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eniusKiKi (GeniusKiKi)》之銘言:
: 我想請問『企業經營者』的定位在哪裡?
: 賣主機給消費者的店家算是企業經營者嗎?
恐怕是算的。
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2款:
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
小賣店賣主機(商品)給消費者,應該沒什麼疑義吧。
: 今天商品是否有瑕疵難道是店家應該要承擔的嗎?
恐怕是的。
民法第364條:
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
少價金,而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種類物的定義自己查吧。
: 店家已經盡到幫消費者把東西送回原廠或代理商判斷是否是瑕疵的責任
: 保固這種東西也應該是原廠或代理商要提供的不是嗎?
: 到底是不是瑕疵也是要交由代理商或原廠判斷比較公平不是嗎?
: 你一跑到店家就要求人家二話不說換一台新的給你
: 這樣對於店家來說公平嗎?
: 如果店家自己判斷認為那算是瑕疵,結果原廠或代理商不認呢?
: 店家是不是要自己把那台瑕疵品吃下來?
: 所以是不是應該交由原廠去判斷是不是瑕疵品?
: 如果原廠不認為他是瑕疵品,那原廠會把他吃下來嗎?
: 今天的重點就是瑕疵品到底應該要由誰判斷
你提出來的問題就是實務上會發生的事,
一方認為有瑕疵,
他方認為尚難認定,不想換貨的問題。
可是問題是,
今天消費者根本不想承擔這種風險,
我花錢,就是要買到能用的東西,
你品管不良那是你的事。
好的企業經營者,二話不說馬上換給你,
就像原PO遇到的BOYO一樣。
壞的企業經營者,跟消費者牽拖五四三,
當然會被人家上網譙。
雖然小賣店成本等等的考量,
不想負擔這種風險是理所當然,
但把風險轉嫁給消費者不是聰明的作法,
可以跟上游談條件,
一百台進貨裡面可以有幾臺的免費換貨等等作法,
這樣又可以贏得商譽,
何樂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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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請問『企業經營者』的定位在哪裡?
: 賣主機給消費者的店家算是企業經營者嗎?
恐怕是算的。
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2款:
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
小賣店賣主機(商品)給消費者,應該沒什麼疑義吧。
: 今天商品是否有瑕疵難道是店家應該要承擔的嗎?
恐怕是的。
民法第364條:
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
少價金,而即時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種類物的定義自己查吧。
: 店家已經盡到幫消費者把東西送回原廠或代理商判斷是否是瑕疵的責任
: 保固這種東西也應該是原廠或代理商要提供的不是嗎?
: 到底是不是瑕疵也是要交由代理商或原廠判斷比較公平不是嗎?
: 你一跑到店家就要求人家二話不說換一台新的給你
: 這樣對於店家來說公平嗎?
: 如果店家自己判斷認為那算是瑕疵,結果原廠或代理商不認呢?
: 店家是不是要自己把那台瑕疵品吃下來?
: 所以是不是應該交由原廠去判斷是不是瑕疵品?
: 如果原廠不認為他是瑕疵品,那原廠會把他吃下來嗎?
: 今天的重點就是瑕疵品到底應該要由誰判斷
你提出來的問題就是實務上會發生的事,
一方認為有瑕疵,
他方認為尚難認定,不想換貨的問題。
可是問題是,
今天消費者根本不想承擔這種風險,
我花錢,就是要買到能用的東西,
你品管不良那是你的事。
好的企業經營者,二話不說馬上換給你,
就像原PO遇到的BOYO一樣。
壞的企業經營者,跟消費者牽拖五四三,
當然會被人家上網譙。
雖然小賣店成本等等的考量,
不想負擔這種風險是理所當然,
但把風險轉嫁給消費者不是聰明的作法,
可以跟上游談條件,
一百台進貨裡面可以有幾臺的免費換貨等等作法,
這樣又可以贏得商譽,
何樂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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