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九年夏季象棋段位檢定賽(8/01) - 象棋

By Belly
at 2010-06-28T14:45
at 2010-06-28T14:45
Table of Contents
一、宗 旨:發揚本土傳統象棋文化,提昇社會大眾棋藝能力。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連續榮獲內政部全國性社會團體評鑑績效優良獎
)
三、參加資格:愛好象棋文化藝術之社會大眾
四、參加人數:至多64名,額滿為止。
五、比賽時間:99年8月1日(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請選手於上午八時三十分報到。
六、比賽地點: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會館(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0號9樓之1)
<羅斯福路與和平西路交叉口,捷運古亭站7號出口,日本BEST電氣樓上
>
七、比賽組別:初段、貳段、參段組,採積分循環制(視該梯次參與人數,進行四~六輪
對弈)。
註:晉段不可跳段,如有初段證書方可升貳段,有貳段證書方可升參段,以此類推;若無
段位證書,則晉升初段。
八、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象棋競賽規則
九、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連同段位證書影本,以限時郵遞寄至:
「100-84 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0號9樓之1 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 收」
或傳真:02-2396-5673 電話:02-2396-5685 或0916-861-942 呂昆霖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比賽前一日止
十一、報名費:300元,請於報到時繳交。
十二、備 註:1.會場內請保持服裝儀容整潔,嚴禁吸煙、飲食,敬請參加者配合。
2.中午為用餐休息時間,餐點請選手自理,也可由本會代訂之。
3.證書費:初段700元、貳段1000元、參段1500元,並請攜帶二吋照片
兩張(製作證書用),學生證書費八折優待;欲辦理者,請於活動日起
1個月內申請完畢,逾期視同放棄。
4.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適時修訂之。
--
現在只想愛你
http://www.wretch.cc/blog/jimmyes1
--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連續榮獲內政部全國性社會團體評鑑績效優良獎
)
三、參加資格:愛好象棋文化藝術之社會大眾
四、參加人數:至多64名,額滿為止。
五、比賽時間:99年8月1日(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請選手於上午八時三十分報到。
六、比賽地點: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會館(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0號9樓之1)
<羅斯福路與和平西路交叉口,捷運古亭站7號出口,日本BEST電氣樓上
>
七、比賽組別:初段、貳段、參段組,採積分循環制(視該梯次參與人數,進行四~六輪
對弈)。
註:晉段不可跳段,如有初段證書方可升貳段,有貳段證書方可升參段,以此類推;若無
段位證書,則晉升初段。
八、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象棋競賽規則
九、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連同段位證書影本,以限時郵遞寄至:
「100-84 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0號9樓之1 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 收」
或傳真:02-2396-5673 電話:02-2396-5685 或0916-861-942 呂昆霖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比賽前一日止
十一、報名費:300元,請於報到時繳交。
十二、備 註:1.會場內請保持服裝儀容整潔,嚴禁吸煙、飲食,敬請參加者配合。
2.中午為用餐休息時間,餐點請選手自理,也可由本會代訂之。
3.證書費:初段700元、貳段1000元、參段1500元,並請攜帶二吋照片
兩張(製作證書用),學生證書費八折優待;欲辦理者,請於活動日起
1個月內申請完畢,逾期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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