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推 有罪X無罪 - NDS
By Jack
at 2009-07-20T17:40
at 2009-07-20T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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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劇情大捏,不怕雷爆再往下
重要角色:被告、被告妹妹(已歿)、學園理事(本案死者A,死因鈍器擊殺)
老師(本案證人、死者A兒子)、媳婦(本案死者B,死因不明繩狀物絞殺)
起訴陳述:被告被控殺害學園理事&其媳婦,檢察官陳述的動機是被告幼年喪父喪母,
與妹妹相依為命,因為少年時自己誤入歧途犯案入獄,出獄後與妹妹
同由親戚收養,暴戾氣息漸漸受溫情感化,在其底下工作賣力存錢,
並將所有薪資全供妹妹讀書,妹妹也不負期待地考上有名的私立女校。
但這間女校是著名的有錢人學校,所以家境清寒的妹妹在校飽受欺侮,
甚至有謠言說妹妹是靠肉體才進來的,不久妹妹的屍體被發現吊死在聖誕樹上
因為遺體上沒有一絲掙扎痕跡與藥物殘留,所以檢警就以自殺結案,
憤怒的被告幾番要求學園理事調查真相、嚴懲欺負人的同學,但都被漠視,
一年後,終於按耐不住怒火,前往其住宅殺害理事與同在屋內的媳婦。
老師:本案的關鍵證人,但在法庭當中被被告的發怒嚇到逃離法庭,隔天回來後,
供稱自己是到妹妹墳前上香,也因此被挖掘出他和妹妹有一段師生戀情,
自己當時因為受不了學校的流言壓力,所以去找保健室老師(死者B)做心理
輔導,也就這樣慢慢喜歡上她進而結婚,後來才發現妻子對自己有很瘋狂的
偏執,連當初校內的流言,也是妻子為了破壞自己跟死者妹妹而放,不久後,
就在自己跟死者妹妹定情滿週年,也就是聖誕夜發生了妹妹自殺事件,自己很
後悔,就想請身為理事的父親幫他溝通離婚的事,沒想到隔天就發生兇案。
真相:理事是被媳婦所殺,原因是對丈夫異常的愛,決不容許有人破壞,所以公公
提出離婚條件引起了殺機。而當天被告也確實前往了案發住宅,因為他整理
妹妹遺物時發現日記上寫著可疑的名字英文縮寫,懷疑她交往的對象就是學校
老師,所以希望再問清楚而前去溝通,結果正好遇到媳婦要湮滅罪證,媳婦在
得知被告身分後,對妹妹的妒火再起,打算殺害被告,同時也自白妹妹是自己
用聖誕樹裝飾燈的電線絞殺後偽裝成在聖誕樹上吊自殺,被告反擊打暈她後,
用同樣的手法將她用電線勒死,讓她嚐嚐妹妹的怨恨與痛苦。
(法庭當中從未提及凶器是電線,只有死者、被告、玩家陪審員知道而已)
判決:殺害學園理事,無罪
殺害媳婦,有罪
退庭前被告怨恨地吼叫妹妹的名字,讓人深深感受到他的不甘心
害死妹妹的兇手已經被自己親手殺死了不是?
理由就只有被告自己知道而已,審理到此結束。
走出法庭:手握被告妹妹遺髮的老師很感謝陪審員還清真相,深切感到是自己迷糊犯下
大錯,才會讓被告妹妹被殺,妻子與父親也都接連遇害,他會好好反省自己,
對於罪孽深重的亡妻,他也覺得很可憐,諷刺的是最後也被同樣的手法殺死。
疑點:對於這個訴訟,陪審員的表現算是還給了被告公道,也給予他應有的懲罰,
但是老師最後的幾句寒喧,卻不由得讓人起了疑竇。也就是說:
為什麼他會有妹妹的遺髮?
(依被告的說法,一年前發現遺體後就沒人碰過妹妹的遺體,直接入土不是?)
為什麼老師明明沒看過被告妹妹的遺體,最後會說出那句話?
如果一年前死者妹妹是被妒火攻心的死者B絞殺,怎麼可能沒有任何掙扎痕跡?
真相2:陪審員的憤怒,碰巧走出法院的法官都聽到了
老師無心說出的自白,法官也都聽到了
也立即指示檢察官重新偵查一年前的案子
這次,陪審員扮演的將是證人,將你所聞所見照實陳述
殺人兇手...... 法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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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alerie
at 2009-07-22T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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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udriana
at 2009-07-24T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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