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上法庭 - 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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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甲乙鬧上法庭。

律師拿出有利於甲的證據。

法官判甲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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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在下一頁喔!!!小心不要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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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中國古代罕有標點符號,讀文章得自行斷句。


房客甲的斷句:
本人林大福,將大樹街石屋租於恩人黃老十一家,未能報恩,萬一不交租亦可,
收回黃公年租銀兩三十,萬不能轉租別人,立此為據,本人兒孫不得有違。

房東乙的斷句:
本人林大福,將大樹街石屋租於恩人黃老十一家,未能報恩,萬一不交租亦可收回,
黃公年租銀兩三十萬,不能轉租別人,立此為據,本人兒孫不得有違。


台式標點符號與日式很雷同,不是完全一樣,還另外混用了西式。
(例如日本使用頓號斷句,而非逗點) (例如逗點)

台式與中式的標點符號也略有不同,台灣使用日式引號,中國使用西式引號。



出處、作者:《九品芝麻官》


備註:



===================注意解答的標題要跟題庫一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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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ydia avatarLydia2016-02-29
喔喔喔! 標點符號好有趣XD
Hardy avatarHardy2016-03-01
我喜歡出有趣的海龜湯,可以長知識的海龜湯~
Dora avatarDora2016-03-01
喜歡這湯唷~ :) 推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