利行為
--------以下原文----------
這篇跟板上風向不一樣,好像是逆風XD
我建議要開放交易,但是有限制的開放
開放是可讓較晚接觸STEAM的版友,有買入以前進包特價遊戲的機會跟管道
基本上營利沒有對錯,只有繳稅問題
街上幾乎每間店家都是以營利目的(HB也不是純慈善)
總不會跑去小7拍櫃台說:你這純喫茶賣我25元,賺40%這樣對嗎? XD
小7沒錢賺早晚倒光光對吧
為什麼大家可以接受店家賺錢
但是版上有人牟利就不行,這是道德問題
道德標準留在最後再說
我們先用最低限度標準
法律 來看
交易本身合法,但是黃牛行為就是有罪
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
遊戲序號應可視為遊樂票券(廣義來看啦)
若要開放交易,有幾點建議(跟目前GS版作法很像):
1. HB包可用原價比例算出各遊戲進包的折後價格
以不超出此金額作為交易金額上限,超過視為黃牛行為
3. 若購買原價或非進包打折價格
就附上證明(日期或訂單)就可用該價格平轉售出
4. 合購(類似團購),可加價但不可超過一定比例
因為一定會有轉帳費用,匯差等費用產生
加上主糾有風險要承擔(訂了卻不付錢的一堆人啊)
但費用要另列出說明,且不得超過一定比例(5~10%合理費用)
5. 黑卡序號,假序號等問題,風險自行負責
最後說道德面
PTT做為一個公共平台,大家在此平台上做交流
因此各版應以多數該版版友的意見,作為重大情事的判斷依據
可謂"共同,認同意識""最大公約數"
就是所謂版的風氣
若版上多數人認為營利是不可取的行為
此為較高道德標準行為與約束
畢竟法律只是最低標準
而我個人非常樂見道德標準的提升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