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裡面有些觀念…,嗯,不太正確,怕各位誤會,說明一下
訂金我想應該沒多少錢,所以你們所要求的損害賠償很低
10萬元以下基本上就是直接進入小額程序 你想跑普通民事庭是進不去的唷~
(例如劃經界,直接進入非訟程序)
(一些推文恕刪)
存證信函,是沒有推文說的法律上的效力
還有電視上那些名人最愛說的:我保留法律追訴權
都、沒、效
消滅時效就是會繼續跑,你保不保留都不理你,時間過了對方就有抗辯權
(請注意,不是不能主張,而是對方有這個防禦能力,一舉出來,大概就贏定了)
回到存證信函上來
他的作用大概就是在例如債權讓與時,規定必須「通知」債務人,這時候你
如果打電話有錄音抑或是寄了存證信函作為一個有進行「通知」的證據
存證信函才能發揮作用
說白一點,就是嚇嚇老百姓而已,所以很多人看到存證信函怕得要死
其實不用怕,除了那種通知的法律效力外,只是虛張聲勢
(糟了,會不會以後店家看到都不怕了XD)
所以,I板友所說的,沒有反駁回來就視為事實,沒、有、這、回、事
法律上視為是很嚴格的,一旦視為,就必須舉出本證來推翻
也就是使法院確信其為真實,跟反證只需使法院動搖的證據力是差很多的。
另,法條上雖然寫賠加倍,也得打贏訴訟,或是店家良心發現…
否則有退回來就算好了。
小額訴訟應該比普通訴訟快很多,但是我不知道有多快,個人較常處理普通訴訟
那種一打都要半年以上的
不過還是不建議上法院,如果是要爭一口氣,就去吧
拙見認為上法院浪費的時間比虧的錢貴多了…
給大家一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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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金我想應該沒多少錢,所以你們所要求的損害賠償很低
10萬元以下基本上就是直接進入小額程序 你想跑普通民事庭是進不去的唷~
(例如劃經界,直接進入非訟程序)
(一些推文恕刪)
推 izsoak:舉證有個方法:寄"存証信函",對方收到存証信函時沒對上面所 06/21 18:26
→ izsoak:列的描述寄存証信函反駁回來,那上面寫的就視為事實 06/21 18:27
→ Runna:(個人經驗是有些商家不怕消保會 卻很怕存證信函XDDD) 06/21 18:29
存證信函,是沒有推文說的法律上的效力
還有電視上那些名人最愛說的:我保留法律追訴權
都、沒、效
消滅時效就是會繼續跑,你保不保留都不理你,時間過了對方就有抗辯權
(請注意,不是不能主張,而是對方有這個防禦能力,一舉出來,大概就贏定了)
回到存證信函上來
他的作用大概就是在例如債權讓與時,規定必須「通知」債務人,這時候你
如果打電話有錄音抑或是寄了存證信函作為一個有進行「通知」的證據
存證信函才能發揮作用
說白一點,就是嚇嚇老百姓而已,所以很多人看到存證信函怕得要死
其實不用怕,除了那種通知的法律效力外,只是虛張聲勢
(糟了,會不會以後店家看到都不怕了XD)
所以,I板友所說的,沒有反駁回來就視為事實,沒、有、這、回、事
法律上視為是很嚴格的,一旦視為,就必須舉出本證來推翻
也就是使法院確信其為真實,跟反證只需使法院動搖的證據力是差很多的。
另,法條上雖然寫賠加倍,也得打贏訴訟,或是店家良心發現…
否則有退回來就算好了。
小額訴訟應該比普通訴訟快很多,但是我不知道有多快,個人較常處理普通訴訟
那種一打都要半年以上的
不過還是不建議上法院,如果是要爭一口氣,就去吧
拙見認為上法院浪費的時間比虧的錢貴多了…
給大家一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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