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屆「觀音杯」全國象棋比賽實施辦法 - 象棋

By David
at 2007-08-30T10:50
at 2007-08-30T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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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紫雲巖第二十六屆「觀音杯」全國象棋比賽實施辦法
一、宗 旨:慶祝觀音佛祖佛誕並發揚民俗國粹,倡導益智休閒活動,提昇象棋技藝水準
。
二、指導單位:臺中縣政府、中華民國象棋協會、中華民國象棋教育推廣協會、清水鎮公
所。
三、主辦單位: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臺中縣象棋協會、臺中縣臺中港象棋協會。
五、比賽日期:
1.高段組、段位甲、乙、丙組、級位組:民國96年10月6、7日舉行兩天。
第一天上午08:30~09:30報到,09:30開幕典禮,10:00準時開始比賽。
第二天上午進入決賽者,09:00準時開賽。
2.青少年組:10月7日舉行,上午08:30~09:10報到,09:30準時開賽。
六、比賽地點:臺中縣清水紫雲巖文化大樓(清水鎮光明路三五號)。
七、報名日期:
1.自9月10日起至9月25日止,一律傳真或通訊報名,報名後請來電確認(04-2623-1867)
2.為便利賽程安排,以郵戳為憑,逾期或電話報名概不接受辦理,敬請見諒。
八、報名地點:
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臺中縣清水鎮大街路二O六號)
電話:(04)2623-1867、2622-6571 傳真:(04)2622-7019。
電話:(04)2622-5500、2623-5500 傳真:(04)2623-9760。
請上網 WWW.CHINSHUI.GOV.TW 查詢相關內容。
九、比賽組別:
1.高 段 組:段位五段以上。
2.段位甲組:段位三至四段。
3.段位乙組:段位二段。
4.段位丙組:初段。
5.級 位 組:級位一級含以下。
6.青少年組:國中組(含一級以下)、國小組(一級以下,大會按報名人數依棋力編組)
。
十、參加資格:
1.各組均歡迎全國棋友踴躍參加。
2.凡曾經參加本會比賽優勝者,各組前四名本屆比賽必需晉組報名。
十一、比賽辦法:
1.各組比賽逕行採國際瑞士制決賽。
2.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象棋協會比賽規則。
3.未盡事宜,悉由裁判決定之。
十二、獎勵(獎金):
1.高 段 組:
第一名 參萬元
第二名 貳萬元 \
第三名 壹萬元
第四名 捌仟元
第五、六名 陸仟元
第七、八名 肆仟元
第九、十名 參仟元
第十一、十二名 貳仟元
第十三至十六名 壹仟元
2.段位甲組:
第一名 壹萬伍仟元
第二名 壹萬元
第三名 陸仟元
第四名 肆仟元
第五、六名 參仟元
第七、八名 貳仟元
第九、十名 壹仟元
3.段位乙組:第一名 壹萬元 第二名 捌仟元 第三名 陸仟元
第四名 肆仟元 第五、六名 貳仟元 第七、八名 壹仟元
4.段位丙組:第一名 柒仟元 第二名 伍仟元 第三名 肆仟元
第四名 參仟元 第五、六名 壹仟伍佰元 第七、八名 壹仟元
5.級 位 組:第一名 伍仟元 第二名 參仟伍佰元 第三名 貳仟伍佰元
第四名 壹仟伍佰元 第五至八名 壹仟元
6.各組前四名及高段組第五至八名另頒發獎杯、獎品;高段組第九至十六名、段甲第五至
第十名、段乙、段丙及級位組第五至八名另發給獎品乙份。
7.各組進入決賽選手,未列名次者發給獎品乙份。
8.青少年組:第一至第四名頒發獎杯獎品各乙份;第五至八名頒發獎品各乙份。
9.高段組第一名升七段,二、三、四名升六段;段位甲組第一、二名升五段,三、四名升
四段;段位乙、丙組前四名各升一段;級位組前四名升初段。
十三、住宿規定:
1.遠道選手比賽前一天晚上起得逕向大會登記免費提供住宿(請於報名時註明),並請共
同保持寢室清潔。
2.住宿選手禁止在寢室內吸煙及嚼檳榔、喝酒或賭博等。
3.住宿選手須於午夜十二時前熄燈就寢。
4.不遵守前項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住宿,請其退房。
十四、備註:
1.凡參賽者均贈送精美紀念品乙份,並招待午餐、晚餐(素食者請於報名時註明)。
2.凡遲到超過十五分鐘者,該場次裁定對方勝局。
3.主辦單位得視參加者之實際棋力,更改其組別,參加者不得異議。
4.報名後請勿棄權,因事未克參加時請事先通知主辦單位,否則取消參加次屆比賽資格。
5.各組進入決賽選手必需賽完全程,否則取消參加次屆比賽資格。
6.參加比賽選手請服裝整齊,不得穿拖鞋並保持會場秩序與清潔,比賽會場禁止吸煙及嚼
檳榔以提高棋士良好形象。
7.國小組報名時必須填寫棋力。
清水鎮紫雲巖第二十六屆「觀音盃」全國象棋比賽報名表
