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拜 歐洲人真是行
反過來說 有多少人真的看完steam使用者合約的
====
簡單說
1.steam把"販售"改稱"訂閱"以此限制遊戲轉賣
2.法院要steam把上述條款拿掉
原因
1.販售就是販售 不是訂閱也不能退訂更沒有期限 不要想偷雞
2.已經賣出去的東西怎能限制所有權人處分該財產
3.至於如何交易是另外一件事
4.重製/複制/破解本來就違法 這裡說的是合法轉讓/交易
以上 怎看都非常合情合理
但是事情當然不會就這麼結束
下一步一定會繼續提告要求steam解綁帳號並發key轉讓
真的成的話大概會
1.遊戲價格大崩盤 或 預期崩盤怒漲一波
2.新一波盜帳號轉賣熱潮
對單機遊戲市場大萎縮的現在來說 感覺是弊大於利
所以steam肯定跟你慢慢耗
這齣戲能拖多久 讓我們來慢慢看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