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bit.ly/40tJAn0
簡單抓重點就是,登入Switch的使用者協議中包含了下面幾點:
「不允許進行訴訟」
「簽署者必須年滿18歲」
為了迴避第一條,美國提起訴訟的人主張Switch的使用者是未成年的小孩,
不受協議的「不允許進行訴訟」約束,
任天堂法務部則主張由於「簽署者必須年滿18歲」,所以Switch的實際持有者是家長不是小
孩,
既然如此協議的「不允許進行訴訟」仍然生效。
因為小孩不是機器名義上的持有者所以無權提告,
成年人已經簽署協議所以也已經放棄訴訟權。
然後美國法院判任天堂勝訴……
原來這種霸王條款在美國真的有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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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imgur.com/NPOsw0h.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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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抓重點就是,登入Switch的使用者協議中包含了下面幾點:
「不允許進行訴訟」
「簽署者必須年滿18歲」
為了迴避第一條,美國提起訴訟的人主張Switch的使用者是未成年的小孩,
不受協議的「不允許進行訴訟」約束,
任天堂法務部則主張由於「簽署者必須年滿18歲」,所以Switch的實際持有者是家長不是小
孩,
既然如此協議的「不允許進行訴訟」仍然生效。
因為小孩不是機器名義上的持有者所以無權提告,
成年人已經簽署協議所以也已經放棄訴訟權。
然後美國法院判任天堂勝訴……
原來這種霸王條款在美國真的有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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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imgur.com/NPOsw0h.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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