組別 姓名 段級數 住址 電話號碼 備註
好像沒有人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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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 旨:慶祝觀音佛祖佛誕並發揚民俗國粹,倡導益智休閒活動,提昇象棋技藝水準
。
二、指導單位:臺中縣政府、中華民國象棋協會、中華民國象棋教育推廣協會、清水鎮公
所。
三、主辦單位: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臺中縣象棋協會、臺中縣臺中港象棋協會。
五、比賽日期:
1.高段組、段位甲、乙、丙組、級位組:民國96年10月6、7日舉行兩天。
第一天上午08:30~09:30報到,09:30開幕典禮,10:00準時開始比賽。
第二天上午進入決賽者,09:00準時開賽。
2.青少年組:10月7日舉行,上午08:30~09:10報到,09:30準時開賽。
六、比賽地點:臺中縣清水紫雲巖文化大樓(清水鎮光明路三五號)。
七、報名日期:
1.自9月10日起至9月25日止,一律傳真或通訊報名,報名後請來電確認(04-2623-1867)
2.為便利賽程安排,以郵戳為憑,逾期或電話報名概不接受辦理,敬請見諒。
八、報名地點:
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臺中縣清水鎮大街路二O六號)
電話:(04)2623-1867、2622-6571 傳真:(04)2622-7019。
電話:(04)2622-5500、2623-5500 傳真:(04)2623-9760。
請上網 WWW.CHINSHUI.GOV.TW 查詢相關內容。
九、比賽組別:
1.高 段 組:段位五段以上。
2.段位甲組:段位三至四段。
3.段位乙組:段位二段。
4.段位丙組:初段。
5.級 位 組:級位一級含以下。
6.青少年組:國中組(含一級以下)、國小組(一級以下,大會按報名人數依棋力編組)
。
十、參加資格:
1.各組均歡迎全國棋友踴躍參加。
2.凡曾經參加本會比賽優勝者,各組前四名本屆比賽必需晉組報名。
十一、比賽辦法:
1.各組比賽逕行採國際瑞士制決賽。
2.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象棋協會比賽規則。
3.未盡事宜,悉由裁判決定之。
十二、獎勵(獎金):
1.高 段 組:
第一名 參萬元
第二名 貳萬元 \
第三名 壹萬元
第四名 捌仟元
第五、六名 陸仟元
第七、八名 肆仟元
第九、十名 參仟元
第十一、十二名 貳仟元
第十三至十六名 壹仟元
2.段位甲組:
第一名 壹萬伍仟元
第二名 壹萬元
第三名 陸仟元
第四名 肆仟元
第五、六名 參仟元
第七、八名 貳仟元
第九、十名 壹仟元
3.段位乙組:第一名 壹萬元 第二名 捌仟元 第三名 陸仟元
第四名 肆仟元 第五、六名 貳仟元 第七、八名 壹仟元
4.段位丙組:第一名 柒仟元 第二名 伍仟元 第三名 肆仟元
第四名 參仟元 第五、六名 壹仟伍佰元 第七、八名 壹仟元
5.級 位 組:第一名 伍仟元 第二名 參仟伍佰元 第三名 貳仟伍佰元
第四名 壹仟伍佰元 第五至八名 壹仟元
6.各組前四名及高段組第五至八名另頒發獎杯、獎品;高段組第九至十六名、段甲第五至
第十名、段乙、段丙及級位組第五至八名另發給獎品乙份。
7.各組進入決賽選手,未列名次者發給獎品乙份。
8.青少年組:第一至第四名頒發獎杯獎品各乙份;第五至八名頒發獎品各乙份。
9.高段組第一名升七段,二、三、四名升六段;段位甲組第一、二名升五段,三、四名升
四段;段位乙、丙組前四名各升一段;級位組前四名升初段。
十三、住宿規定:
1.遠道選手比賽前一天晚上起得逕向大會登記免費提供住宿(請於報名時註明),並請共
同保持寢室清潔。
2.住宿選手禁止在寢室內吸煙及嚼檳榔、喝酒或賭博等。
3.住宿選手須於午夜十二時前熄燈就寢。
4.不遵守前項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住宿,請其退房。
十四、備註:
1.凡參賽者均贈送精美紀念品乙份,並招待午餐、晚餐(素食者請於報名時註明)。
2.凡遲到超過十五分鐘者,該場次裁定對方勝局。
3.主辦單位得視參加者之實際棋力,更改其組別,參加者不得異議。
4.報名後請勿棄權,因事未克參加時請事先通知主辦單位,否則取消參加次屆比賽資格。
5.各組進入決賽選手必需賽完全程,否則取消參加次屆比賽資格。
6.參加比賽選手請服裝整齊,不得穿拖鞋並保持會場秩序與清潔,比賽會場禁止吸煙及嚼
檳榔以提高棋士良好形象。
7.國小組報名時必須填寫棋力。
清水鎮紫雲巖第二十六屆「觀音盃」全國象棋比賽報名表
組別 姓名 段級數 住址 電話號碼 備註
好像沒有人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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