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屆「觀音盃」全國象棋比賽實施 - 象棋
By William
at 2019-07-04T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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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屆「觀音盃」全國象棋比賽實施辦法(8/10~11)
清水紫雲巖
第三十八屆「觀音盃」全國象棋比賽實施辦法
一、宗 旨:慶祝觀音佛祖佛誕並發揚民俗國粹,倡導益智休閒活動,提昇象棋技藝水準
。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臺中市體育總會象棋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臺中市象棋協會、臺中市臺中港象棋協會、台中市象棋文化協會。
五、比賽日期:
1.高段組、段位甲、乙、丙、丁組:民國108年8月10日初賽、11日決賽。
第一天上午08:30~09:20報到,09:30開幕典禮,10:00準時開始比賽。
第二天進入決賽者,上午09:00準時開賽。
※2.級位各組:8月11日舉行,上午08:30~09:20報到,09:30準時開賽。
六、比賽地點:臺中市清水紫雲巖文化大樓(清水區光明路三五號)。
七、報名日期:
1. ※自7月11日起至7月31日止,一律傳真或通訊報名,報名後請於上班時間(星期二~星
期日上午8:30至下午4:30)來電確認(04-2623-1867)
2. 線上報名:https ://ppt.cc/fCRkyx
3. 為便利賽程安排,以郵戳為憑,逾期或電話報名概不接受辦理,敬請見諒。
八、報名地點:
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臺中市清水區光明路35號)
電話:(04)2623-1867 傳真:(04)2622-7019。
請上網 http://www.tzuyunyen.org.tw 查詢相關內容。
※查詢比賽相關事宜請洽0980-866-196賴柏昌老師。
九、比賽組別:
1. 高段組:七段以上。 2.段甲組:五~六段。
3.段乙組:三~四段。 4.段丙組:二段。
5.段丁組:初段組。 6.級位甲組:級位三級至一級。
7.級位乙組:級位四級至六級。
8.級位丙組:級位七級至九級(限國中以下學生)。
※9.級位丁組:級位十級以下(限國小以下學生)。
※10.級位戊組:級位十四級以下(限國小以下學生)。
十、參加資格:
各組均歡迎全國棋友踴躍參加。
十一、比賽辦法:
1. 各組比賽採國際瑞士制比賽。
2.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象棋規則。
3. 未盡事宜,悉由裁判長決定之。
十二、獎勵(獎金):
高段
冠軍 30000
亞軍20000
季軍10000
殿軍8000
第5名6000
第6名 5000
第7名4000
第8名3000
第9名2000
第10名 1600
段甲
冠軍15000
亞軍10000
季軍6000
殿軍4000
第5名3000
第6名 3000
第7名2000
第8名2000
第9名1500
第10名 1500
第11名 1000
第12名 1000
段乙
冠軍10000
亞軍7000
季軍5000
殿軍4000
第5名2000
第6名 2000
第7名1000
第8名1000
9名800
第10名 800
第11名 800
第12名 800
段丙
冠軍6000
亞軍5000
季軍4000
殿軍3000
第5名1600
第6名 1600
第 7名1000
第8名1000
第 9名600
第10名 600
段丁
冠軍5000
亞軍4000
季軍3000
殿軍2000
第5名1200
第6名 1200
第7名800
第8名800
第9名500
第10名 500
級甲
冠軍4000
亞軍3000
季軍2000
殿軍1500
第5名1000
第6名 1000
第7名800
第8名800
級乙
冠軍 2000
亞軍1500
季軍1000
殿軍800
第5名600
第6名 600
第7名 600
第8名600
級丙~戊,1~4名獎盃獎品,5~8名獎品。
7.段位各組、級位甲、乙組前四名另頒發獎盃。
8.段位組進入決賽選手,未列名次者發給獎品乙份。
十三、升段辦法:本賽事依據各組參賽段位人數比例標準予以晉升、不得跳段。
五段以下證書:由臺中市體育總會象棋委員會辦理
六段以上證書:由中華民國象棋教育推廣協會、中華民國象棋促進發展協會、
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 辦理
十四、住宿規定:
1.遠道選手比賽前一天晚上起得逕向大會登記免費提供住宿(請於報名時註明),並請共
同保
持寢室清潔。
2.住宿選手禁止在寢室內吸煙及嚼檳榔、喝酒或賭博等。
3.住宿選手須於午夜十二時前熄燈就寢。
4.不遵守前項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住宿,請其退房。(情節嚴重者,得以禁賽處分)
十四、備註:
※1.凡參賽者均贈送精美紀念品乙份,並供應8 月10 日午餐、晚餐;8 月11 午餐。
※2.凡遲到超過十五分鐘者,該場次裁定對方勝局。該選手必須向大會表明繼續參賽,否
則
以棄權論。
3.參賽者必須依自己棋力報名參賽,低報組別經查證屬實者取消比賽資格,若得獎者亦取
消
得獎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4.報名後請勿棄權,因事未克參加時請事先通知主辦單位 。
5.參加比賽選手請服裝整齊,不得穿拖鞋並保持會場秩序與清潔,比賽會場禁止吸煙及嚼
檳
榔以提高棋士良好形象。(文化大樓全樓禁止吸煙)
6.各組報名時必須填寫棋力。
※7.分組資料請於8 月6 日上網查詢。
8.各組得獎選手請攜帶身份證核對資料領取獎金。
