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改Wii玩盜版 3業者判刑 - 改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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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neoma (neoma)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改Wii玩盜版 3業者判刑
時間: Mon Apr 19 22:24:42 2010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2/ArtID/69794/IssueID/20100419
(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19日電)為破解 Wii主機僅能讀取正版遊戲的限制,不少業者提
供改機服務,讓玩家可玩盜版遊戲,但此舉已違反著作權法。有3 名台北市、縣的業者,
因而遭法院判刑3到5個月不等。

任天堂公司推出的 Wii遊戲主機,在執行遊戲前會先檢查光碟是否有「防盜拷碼」,限制
玩家只能使用正版遊戲光碟。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台北市、縣3 名遊戲店家,因提供「改裝」服務,
將特製改機晶片置入遊戲主機內,使主機失去檢查盜版片功能,遭警方查獲,移送法辦。

業者雖辯稱不知改裝遊戲主機是違法行為,但法官認定業者已觸犯著作權法禁止「破解、
破壞或規避防盜拷措施」的規範,依情節輕重判處3 名業者3到5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得
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9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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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04-21
boyo表示欣慰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0-04-24
硬改玩盜版的人很可惡 軟改是要玩跨區片...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04-25
不低調呀
Andrew avatarAndrew2010-04-26
那改墨水夾呢?
Jake avatarJake2010-04-30
有3 名台北市、縣的業者 <這樣打還真詭異
Kama avatarKama2010-05-01
玩改機啊
Bennie avatarBennie2010-05-04
軟改算合法還是一樣非法阿~我不懂
Daniel avatarDaniel2010-05-05
種花電信表示
Andy avatarAndy2010-05-08
人家只是為了開頻道~~~ 玩美版...
Bennie avatarBennie2010-05-11
一看就知道____喬不攏... PS2時代改到現在抓三個?
Hedda avatarHedda2010-05-16
真的要說,軟改其實也是遊走法律邊緣的…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05-21
自己改應該不犯法
Callum avatarCallum2010-05-25
囧rz 不知道是不是機版的版友
Belly avatarBelly2010-05-26
反正買wii跟改機大部分人都是順便的 wii比較貴呀
Ida avatarIda2010-05-27
只要破解修改都違法吧 看管不管而已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0-05-29
不止可以追溯到PS2,早在SFC時代就有人玩改機了...
Ursula avatarUrsula2010-05-31
要抓軟改的話,Homebrew應該會整個被抄掉吧。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0-06-02
沒付鴿子飼料費吧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0-06-04
推樓上
Ursula avatarUrsula2010-06-05
紅明顯 價錢談不攏
Jacky avatarJacky2010-06-08
鴿子:最近娛樂太多.吃不飽
Puput avatarPuput2010-06-11
PS2時代? PS,SS都賣到翻掉了 目錄翻到快爛掉
Poppy avatarPoppy2010-06-12
破解基本上就是不能移除權利人的權利資訊,且只能獨樂樂不
能眾樂樂,在這個層次就是單純民事問題,而如果只是自己研究
Donna avatarDonna2010-06-16
被同業衝康啦 一定是太白木出超低價格破壞行情 被人暗算
Isla avatarIsla2010-06-19
改機算犯法.....今天才知道
Gary avatarGary2010-06-24
來爽,也應該不致於會讓業者有損害產生損賠的問題.
Robert avatarRobert2010-06-26
PS不用改機吧..SS沒玩過 不清楚
Faithe avatarFaithe2010-06-27
自己改沒差 改機拿來賣就違法 自己改然後抓盜版來玩也違法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7-02
只是改機是犯法?... 那印表機的連供也死定了
Yedda avatarYedda2010-07-02
那水果公司的jb大概也會被判定非法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07-04
改機玩正版 跨區 這樣算不算違法呢?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7-07
樓上 沒罪
推太快..少打兩個字= = 這我猜的
Joe avatarJoe2010-07-11
爽,wii 360 盜版廚都抓一抓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0-07-15
PS,SS都要改~ 早期的改法還得用原版片開機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0-07-19
爛代理柏油表示: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0-07-21
改軟體片 跟用盜版片 才有著作權問題!! 改硬體違反什麼?!
