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先破題,有鑒於小弟去年,發起要求神魔補償第一天玩家的建言,被眾多玩家、鄉民教誨
:他們強力表示,台北國際電玩展,「不是」由神魔「主辦」,因此,神魔沒有權利與義
務,做任何補償。(人話:國際電玩展這麼多攤位,是你自己要來神魔的攤位,你不爽
可以去其他攤位,神魔又沒有拿刀子架著你,非來不可。)
在眾多seafood的開示之下,小弟今年,已經向台北國際電玩展官方表示:身為主辦單位的
它們,有權力與義務,針對神魔無法保障消費者公平消費的行為與處理方式,提出糾正與
積極作為。並表示,如果很不幸的,若我沒收到積極的處理與回覆,之後被投訴的單位,
就會是台北國際電玩展。
對此,台北國際電玩展表示,他們已向神魔提出要求,後續要待國際電玩展內部,確認與
公告後,才會與我聯繫、說明,與公告周知。
換言之,小弟目前也正在積極收集,我個人權益受損的直接、間接事證。準備日後向行政
院消費者保護會提出相關申訴,(當然是以台北國際電玩展為主要對象。)
當然,會有玩家、網友表示:神魔之塔已經釋出最大誠意與善意,沒有必要如此針對。
試問,五年來的活動經驗,還可以辦到不斷取消/暫停活動,擅自更改成一人一次,這就
是誠意與善意?總之,要護航、要摸摸鼻子算了,都是個人的選擇,我沒興趣也尊重。
在此要強調的是,覺得自身權益受損者,請留下參與活動的證明(票根、日期要明確),
照片等等,並趁記憶鮮明時,速記下自己活動當天的情況(例如幾點入場;空排多久;
幾點被告知取消離場,之後卻無預警開放等等,與其他消費者不對等的情況。)
小弟不是法律專長,也不用戰我,說小蝦米打不過大鯨魚,或說,吃相難看。排兩天,我
連一次一抽人品都沒抽到,對此我覺得消費不公,向台北國際電玩展提出神魔應有積極作
為,也是吃相難看嗎?
眾志成城,身為玩家的我如果不積極作為,我就是共犯之一。
以下提供,「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申訴與諮詢管道與機制」的政府資訊入口:
https://goo.gl/87YG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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