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小屋的交易規則 - 桌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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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爬文和精華區
沒有得到相當確切的答案
是有關道具轉移的問題

因為有兩個版本,
一個版本上是說,我的回合,我的道具只能給我碰到的其他玩家,
但是我不從其他玩家手上拿到道具即使他願意

另一個版本是說
,只要雙方同意,只要我經過這位玩家,可以任意轉交雙方手頭上的卡片

原本我們的玩法都是認為是第二個版本
但後來會有爭議的部分是說
如果這項物品是會增加某個關鍵屬性的話
叛徒和玩家群都在附近的空間,假設 ABCD是玩家 E是叛徒
A身上可能有遠古護身符或盔甲等在身上就有效益的配件。
A攻擊叛徒判定完結束回合,B回合中先和A拿護符和盔甲再攻擊叛徒然後結束,
CD重複B的動作。

也就是說這兩個配件在一輪中被使用了四次最後從A轉移到D身上,
感覺好像對叛徒不太平衡,但是又與規則不衝突.................
有人就說應該用版本一的規則 只能給,然後攻擊過後,有相關屬性的道具都必須歸類為
使用過了,不能給或丟棄。
求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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