Tom avatarTom2010-07-25
借轉改機版
Mary avatarMary2010-07-29
終於,判例出來了,大家以後徵版友幫改請用"交流"、"研究"喔
給錢是會出事的
Daniel avatarDaniel2010-07-30
看這樣的判決喔 就算是無償or研究交流 都是犯罪的行為
Jacky avatarJacky2010-07-31
有疑問,那三位苦主也包括您嗎? (您可不答)
David avatarDavid2010-08-02
有DogStar啦,在八卦版有回文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08-05
狗星大耶XD 原來一直有在淺水阿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0-08-08
這法條一直都有爭議性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08-11
靜靜的看文,有疑問的寫信,應該是最明哲保身的辦法了
Isla avatarIsla2010-08-14
其實自己DIY就算犯法也抓不到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0-08-18
改機應該不算違法吧,重點是改機後拿去幹麻才是問題所在
Joseph avatarJoseph2010-08-22
回樓上,這個判例已經把 改機 這個行為圈在犯法之內了
所以以後有危險...orz 單純傳授知識可能還是安全的吧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0-08-25
我比較好奇把台版機改成跟日規機一樣可以上網算不算
Oscar avatarOscar2010-08-25
因為台灣都來多久了,購物頻道形同虛設…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0-08-27
改紉體的確是違法呢…巴哈置頂有智慧財產局的回應…
http://ppt.cc/MXG7
Hardy avatarHardy2010-08-31
那是因為PSP的防拷寫在韌體阿@@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0-09-02
那文應該是在宣導說不要對防拷進行破解 ?
Sarah avatarSarah2010-09-03
法條定的很死 法官又不可能花時間和你討論法律
我同學說 判決很多不是根據正義
Necoo avatarNecoo2010-09-04
是看怎麼判 判決書可以寫短一點 他會判比較短的那個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0-09-09
越簡單越不用花時間的結論 最後就會變判決結果
Olive avatarOlive2010-09-10
所以好孩子千萬不要上法院 你會被那裏的人活活氣死
Hedwig avatarHedwig2010-09-14
所以結論就是以後沒有幫改了?面對面口頭教學呢?
Megan avatarMegan2010-09-15
這只是判決,絕不是判例,判例不可能是地方法院的判決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0-09-16
這是判決,除非不上訴,不過這三位苦主都是不承認改機才會
Leila avatarLeila2010-09-17
報出來,有承認的x鴻等,都私下和解1萬~2萬美金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0-09-20
不過法院都是看法官的自由心證,所以才會一各案件多種判決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09-21
不太可能逆轉啦 今天出門買360 有個老闆就在跟我吐苦水
Madame avatarMadame2010-09-22
他說怕以後人家假裝改機 真恐嚇詐財 打算不做了
Kama avatarKama2010-09-25
三大主機最近改機潮可能也過了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0-09-27
wii沒人要硬改了就沒賺頭 360改的人不多 PS3未知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0-09-28
連這也能詐財......好過份 變相的黑吃黑阿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0-10-02
做生意不就怕麻煩 有人以為老闆會怕就來跟你盧 你不煩死?
Selena avatarSelena2010-10-04
唉 電玩界的黑暗時代...
Mason avatarMason2010-10-06
如果店家都這樣倒了 那以後沒人要賣主機了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10-07
明明最該抓的是盜版商阿 電玩店又不賣盜版....
Edwina avatarEdwina2010-10-10
想噓改機還怕被人詐財的老版 改機收錢你就不怕被關嘛
Selena avatarSelena2010-10-10
老闆可以說 買主機免費改機 這樣也算犯法嗎
Steve avatarSteve2010-10-13
變成店家以後不幫人改機 且全面只賣改過的機子= =
Kyle avatarKyle2010-10-15
如果只有改機才能讓店家不倒 那地下街那一掛早全倒光了
Wallis avatarWallis2010-10-17
我哪裡說改機讓店家不倒了 我說的倒是
Mia avatarMia2010-10-20
被告被詐財倒的
Isla avatarIsla2010-10-23
我說的店家倒 是有改機服務的 沒人要賣主機 是改過的主機
Harry avatarHarry2010-10-25
很想上訴...但是沒錢...nu大大贊助個10萬吧 XD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0-10-29
判的法官是施添寶 自由心證功夫很厲害的 google一下吧
Xanthe avatarXanthe2010-11-03
我不是不承認改機 而是不認為改機=違反防盜拷措施云云
Freda avatarFreda2010-11-03
就這樣 請了律師答辯 最後判決書說 我犯後態度不佳
判我最重 暈 -.-
Isla avatarIsla2010-11-06
如果這樣就違反 那燒錄機不就.....囧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0-11-09
最重是?
依情節輕重判處3 名業者3到5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不會是坐牢五月吧 囧
Ingrid avatarIngrid2010-11-14
看了八卦版給的條文了......大概.....囧
Poppy avatarPoppy2010-11-15
應該可易科罰金,算一算,五個月=150天,一天有3k也有1k的
你還是關一關好了,比請律師便宜
Madame avatarMadame2010-11-20
可是聽說裡面很多人有甲甲情結...
