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一些規則的不合理性 - 麻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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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明我現在已經不打台麻打日麻了

也希望大家討論能夠不帶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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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在討論規則時候往往會用防弊當理由

但是說真的

台灣麻將自摸最大 連莊最大

想要作弊 只要暗號做好 兩家甚至三家合作

有吃有碰讓自己人最快聽牌 自然而然就會贏

如果再加上會左手技 不要多 在自己門前牌山左手疊個四張就好

台麻吃碰多要換四張很容易

根本不需要去特別換槓上那一張

不能槓上家 明槓自摸 同巡碰同一張(例如同尋沒碰下家不能碰對家)

大抵都是因為損害到第三者摸牌的次數而衍伸出的規則

大家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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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lly avatarBelly2017-03-16
有罪推定吧 沒有法治的舊時代之遺緒
間單來說為了自保所以都做有罪推定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7-03-20
因為本地社會晚近才發達發展
之前不知道看誰講的
Tracy avatarTracy2017-03-23
你的說法我第一次聽過 不無可能
David avatarDavid2017-03-23
有罪推定可能是因為麻將桌上沒有
『裁判』 要斷定一個人有沒有作弊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03-26
本來就很困難 沒有公正的判決
於是很多規則就變成像是在『預防』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3-28
簡單來說 不是因為你做這個動作就
代表作弊所以要禁止 而是這個動作
可能被作弊的人利用 所以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