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yoduck (就叫皮優達克吧...)》之銘言:
: 我大概上是採取上述的方法沒錯
: 我看到這種文
: 通常會先留點時間讓發文者看到板友推文指證之後修改
: 或者是我自己丟水球推文之類的
: 大部分時間這些人根本就是發了文就跑 兩三天不上站
: 我就算寄信也根本抓不到人來編輯文章
: 像這次處罰的原PO 也是發了一段時間板友也好幾個推文了都還沒修改
: 我才採取水桶處置
不想吐嘈你 但你的一段時間不過就是一個半小時
所有人都閒閒沒事常駐在貴版嗎?
: 而且比起劣退 我想禁言三天只是個小懲罰
這不是理由 假設發文者的行為就自作主張 寧可錯殺?
我講難聽一點 貴版人氣頂多100~200人
每天增加的發文不到20篇
實際有心鬧版者多久才碰到一次? 拿來跟全ptt最大的版面比?
該版直接劣退可以減輕版主管理負擔 而貴版..........?
: 我這樣的處置跟想法能接受嗎?
我"個人"不能接受
這個版規如果是為了方便版友搜尋方便 處罰的重一點還有道理
看起來不是 只是為了版主你個人的「正義」
誰管你當上版主的蝦米誓言?
制訂的版規應該符合比例原則
打錯名稱代表不尊重這個版或不尊重商標嗎? 有這麼嚴重?
版主大可直接警告後砍文 沒寫信通知也沒關係
再過頭就是大興文字獄了 特別是因為「你個人的喜好」更不能原諒
所謂的法律 是為了讓大多數人有好處且保障少數聲音的規定
現在打錯幾個字 妨礙到什麼?
→ 因為他打成win 造成我到這個版要搜尋用wii找東西找不到 (X)
→ 因為看起來好礙眼 (正解?)
規定一定有模糊空間 比如是不是有心打錯或惡意亂版 版主可以自己裁量
但惡意亂版的特徵在該文作者沒有出現
: 本信件歡迎公開 因為我不想在大費唇舌去跟板上的人戰
: 我每次要水桶之前都會考慮再三
看不出來 你的判決文常常引發版友抗議
如果你真的有考慮過 就應該思考到底有什麼問題
: 為的就是不做到濫罰 既然連水桶三天都嫌重
: 那警告不就是指名道姓的人身攻擊嗎?
: 不這樣根本就沒意義
警告當然不是指名道姓的人身攻擊 那是你自己意氣用事的過度延伸
退一萬步來說 如果你說的人身攻擊成立 那水桶三天不就是妨礙人身自由?
(合理的)版規制訂在那邊 沒注意被罰活該
「大部分時間這些人根本就是發了文就跑 兩三天不上站」 這是你自己講的
那麼 你的水桶三天跟警告砍文在效用上不是一樣嗎?
那你所謂的意義在哪? 這是站在你的邏輯對你的質問
: by limitex
考慮一下吧 版主是要將這個版變成 fans club嗎?
任天堂的理念是什麼 追求最單純最直接的快樂
Wii不是為了想玩遊戲得先做功課的人誕生的
我想拿著Wii remote往前劈砍 辦到了! 玩遊戲就是這麼不需要大腦的簡單事
這才是Wii
--
: 我大概上是採取上述的方法沒錯
: 我看到這種文
: 通常會先留點時間讓發文者看到板友推文指證之後修改
: 或者是我自己丟水球推文之類的
: 大部分時間這些人根本就是發了文就跑 兩三天不上站
: 我就算寄信也根本抓不到人來編輯文章
: 像這次處罰的原PO 也是發了一段時間板友也好幾個推文了都還沒修改
: 我才採取水桶處置
不想吐嘈你 但你的一段時間不過就是一個半小時
所有人都閒閒沒事常駐在貴版嗎?
: 而且比起劣退 我想禁言三天只是個小懲罰
這不是理由 假設發文者的行為就自作主張 寧可錯殺?
我講難聽一點 貴版人氣頂多100~200人
每天增加的發文不到20篇
實際有心鬧版者多久才碰到一次? 拿來跟全ptt最大的版面比?
該版直接劣退可以減輕版主管理負擔 而貴版..........?
: 我這樣的處置跟想法能接受嗎?
我"個人"不能接受
這個版規如果是為了方便版友搜尋方便 處罰的重一點還有道理
看起來不是 只是為了版主你個人的「正義」
誰管你當上版主的蝦米誓言?
制訂的版規應該符合比例原則
打錯名稱代表不尊重這個版或不尊重商標嗎? 有這麼嚴重?
版主大可直接警告後砍文 沒寫信通知也沒關係
再過頭就是大興文字獄了 特別是因為「你個人的喜好」更不能原諒
所謂的法律 是為了讓大多數人有好處且保障少數聲音的規定
現在打錯幾個字 妨礙到什麼?
→ 因為他打成win 造成我到這個版要搜尋用wii找東西找不到 (X)
→ 因為看起來好礙眼 (正解?)
規定一定有模糊空間 比如是不是有心打錯或惡意亂版 版主可以自己裁量
但惡意亂版的特徵在該文作者沒有出現
: 本信件歡迎公開 因為我不想在大費唇舌去跟板上的人戰
: 我每次要水桶之前都會考慮再三
看不出來 你的判決文常常引發版友抗議
如果你真的有考慮過 就應該思考到底有什麼問題
: 為的就是不做到濫罰 既然連水桶三天都嫌重
: 那警告不就是指名道姓的人身攻擊嗎?
: 不這樣根本就沒意義
警告當然不是指名道姓的人身攻擊 那是你自己意氣用事的過度延伸
退一萬步來說 如果你說的人身攻擊成立 那水桶三天不就是妨礙人身自由?
(合理的)版規制訂在那邊 沒注意被罰活該
「大部分時間這些人根本就是發了文就跑 兩三天不上站」 這是你自己講的
那麼 你的水桶三天跟警告砍文在效用上不是一樣嗎?
那你所謂的意義在哪? 這是站在你的邏輯對你的質問
: by limitex
考慮一下吧 版主是要將這個版變成 fans club嗎?
任天堂的理念是什麼 追求最單純最直接的快樂
Wii不是為了想玩遊戲得先做功課的人誕生的
我想拿著Wii remote往前劈砍 辦到了! 玩遊戲就是這麼不需要大腦的簡單事
這才是W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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