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壢市「市長盃」象棋錦標賽 - 象棋

By Zanna
at 2009-09-24T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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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壢市「市長盃」象棋錦標賽競賽規程
主 旨:為發揚國粹,認識固有文化,培養國人深思熟慮的習性,提倡正當休閒活動。
指導單位:中壢市民代表會
主辦單位:中壢市公所
協辦單位:中華象棋促進協會、中壢象棋會、桃園縣象棋協會、龍潭象棋會
比賽組別:
1、長 青 組:凡年齡60歲以上皆可參加。
2、社 甲 組:凡棋力二段(含)以上,愛好象棋者皆可參加。
3、社 乙 組:凡棋力初段以下者(含初段)皆可參加。
4、青 少 年組:高中(含高中)以下皆可參加。
5、國小學生組:分兩組,限就讀桃園地區或戶籍在桃園縣者參加。
國小A組:4、5、6年級;
國小B組:1、2、3年級。
比賽地點:中壢市環北路380號(市公所地下室禮堂)。
比賽日期:97年10月18日
比賽時間:08:15-09:00報到,09:00開幕,09:15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報名時間:免報名費,即日起至10月12日止,來信註明組別、姓名、地址、電話,
寄至中壢市文化里長春路40號 林福源收。
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電話:夜間23:00 至 24:00 (03)461-5754
傳真:(03)451-3911
手機:0952-383918
比賽辦法:
1、長青組、社甲組瑞士制五輪。社乙組初賽採分組循環,決賽採單淘汰。
2、青少年組採瑞士制五輪, 國小組:視人數採瑞士制六輪。
獎勵方式:每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獎品獎狀,青少年、國小組前8名另外發給獎狀。
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象棋比賽規則九十六年修訂版。
附 註:1、不接受臨時報名,比賽員需服從裁判判決。
2、午餐由大會提供便當,素食者請註明。
3、主辦單位有權視棋力分組抽籤。
4、參賽選手須服裝整齊,不得穿拖鞋。
5、如有未盡事宜,比賽當天修訂宣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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