Jake avatarJake2010-11-21
可以易服社會勞動 六小時折算一天
Agatha avatarAgatha2010-11-23
好像超過幾天就不能抵,有折抵上限的吧?
Olive avatarOlive2010-11-28
我想自己在家硬軟體難道還不行嗎..只要我有正版難道不可
Annie avatarAnnie2010-11-30
自己寫訴狀就不用花錢,還可以一直打上去,不過時間要拿捏
Irma avatarIrma2010-12-03
自己寫要去PTTlaw版蹲很久...還不見得寫得出來...
Susan avatarSusan2010-12-04
「彼人慾行淫,何以不縛?」
Mary avatarMary2010-12-08
惡法亦法 法條真的定的很死 改機問題可以私底下爭論
上了法院沒有法官會不引法條而做個案正義的衡量
Daniel avatarDaniel2010-12-10
dogstar大的行為好像是提供改機零件而不是幫改本身
Delia avatarDelia2010-12-12
純粹的改機行為好像不在法條的射程範圍內
Tom avatarTom2010-12-14
不過我猜無論怎麼解釋法官都不會聽啦
Elma avatarElma2010-12-15
法官一定是不懂裝懂 一個不懂裝懂的人會去聽你說話嗎?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12-15
以後乾脆設立改機聯盟 採年費入會 所有的會員都是合夥人
在會員有效期間內就可以無償使用改機或維修服務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0-12-18
這就不存在提供和對價的問題 因為所有人都是老闆
等於他們自己買零件 只是僱用機師幫改而已
Regina avatarRegina2010-12-19
萬一認定有罪 到時候就全台灣改機的人一起出來面對
Dora avatarDora2010-12-23
法院最怕麻煩 一次要寫過萬張起訴書 看誰要去辦
Agatha avatarAgatha2010-12-26
我想樓上的根本看不懂80條之2第2項的法條..
Irma avatarIrma2010-12-28
該條規定只要是破解、破壞、規避防盜措施之設備、器材、零件
技術、或資訊 未經合法授權 不得製造、輸入、提供公眾使用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0-12-30
或為公眾提供服務..
Emma avatarEmma2011-01-01
重點不在有無償 而在是否未經授權 破解或規避防盜措施
Erin avatarErin2011-01-02
其行為態樣有四種 製造 輸入 提供公眾使用 提供公眾使用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1-04
提供改機零件就是該條的提供公眾使用
Lucy avatarLucy2011-01-08
法官不懂還有法助可以問 沒那麼遜 解釋條文法官可精得很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1-09
沒人會跟自己的考績過不去 判決維持率是考績重要指標
然後年費入會那更是餿主意 因為目前被告的只是刑事
Erin avatarErin2011-01-14
改天姓曾的不爽 告到智財法院 民事賠償是以真品的倍數去算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1-15
如果無法原告無法舉證 原本按民訴277 原告會敗訴
Susan avatarSusan2011-01-17
現在有著作權法88條 可以由法院在一萬至一百萬酌定
Adele avatarAdele2011-01-20
最高可以增至500萬 念法律還是有用的 至少條文看得懂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1-21
別異想天開了 低調點 自己改 現在刑庭法官年輕的很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1-22
我學妹26歲已經出來辦案了 老法官不懂 有小的可以問
Hedy avatarHedy2011-01-24
事實涵攝只要不是太扯 高院是會尊重的 目前看來解釋法條
構成要件沒多大問題 真的不爽就上訴吧 檢察官沒上訴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1-26
就有刑訴300不利益變更禁止 萬一上訴 嗯 只要不遇到超殺的
Delia avatarDelia2011-01-27
法官 狗大刑度已經逼近最高刑度的一半 應該不會再壞
Damian avatarDamian2011-01-29
我想提告的一方是在試水溫 這幾個判決有指標性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2-02
老實講起訴幾百幾千個 法院也沒差 只是打當事人姓名的人力會
Xanthe avatarXanthe2011-02-06
幹而已 簡易判決都是問一下 人名改改就一個判決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1-02-10
不會累到法官的 而且簡易庭是爽缺 多是老資格法官才能去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2-11
20分鐘......打一篇新的會比較快嗎??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1-02-16
樓樓上可以回文吧 這樣我看反而頭痛> <
Dora avatarDora2011-02-17
大陸抓不完了...任天堂賺翻了
Leila avatarLeila2011-02-21
你還要看大陸有沒有這條法律...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1-02-23
若照狗大早先板上的發文態度 的確最有可能被判態度不佳..=.=
Eartha avatarEartha2011-02-26
並不是說不能為自己的態度辯護 只是太過度會讓人反感 像詭辯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1-03-02
