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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發帳號被盜處理後續那篇的人
>https://goo.gl/cvD1Fa
後來有說要提連署
所以來寫個連署串
律師已找好
只要你有玩過楓之谷
並在安裝遊戲時 按過 <我同意> 皆可以參加連署
以我為代表人以及其他有共同利益的玩家起訴主張遊戲橘子違約 之後的確定判決效力也會
及於參與該訴訟的全體玩家
事後可能會合資律師費用 但希望採取斗內制
連署表格:http://goo.gl/fBZDvZ
連署內容
標題:遊戲橘子公司違反定型契約第十六條、第十七條以及第二十二條
訴求:歸還玩家物品,並賠償其損失
說明:
根據遊戲橘子公司之定型契約
第十六條、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甲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查證
,經乙方查證甲方之個人身分無誤後,應立即暫時凍結該組帳號,並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
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乙方如知悉前項電磁記錄移轉之歷程或持有該電磁紀錄第三人之身分資料,乙方應於暫時
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持有前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
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乙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
錄予甲方,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
戲使用人之限制;惟乙方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甲方不使用者,
乙方得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
持有第一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項之處理,乙方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
理。
乙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甲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乙方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當帳號被其他IP登入時,雖有手機app提醒,但無法立即把盜帳號者踢下線。且如果帳號
被盜,遊戲公司並不會主動歸還遺失的物品。
第十七條、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二個月,以供甲方查詢。如逾電磁紀
錄保存期限二個月者,恕乙方無法受理甲方之查詢申請。
甲方得以書面、網路,或親自至乙方之服務中心申請調閱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且須提出
與身份証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如需給付查詢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乙方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
磁片等儲存媒介或以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當玩家向戲橘子公司索取歷程時,遊戲橘子公司卻表示「新楓之谷」這款遊戲老舊所以並
無歷程。
第二十二條、程式漏洞
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甲方受損時,乙方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證明
因程式漏洞導致帳號被盜,但遊戲橘子公司卻完全不補償。
發起單位:宋孟澄
聯絡人姓名及方式:
1.代表人姓名:宋孟澄
2.聯絡電話:0988881945
連署表格:http://goo.gl/fBZDvZ
請大家多多幫頂上去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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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F8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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