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eydust (灰)》之銘言:
: ※ 引述《a07051226 (葡萄糖)》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yhxazro.png
: : 摘錄重點,雖然這些條款有說到「適用地區為中國大陸地區」
: : https://i.imgur.com/72llitm.png
: 這一段先說"如由於或就有關本協議發生任何爭議或申索 (該爭議)"
: "該爭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行政區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
: 然後又說"以上規定概無限制SIE inc.將任何該爭議提交任何其他有管轄權法院
: (包括位於您的居住地的法院)審理的權利"
: 這個意思是說如果有爭議, 原則上是交給香港法院
: 但SIE一樣有權將這個爭議交給當地法院的意思嗎?
我們分成兩個類型:
1.民事:你不是中國國民但被Entertainment Inc. ("SIE Inc.")以違反香港國安法
而被停止帳號,並造成財物損害。
在我國(台灣)民事訴訟法,「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一條)
「對於私法人或其他得為訴訟當事人之團體之訴訟,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
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條第二項)
然後台psn的辦事處在尼互動娛樂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九龍旺角亞皆老街8號朗豪坊辦公大樓16樓01-07室 。
所以按照民事訴訟的屬地主義,你要打民事訴訟要去香港打。
2. 刑事:你被控訴違反「分裂國家罪」被香港法院要求引渡到香港法院審理
首先我國(台灣)並沒有跟香港有引渡條例,在沒有引渡條例下在我國(台灣)
則是要看引渡法,而引渡法條件是「依中華民國及請求國法律規定均應處罰者,
得准許引渡」(引渡法第二條)。也就是兩邊國家都認為這犯法,才得以接受引渡。
你在台灣喊「台灣獨立」「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等言論不會構成犯罪。
所以你在台灣就是安全的,不會被引渡送中。
另外我國(台灣)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如果你真的被sie提告刑事訴訟的話,管轄權也是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
在中華民國法院管轄。所以協議才不會寫死說萬一在這情況也可以給ROC法院管轄。
其他語言例如日本的psn,也是依照該國刑、民事訴訟法為主,而屬地主義為原則。
所以他們會在契約寫由東京裁判法院有司法管轄權很正常。畢竟民事訴訟會以
被告法人事務所所在地是哪一國法院來看,在日本就是以日本法規與法院管轄。
結論:
台灣psn的問題就是它辦事處還是在香港。所以跟民事有關訴訟索賠還是要去香港打。
但香港的問題是香港《國安法》是駐港國安公署有權把你認為違反國安法的事項
例如你喊「台灣獨立」「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安公署認為你犯法了,
它可以直接把你關起來羈押、限制行動(不能回台灣)、甚至移送中國審判。
結果就變成一個陷阱。台psn以違反香港《國安法》規定把你帳號ban掉
你去申訴你不是中國人而且在協議不在中國法律約束。但民事上你要去香港打
結果你去香港就被駐港國安公署抓起來,然後你就會真的被送中了。
或者你就放棄你的帳號,直接改玩其他辦事處設在正常國家。
例如xbox、NSswitch,辦事處在美國或日本,你不用擔心這些國家
會以違反香港《國安法》來ban你的帳號。他們也沒法源也根本不想這樣做。
--
我是不會買ps5了啦,幹你娘,我決定要買Xbox Series X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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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a07051226 (葡萄糖)》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yhxazro.png
: : 摘錄重點,雖然這些條款有說到「適用地區為中國大陸地區」
: : https://i.imgur.com/72llitm.png
: 這一段先說"如由於或就有關本協議發生任何爭議或申索 (該爭議)"
: "該爭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行政區法院的專屬司法管轄權"
: 然後又說"以上規定概無限制SIE inc.將任何該爭議提交任何其他有管轄權法院
: (包括位於您的居住地的法院)審理的權利"
: 這個意思是說如果有爭議, 原則上是交給香港法院
: 但SIE一樣有權將這個爭議交給當地法院的意思嗎?
我們分成兩個類型:
1.民事:你不是中國國民但被Entertainment Inc. ("SIE Inc.")以違反香港國安法
而被停止帳號,並造成財物損害。
在我國(台灣)民事訴訟法,「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一條)
「對於私法人或其他得為訴訟當事人之團體之訴訟,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
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條第二項)
然後台psn的辦事處在尼互動娛樂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九龍旺角亞皆老街8號朗豪坊辦公大樓16樓01-07室 。
所以按照民事訴訟的屬地主義,你要打民事訴訟要去香港打。
2. 刑事:你被控訴違反「分裂國家罪」被香港法院要求引渡到香港法院審理
首先我國(台灣)並沒有跟香港有引渡條例,在沒有引渡條例下在我國(台灣)
則是要看引渡法,而引渡法條件是「依中華民國及請求國法律規定均應處罰者,
得准許引渡」(引渡法第二條)。也就是兩邊國家都認為這犯法,才得以接受引渡。
你在台灣喊「台灣獨立」「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等言論不會構成犯罪。
所以你在台灣就是安全的,不會被引渡送中。
另外我國(台灣)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如果你真的被sie提告刑事訴訟的話,管轄權也是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
在中華民國法院管轄。所以協議才不會寫死說萬一在這情況也可以給ROC法院管轄。
其他語言例如日本的psn,也是依照該國刑、民事訴訟法為主,而屬地主義為原則。
所以他們會在契約寫由東京裁判法院有司法管轄權很正常。畢竟民事訴訟會以
被告法人事務所所在地是哪一國法院來看,在日本就是以日本法規與法院管轄。
結論:
台灣psn的問題就是它辦事處還是在香港。所以跟民事有關訴訟索賠還是要去香港打。
但香港的問題是香港《國安法》是駐港國安公署有權把你認為違反國安法的事項
例如你喊「台灣獨立」「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安公署認為你犯法了,
它可以直接把你關起來羈押、限制行動(不能回台灣)、甚至移送中國審判。
結果就變成一個陷阱。台psn以違反香港《國安法》規定把你帳號ban掉
你去申訴你不是中國人而且在協議不在中國法律約束。但民事上你要去香港打
結果你去香港就被駐港國安公署抓起來,然後你就會真的被送中了。
或者你就放棄你的帳號,直接改玩其他辦事處設在正常國家。
例如xbox、NSswitch,辦事處在美國或日本,你不用擔心這些國家
會以違反香港《國安法》來ban你的帳號。他們也沒法源也根本不想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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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會買ps5了啦,幹你娘,我決定要買Xbox Series X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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