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點時警察有去公館團 (看看) - 撲克牌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09-11-28T17:02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MaxScorpio (Bluff人生)》之銘言:
: 最近警察真的抄很兇..
: 前幾天中和團也是..
: 而且他們也說了
: 只要再看到
: 就是連人帶籌碼一起帶走...
: 公館團自己小心點吧~~
: 聽說警察不管大小場都在抓.....
: 然後搞個會員制有點誇張= =
: 我們又不是要開場子..
: 只是大家想打poker而已啊...
: (簡訊費...我也想要簡訊費啊= =)
: 以上是我的想法啦@@a

最近這話題又跑出來 雖然推文有人說出結論了

但是幾個月前本來想PO一篇關於跟POKER有關的法律問題相關文章

雖然因故沒PO出來 但是因為其中部分內容跟這有關

希望大家能對這個敏感的問題有清楚一點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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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匆匆 我回台中放空的時光跟版主的持久能力一樣 很快就過去了

鑑於版上最近戰力高昂兼八卦版化 為了開啟善良的討論風氣

抽空就長久以來大家打poker時常見的幾個法律問題 做關於中華民國刑法上的探討

或許這不是一個開心的話題 但是我想大家如果要長期(在中華民國境內)打牌

有一些基本的認知應該是好的 遇到打門票送傳票的好康事比較不會慌

也比較不會被傻傻的壞警察(像mxxhicat)或是見笑轉生氣的小混混blu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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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266 普通賭博罪
(Ⅰ)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1)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
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Ⅱ)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268 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
意圖營利(※2)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
下罰金。

*1:公共場所是任何人可以自由進出的場所,如公園、車站等,很容易瞭解,不用多講,但
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則是不特定之多數人可以進出的 場所,如旅館、辦公室等。

*2:僅需主觀上具有營利之意圖而不論實際上是否獲得利益,且無區分是否為他人營利或
為自己營利。


貳、法條分析與常見問題
一、簡單來說,中華民國法律並不處罰人民在非公開場所所為非營利的賭博行為,
也就是說,一般我們自己在家裡跟朋友打不抽水的麻將、poker,即使賭注涉及財
物都還是處於不罰的範圍。
二、當賭注為供人暫時娛樂之物(例如我allin兩包七星和一包可樂果)即使是在公開
場合,也不在刑法處罰的範圍內。
三、常見問題:
(本文僅就玩家主觀打牌範圍討論,開場部分不論)
Q1:我在茶店打牌,會被抓嗎?
A1:首先,一般的茶店應該是公共場所無疑,所以這個問題的重點在賭博的標的
為何,如果桌上滿滿的現金(茶街裡面打13張的阿伯那種)自然會被認定為
以財物為賭博,而成立§266的普通賭博罪;如果使用的是籌碼,那就會變成
警察蒐證的問題,警察要有證據證明雖然使用的是籌碼,但仍是以現金為賭
(例如在場之人的證言或記帳簿等),賭客才能成立§266普通賭博罪。
Q2:我打牌被抓了會怎麼樣?
A2:只要沒有涉及意圖營利或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一般賭客只可能涉及
§266普通賭博罪,依該條規定處一千元以下罰金。
Q3:我在全台各地的秘密基地打牌與在茶店打牌(場所),有什麼不一樣嗎?
A3:如不涉及基地持股或是退水,兩者並無不同,均僅可成立§266普通賭博罪。
Q4:我打NL1K跟NL10K(金額大小),有什麼不一樣嗎?
A4:同A3。


三、相關司法判解

解釋字號: 院解 字第 4003 號
解釋日期: 民國 37 年 06 月 14 日
解 釋 文: 來文所述情形,某甲將其住宅供給某乙聚賭抽頭,如非意圖營利,祇成立
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之從犯,某乙既係聚眾賭博,其參與賭博之人如對於
聚眾之行為有聯絡之意思者,應成立該罪之共犯,餘參照院解字第三九六
二號第二項解釋,至該住宅是否可視為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以當時實際
情形定之。

解釋字號: 院 字第 1921 號
解釋日期: 民國 28 年 09 月 23 日
解 釋 文: 圖利供給賭博場所之罪,本不以其場所為公眾得出入者為要件,某甲意圖
營利,以其家宅供人賭博,該家宅是否合於上述之場所,乃屬事實問題,
僅邀約特定之人在家賭博,尚不能謂係當然為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因之
被邀入賭之乙丙,自亦不成犯罪。

