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三屆『市長盃』象棋公開賽實施辦法 - 象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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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第三屆『市長盃』象棋公開賽實施辦法

一、宗 旨:提倡益智休閒活動,發揚民俗國粹,提昇象棋才藝水準。

二、指導單位:台中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台中市象棋文化協會

四、協辦單位:萬和國中、市議員劉士洲服務處、立法委員盧秀燕國會辦公室
   立法委員蔡錦隆國會辦公室

五、比賽日期:民國99年5月30日(星期日)上午8時起。

六、比賽地點:台中市萬和國中大禮堂(南屯區永春東路885號)

七、報名日期:5月28日前截止報名。

八、報名資格:愛好象棋藝術者均可報名參賽

九、報名地點:台中市象棋文化協會
       報名表請郵寄:(408)台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七路 520號。
       電話報名:04-23895893、04-23895897(連老師)
       傳真報名:04-23896717

十、比賽組別:
  1.社會甲組:3段(含)以上。
  2.社會乙組:1~2段。
  3.社會丙組:未具段位者。
  4.級位A組:棋力1~10級或國小4~6年級。
  5.級位B組:棋力11~20級或國小1~3年級。

11、比賽方式:一律採用國際瑞士積分制,社會組比賽5輪。級位組比賽6輪。

12、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象棋比賽規則。

13、獎   勵:
  1.各組各錄取第一至第四名均頒發獎杯乙座。
2.社會組第一至第八名另頒發獎金如下:
3.級位組各錄取八名頒發獎品、獎狀。

社會甲組:第一名 10000元 第二名 5000元 第三名 3000元
第四名 2000元 優勝四名各1000元。
  社會乙組:第一名 3000元 第二名 2000元 第三名 1000元
第四名 800元 優勝四名各500元。
  社會丙組:第一名 1500元 第二名 1000元 第三名 800元
第四名 500元 優勝四名各300元。
14、附  則:
1.參賽費用200可當日繳交,參賽人員每人贈送參加獎乙份。
2.參賽人員由大會提供午餐、茶水。
3.參賽人員應服從裁判員裁定,否則得取消比賽資格。
4.主辦單位得視參賽者實際棋力,更改組別,參賽者不得異議。
5.未盡事宜,得由大會當場宣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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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ri avatarYuri201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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