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饒之城 女巫 勒索者 問題 - 桌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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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跨年跟朋友玩富饒之城時

隨意的挑選 1~8 號角色

挑出了 1 號女巫 跟 2 號勒索者

玩到一半遇到一個問題


女巫的能力是取代一個角色使用他的能力跟建築行動

而勒索者則是可以選擇兩個角色勒索

被勒索的角色可以選擇付贖金


問題來了

假設女巫選擇 3 號(舉例)角色取代

此時勒索者還能勒索 3 號嗎?

若能

此時 3 號的贖金是原 3 號擁有者玩家付

還是 1 號女巫擁有者付呢?


朋友的主張是女巫是 1 號不能被 2 號的勒索者搞

因為沒有號碼大的搞到號碼小的道理

所以是原 3 號擁有者付贖金


而我的看法是這樣原本 3 號變成會被女巫搶走行動外加被勒索

感覺非常不合理

所以要馬勒索者不能勒索女巫的目標

要馬是由女巫來付贖金

不知道哪個見解才是對的


再麻煩各位大神解惑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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