http://www.airgo.com.tw/newsdetail.asp?Seq=1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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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紫雲巖
第三十八屆「觀音盃」全國象棋比賽實施辦法
一、宗 旨:慶祝觀音佛祖佛誕並發揚民俗國粹,倡導益智休閒活動,提昇象棋技藝水準
。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臺中市體育總會象棋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臺中市象棋協會、臺中市臺中港象棋協會、台中市象棋文化協會。
五、比賽日期:
1.高段組、段位甲、乙、丙、丁組:民國108年8月10日初賽、11日決賽。
第一天上午08:30~09:20報到,09:30開幕典禮,10:00準時開始比賽。
第二天進入決賽者,上午09:00準時開賽。
※2.級位各組:8月11日舉行,上午08:30~09:20報到,09:30準時開賽。
六、比賽地點:臺中市清水紫雲巖文化大樓(清水區光明路三五號)。
七、報名日期:
1. ※自7月11日起至7月31日止,一律傳真或通訊報名,報名後請於上班時間(星期二~星
期日上午8:30至下午4:30)來電確認(04-2623-1867)
2. 線上報名:https ://ppt.cc/fCRkyx
3. 為便利賽程安排,以郵戳為憑,逾期或電話報名概不接受辦理,敬請見諒。
八、報名地點:
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臺中市清水區光明路35號)
電話:(04)2623-1867 傳真:(04)2622-7019。
請上網 http://www.tzuyunyen.org.tw 查詢相關內容。
※查詢比賽相關事宜請洽0980-866-196賴柏昌老師。
九、比賽組別:
1. 高段組:七段以上。 2.段甲組:五~六段。
3.段乙組:三~四段。 4.段丙組:二段。
5.段丁組:初段組。 6.級位甲組:級位三級至一級。
7.級位乙組:級位四級至六級。
8.級位丙組:級位七級至九級(限國中以下學生)。
※9.級位丁組:級位十級以下(限國小以下學生)。
※10.級位戊組:級位十四級以下(限國小以下學生)。
十、參加資格:
各組均歡迎全國棋友踴躍參加。
十一、比賽辦法:
1. 各組比賽採國際瑞士制比賽。
2.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象棋規則。
3. 未盡事宜,悉由裁判長決定之。
十二、獎勵(獎金):
高段
冠軍 30000
亞軍20000
季軍10000
殿軍8000
第5名6000
第6名 5000
第7名4000
第8名3000
第9名2000
第10名 1600
段甲
冠軍15000
亞軍10000
季軍6000
殿軍4000
第5名3000
第6名 3000
第7名2000
第8名2000
第9名1500
第10名 1500
第11名 1000
第12名 1000
段乙
冠軍10000
亞軍7000
季軍5000
殿軍4000
第5名2000
第6名 2000
第7名1000
第8名1000
9名800
第10名 800
第11名 800
第12名 800
段丙
冠軍6000
亞軍5000
季軍4000
殿軍3000
第5名1600
第6名 1600
第 7名1000
第8名1000
第 9名600
第10名 600
段丁
冠軍5000
亞軍4000
季軍3000
殿軍2000
第5名1200
第6名 1200
第7名800
第8名800
第9名500
第10名 500
級甲
冠軍4000
亞軍3000
季軍2000
殿軍1500
第5名1000
第6名 1000
第7名800
第8名800
級乙
冠軍 2000
亞軍1500
季軍1000
殿軍800
第5名600
第6名 600
第7名 600
第8名600
級丙~戊,1~4名獎盃獎品,5~8名獎品。
7.段位各組、級位甲、乙組前四名另頒發獎盃。
8.段位組進入決賽選手,未列名次者發給獎品乙份。
十三、升段辦法:本賽事依據各組參賽段位人數比例標準予以晉升、不得跳段。
五段以下證書:由臺中市體育總會象棋委員會辦理
六段以上證書:由中華民國象棋教育推廣協會、中華民國象棋促進發展協會、
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 辦理
十四、住宿規定:
1.遠道選手比賽前一天晚上起得逕向大會登記免費提供住宿(請於報名時註明),並請共
同保
持寢室清潔。
2.住宿選手禁止在寢室內吸煙及嚼檳榔、喝酒或賭博等。
3.住宿選手須於午夜十二時前熄燈就寢。
4.不遵守前項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住宿,請其退房。(情節嚴重者,得以禁賽處分)
十四、備註:
※1.凡參賽者均贈送精美紀念品乙份,並供應8 月10 日午餐、晚餐;8 月11 午餐。
※2.凡遲到超過十五分鐘者,該場次裁定對方勝局。該選手必須向大會表明繼續參賽,否
則
以棄權論。
3.參賽者必須依自己棋力報名參賽,低報組別經查證屬實者取消比賽資格,若得獎者亦取
消
得獎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4.報名後請勿棄權,因事未克參加時請事先通知主辦單位 。
5.參加比賽選手請服裝整齊,不得穿拖鞋並保持會場秩序與清潔,比賽會場禁止吸煙及嚼
檳
榔以提高棋士良好形象。(文化大樓全樓禁止吸煙)
6.各組報名時必須填寫棋力。
※7.分組資料請於8 月6 日上網查詢。
8.各組得獎選手請攜帶身份證核對資料領取獎金。
http://www.airgo.com.tw/newsdetail.asp?Seq=1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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