解釋字號: 院 字第 1479 號
解釋日期: 民國 25 年 04 月 18 日
解 釋 文: 在公共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僅係刑法第二六六條之犯罪成立要件若
同法第二六七條及第二六八條之罪,并不以在公共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為
限。

解釋字號: 院 字第 1458 號
解釋日期: 民國 25 年 03 月 20 日
解 釋 文: (一)在自己住宅或家室內賭博財物,非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不
   成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罪。
(二)以營利為目的,將自己居住家宅抽頭供賭者,其家主戶主如有犯意聯
   絡,自應共負刑責,至其他在場與賭之人,既非在公共或公眾得出入
   之場所,即不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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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大家湊錢買桌子放在版主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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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青春是有限的

但是青春的女人是無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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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09-12-01T01:57
推專業文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09-12-01T03:34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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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acy
at 2009-12-05T07:11
金毛的文必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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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odd Johnson
at 2009-12-08T18:01
金毛老師出品果然不同凡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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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atha
at 2009-12-12T23:01
毛神毛神毛神毛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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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izabeth
at 2009-12-16T11:35
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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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onnor
at 2009-12-16T20:30
推一下,不要被誘導供詞了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09-12-21T10:26
推推推推推推推 那在家裡開兩桌不抽東呢?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09-12-22T09:08
我不抽七星呀...我用摩爾跟你換好不好~1:1喔!!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09-12-26T05:13
不要再被警察杯杯唬爛了.....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09-12-29T04:48
Machicat躺著也中槍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09-12-29T20:31
推專業文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0-01-01T17:47
推專業文+1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10-01-03T07:30
金毛老師萬歲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10-01-06T04:37
天阿太強了,連判例都有...改天打完牌開個刑法讀書會好了~
Carolina Franco avatar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0-01-10T02:03
推一下金毛老師 但是刑法100分 行政法0還是沒辦法上榜低 (煙)

六點時警察有去公館團 (看看)

Charlotte avatar
By Charlotte
at 2009-11-27T15:37
最近警察真的抄很兇.. 前幾天中和團也是.. 而且他們也說了 只要再看到 就是連人帶籌碼一起帶走... 公館團自己小心點吧~~ 聽說警察不管大小場都在抓..... 然後搞個會員制有點誇張= = 我們又不是要開場子.. 只是大家想打poker而已啊... (簡訊費...我也想要簡訊費啊= ...

關於AK的打法

Rae avatar
By Rae
at 2009-11-27T03:44
這兩天想到這個問題 不知道在哪裡好像有看到 prf AK 可以拿來allin 但不可以跟別人的allin 小弟想問清楚一點 各位高手的經驗 怎樣的期望值會比較好 假設對手是reg , ex: 23/19 3-bet, 4-bet 很少是bluff 1. AK 3-bet 遇到 4-bet 是直接 ...

另人哀傷TITAN BLACK JACK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09-11-27T00:51
花了兩天時間把HOLDEM MANAGER打到手 今天看著TITAN裡面的100多元實在是不知道要幹嘛,又懶得轉回去PS 手賤的點了一下無所不在的BLACK JACK ICON.............. --------玩到忘我了過了一個小時.....回過神分隔線--------- ...

LancePP素隨丫..真衰被fish call...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09-11-26T19:16
雖然同為台灣人.... 我只能為你默哀....你下家居然拿 TT 在 bubble time call shove 後面那把當下有想要 softplay.... 因為那個fish call TT實在太白木了... 不過還是想想算了免得被投訴.... 順便在這邊宣導一下...麻煩打tour的看看 Goal ...

比耐心的...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09-11-26T12:45
今天我發現有一種玩家是最容易讓人耐心喪失的 這招我決定學起來了 真的很容易讓我失去耐心的思考能力 我底牌 5 6 梅花 大盲 10塊 開始喊注的時候 有一個人每次都加 10 然後大家跟注 有人加注到30 接著他加那種一點點的小注變成50 我不懂 我以為最少要60 結果和他一樣小氣小眼睛的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