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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保證在發文之前我已經爬過精華區 或是用"/"爬過文,並按tab詳閱過"/"使用說明書
本板禁止現金裝備討論,要問配裝問題請再次確定文內使用之金額單位有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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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了幾天假,回來發現gmail裡面躺了2封遊戲橘子的會員權益通知書,通知書內容跟板上之前的差不多
經查您於遊戲橘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代理營運之《新楓之谷 MapleStory》線上遊
戲中,透過帳號 T951bb449d5073789446(0)(另一個帳號是T9ad6e33300049934131(00)) 於遊戲中利用外掛程式、系統異常錯誤(BUG
)或遊戲漏洞以及任何不法、駭客手法而產生及獲得異常能力、經驗值、角色資料、物品
之行為,已然構成「《新楓之谷 MapleStory》線上遊戲服務使用者合約書」第28條第2項
之終止契約事由。
您的行為已嚴重侵害遊戲橘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遊戲橘子)之相關權益,本公
司將會先停止您使用帳號之權利。請於本通知送達后起30日內,與本公司主動聯繫洽談後
續處理事宜
若您未與本公司聯繫並妥適處理後續,本公司將視同本通知已發生效力。自本通知送達日
起停止提供您就《新楓之谷 MapleStory》線上遊戲(下稱該遊戲)中您所得使用之全部
服務,終止與您就該遊戲之服務合約關係並刪除您於該遊戲中所使用之全部服務(包括但
不限於之前已遭遊戲橘子限制使用權利或仍繼續使用之服務)的相關電磁記錄及資料
遊戲橘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09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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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根本沒有玩過楓之谷這遊戲,所以我目前打算這樣回覆給遊戲橘子:
本人根本沒有玩過 貴公司代理之 <新楓之谷 MapleStory> 然 貴公司認為本人已構成
《新楓之谷 MapleStory》線上遊戲服務使用者合約書」第28條第2項之終止契約事由。
本人將依 《新楓之谷 MapleStory》線上遊戲服務使用者合約書」第17條、遊戲歷程之保存與查詢 :
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且保存期間為二個月,以供甲方查詢。
請 貴公司提供本人遊戲之歷程記錄、登錄之IP、所登記之個人資料與電子郵箱證明該帳號
1. 確實是本人親自註冊,而且透過 貴公司之個人資料驗證
2. 本人登錄遊戲之IP及時間為與本人之日常作息相符
另外,我極度懷疑 由於貴公司對於資訊安全之不重視,導致 1. 註冊帳號時,宵小可以
隨意冒用他人帳號進行註冊 2. 貴公司之資料庫已遭到駭客入侵卻不自知也無立即通知資
料擁有者。此將可能違反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以及第12條,另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13條,請 貴公司在本電子郵件寄送日起十五日內回覆本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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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樣能不能讓遊戲橘子給個解釋為何我會收到這莫名其妙的電子郵件??
雖然我沒玩這遊戲,被停權我也不痛不癢,但收到這種白癡的郵件就覺得不爽.....
有沒有在這塊跟遊戲橘子交手過的板眾可以分享一下經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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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保證在發文之前我已經爬過精華區 或是用"/"爬過文,並按tab詳閱過"/"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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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確實是本人親自註冊,而且透過 貴公司之個人資料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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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極度懷疑 由於貴公司對於資訊安全之不重視,導致 1. 註冊帳號時,宵小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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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條,請 貴公司在本電子郵件寄送日起十五日內回覆本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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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樣能不能讓遊戲橘子給個解釋為何我會收到這莫名其妙的電子郵件??
雖然我沒玩這遊戲,被停權我也不痛不癢,但收到這種白癡的郵件就覺得不爽.....
有沒有在這塊跟遊戲橘子交手過的板眾可以分享一下經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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