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提告 - 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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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mabi中有沒有人有這方面的經驗?

有關法律上的提告

剛剛突然被黑

雖然不太在意啦 甚至覺得有點好笑

不過還是先知道一下相關知識好了 缺錢的時候可以讓屁孩知道夜路走多會碰到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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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000291592: HI~~11/01 11:09
cynthiacathy: 火之蒼龍是正妹 11/01 21:27
cherish14015: 火之蒼龍是正妹公主~ 11/01 22:53
sorrowing: 火之公主龍\O口O/ 11/02 16:54
tn000291592: 竟然直呼公主名諱(X11/0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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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11-14
HI~~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11-16
火之蒼龍是正妹
Zora avatarZora2014-11-18
火之蒼龍是正妹公主~
Ina avatarIna2014-11-19
火之公主龍\O口O/
Linda avatarLinda2014-11-20
竟然直呼公主名諱(X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11-23
你講具體的提告例證 才知道怎幫你辨析阿
Tracy avatarTracy2014-11-25
嗯…損害名譽之類的?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4-11-27
除非對方知道你的現實身分,否則不可能告成功...
Lauren avatarLauren2014-11-29
所以沒辦法單純網路上的糾紛這樣判定嗎?
Carol avatarCarol2014-12-03
人才有名譽權可以毀損啊,網路虛擬角色沒有...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4-12-08
所以除非對方在遊戲裡毀損你現實身分的名譽...
否則怎麼可能告成功?
當然如果你只是想人肉對方,不是想告成功的話...
Belly avatarBelly2014-12-11
可以提告,雖然不會成功但可以拿到對方個資...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12-12
所以現階段看來除了無視 我這邊沒辦法做什麼囉(無奈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12-16
可以抹黑回去啊~(X)
Tracy avatarTracy2014-12-21
什麼叫突然被「黑」?黑哪時候可以當動詞用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4-12-25
不是都這樣用很久了嗎 (?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4-12-28
你收到傳單在擔心拉= =" 這種事不用擔心 晚上好好睡
Gary avatarGary2014-12-29
黑可以當動詞啊
還有是傳票不是傳單,傳單一張100元
Rae avatarRae2015-01-01
所以黑當動詞用,是什麼意思啊?
Faithe avatarFaithe2015-01-04
抹黑、中傷,或任何因討厭一個人而做出的不當舉動
Linda avatarLinda2015-01-07
嗯? 好吧 你在意的話我說完整的原詞 「抹黑」
Linda avatarLinda2015-01-12
來來來~看抓馬囉~~~(欸
Irma avatarIrma2015-01-15
XD 我心不在焉 打錯字了 抱歉
Enid avatarEnid2015-01-15
文章代碼(AID): #1JlItcDX (LoL)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1-19
雖然這篇好像是針對統神的 不過網路訴訟大原則是一樣的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01-22
感謝~大致上知道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5-01-24
虛擬帳號也可以告成功, 最主要是你的答辯和相關證明
要準備好
Bennie avatarBennie2015-01-28
光舉證對方是在侮辱自己而不是虛擬人物這點就掰了吧
Damian avatarDamian2015-01-29
除非對方是說這ID現實中也是個垃圾之類的這種才可能
但對方也可以辯稱說根本不認識該ID使用者...
Kumar avatarKumar2015-02-03
虛擬沒用那巴哈PTT也不需要一直宣導了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5-02-04
看推文就知道台灣法治教育多失敗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2-05
8掛板不就一直提醒小心訟棍 XD
Elma avatarElma2015-02-08
要區分帳號跟虛擬遊戲角色ID...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02-12
討論區帳號比較容易說明是在指帳號使用者...
Sarah avatarSarah2015-02-14
但遊戲角色是你創個虛擬角色稱做那ID...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5-02-16
所以可以辯稱罵的是那個虛擬角色,而非現實使用者..
當然檢察官吃不吃這套又是另一回事了~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5-02-21
這就像噓廢文沒事,但噓發文者廢就可以告...
Lily avatarLily2015-02-21
只要能夠把虛擬人格與現實人格連結 就好辦事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02-22
根本不是虛擬跟現實的問題...一堆人的法律....
Puput avatarPuput2015-02-26
你罵我虛擬ID>別人看到>我以後玩遊戲常常被拿出來說
Quanna avatarQuanna2015-02-28
直接判決書比較快.... http://goo.gl/58wrsX
【裁判字號】 102,易,966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5-03-01
你可以說那個角色你用很久而且很多人都知道這個角色代表你
Sarah avatarSarah2015-03-02
【裁判字號】 102,易,287 隨便找都一堆
Doris avatarDoris2015-03-05
還要有法院名稱~
Yuri avatarYuri2015-03-07
台北地方法院 刑事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5-03-11
當然更多是在偵查庭就和解的
Jacky avatarJacky2015-03-16
那兩個一看就知道是在罵現實中的人,太難賴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5-03-19
簡單兩個點,1.言論能否明確指向當事人(現實)
2. 如果可以,言論是否構成誹謗或名譽毀損...
Puput avatarPuput2015-03-23
你還是看不懂.....在法律上沒在管你是ID還是本名
Daniel avatarDaniel2015-03-27
符合以上兩點才有機會勝訴...
我自己被訟棍告過,對方告了十幾人...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5-03-28
你的第一點就矛盾了 怎麼罵才能不指向當事人?
John avatarJohn2015-03-30
我還告過這板板友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5-04-04
其中有很多人檢察官就是以只知ID不認識當事人而難以
判別是在指當事人而不起訴...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04-05
而且還不是妨礙名譽 是非告訴乃論的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04-06
你那種多半是是職權不起訴 微罪不舉之類的
Jake avatarJake2015-04-07
不起訴書上面的理由才是重點 沒有不認識當事人就可以不
訴這種事情
Jack avatarJack2015-04-12
這樣我這裡誰都不認識 我指著每個ID罵 都不起訴?
Edith avatarEdith2015-04-17
還有另一種可能 就是那幾個罵人的沒指名道姓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5-04-21
跟玩五樓梗的邏輯一樣
但是只要能認定你是"在罵我" 或者"我的虛擬ID"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5-04-22
我覺得有點廢物 我覺得他(IDor名子)是廢物 的分別
Dora avatarDora2015-04-27
那你去問那個檢察官在想什麼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5-05-01
不然你也可以自己親身試試看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5-05-03
你案子只有到偵查庭 起不起訴是檢察官決定的
Yuri avatarYuri2015-05-03
【裁判字號】 101,審易,2717 被告跟你說得一樣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05-06
重點直接給你
然因該帳號使用人得藉由使用該帳號在網路世界中從事例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5-05-09
如發表言論等各項網路活動,藉此表彰自己的思想、風格
個性,該帳號因此得以一定程度表彰該帳號使用人在該網
路空間之人格
Dinah avatarDinah2015-05-12
當然也可以抱著不一定被告成的心態
Oliver avatarOliver2015-05-12
故縱然該帳號未必能連結到該帳號使用人在現實生活中之
Mia avatarMia2015-05-17
真實身分,亦未能以此遽認該帳號所表彰之網路世界上之
人格不存在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5-05-17
反正這是種答辯的手段,有沒有本事說服檢察官或法官
Harry avatarHarry2015-05-22
那就是個人實力的問題,本來訴訟就是充滿變數...
Jake avatarJake2015-05-25
順便一提對造訟棍就是用你那套解釋在答辯的...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