這次的案子真會變成台灣的先例 以後的判決都可能會以此為例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1-03-02
著作權法88條是影響著作財產權所要負擔的賠償責任,但加裝
Edwina avatarEdwina2011-03-05
晶片,晶片其功能是可讀跨區的原版,並不是不可讀原版,並不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3-06
影響其著作銷售等功能,反觀有助增加銷售之餘,但如果因跨
Irma avatarIrma2011-03-10
區而解開可讀盜版之功能,而以可讀盜版之名去判定影響銷售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3-14
這問題就是個人認知的問題,台灣市面上再公開的販售正版通
Edith avatarEdith2011-03-17
路有銷售,而台灣的機器又不可讀跨區,加裝晶片便可讀市售
Xanthe avatarXanthe2011-03-18
跨區原版,其原始初意是良好,但如果扭曲或認定,這都是個人
Oliver avatarOliver2011-03-19
自由心證的問題,所以這案件試水溫蠻認可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1-03-22
真的自由心證問題… 要法官懂… 要讓他相信… 難ˇˇ
Edith avatarEdith2011-03-23
其實抽象來說,無論誰勝誰敗都有人話說是司法的本質。
有助銷售根本不是法條的構成要件,被認為詭辯機會很大...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1-03-25
簡易庭也很多新秀的唷,庭長比較可能是資深的法官。
Callum avatarCallum2011-03-27
雖然不構成要件,但可提供台灣有販售跨區的原版片店家或網
Jacob avatarJacob2011-04-01
路商家,只是法官要不要聽而已,認定詭辯的話也就是自由心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4-02
証的問題
Gary avatarGary2011-04-06
苦主可否提供判決字號可供查詢?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4-06
用"要不要聽"是太攏統說法,刑法的構成要件涵攝本來就是大
Leila avatarLeila2011-04-09
前提,小前提,認定事實與法律效果涵攝,其他都只是刑度斟酌..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4-10
不過個人覺得這無關事實認定,純粹是法學解釋構成要件問題..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04-13
事實可以靠調查就存否爭執,法律見解卻存乎於用法者心...
Ivy avatarIvy2011-04-16
要不要聽或看確實太攏統,民/刑法上大前提都是以民為基本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04-20
我沒有看法條了 因為我只是要寫情緒性文字發洩一下
Kama avatarKama2011-04-24
建議真心要討論法律的轉到別板去吧
你可以先在電腦上打草稿 寫嚴謹一點再發到法律版
Queena avatarQueena2011-04-27
我想可以幫助到更多人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5-01
法律的規範正當性是先凝聚社會共識 透過民主正當程序
使之產生拘束力 法院再怎麼樣也只是執行民意的設施
Ivy avatarIvy2011-05-05
ex強制性交的修訂 提高刑度等等 當年至少都有討論過
Mary avatarMary2011-05-07
就只有電玩族群最衰小 這些法律有人去開會過討論過嗎
甚至說當年連新聞都沒報導 我們第一次認識它的時候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05-09
就是它已經三讀過關的時候 請問這跟獨裁有什麼不同?
Noah avatarNoah2011-05-11
誰敢說全台灣改機的人就一定比較少
社會共識連形成的機會也沒有 就是一種制度上的獨裁
David avatarDavid2011-05-15
為什麼一小撮人佔住社會資源 來命令其餘多數人服從
Zanna avatarZanna2011-05-19
對這種法律我是深惡痛覺 我只想罵
我已經不想花時間再去思考惡法的結構 賣弄法律文字
Ina avatarIna2011-05-23
我只是覺得台灣人很悲哀而已
Oscar avatarOscar2011-05-26
不是每個國家的律法都是依專業制訂 但也不是多數人就是對的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1-05-28
不然 這麼愛花時間制訂 所有事件都公投就可以把國家搞破產了
John avatarJohn2011-06-02
又或者 若是你想成為制憲的一員爭取公平 至少你得先提升自己
Kumar avatarKumar2011-06-05
a大有沒考慮去選立委??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1-06-07
說法院只是執行民意 這就已經是很嚴重的錯誤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6-07
法院不但不是執行民意 法律本身還帶有反多數的特質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1-06-10
法治原則不下於民主原則 事事以民意為依歸 何必三權分立
Kumar avatarKumar2011-06-11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www.94istud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