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佛光盃全國青年象棋錦標賽 - 象棋
By Irma
at 2004-09-14T21:31
at 2004-09-14T21:31
Table of Contents
二OO四年佛光盃全國青年象棋錦標賽
(一)宗 旨:發揚優良傳統文化、提升心智生活品質、
提倡益智休閒風氣、增進大眾棋藝交流。
(二)主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三)承辦單位:國際佛光會台北信義第一分會
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
(四)協辦單位:佛光山金光明寺、全國青年學生象棋聯盟
(五)比賽時間: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五、二十六日(星期六、日)
選手請於九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至佛光山金光明寺報到。
(六)比賽地點:佛光山金光明寺(台北縣三峽鎮溪東路二六八號)
(七)比賽組別:(1)大專組:全國各大專院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限200人。
(2)高中組:全國各高中(職)學生均可報名參加,限150人。
(3)國中組:全國各國中學生均可報名參加,限150人。
(八)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以限時郵遞至「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67號7樓之2
郵遞區號:106 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 收」
傳真:(02)2396-5673
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396-5685 游惠婷
(九)報名日期:即日起至九月十七日截止。
(十)比賽方式:個人賽。初賽採分組循環制;決賽採積分循環制。
(十一)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象棋比賽規則。
(十二)獎勵辦法:
1.大專組:
冠軍:頒發獎狀、價值伍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伍段證書
亞軍:頒發獎狀、價值參仟伍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肆段證書
季軍:頒發獎狀、價值貳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肆段證書
殿軍:頒發獎狀、價值貳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參段證書
第五名:頒發獎狀、價值壹仟伍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參段證書
第六名:頒發獎狀、價值壹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貳段證書
第七名:頒發獎狀、價值捌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貳段證書
第八名:頒發獎狀、價值捌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貳段證書
第九至十六名:頒發獎狀、價值參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初段證書
第十七至三十二名:頒發獎狀
2.高中組:
冠軍:頒發獎狀、價值肆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肆段證書
亞軍:頒發獎狀、價值參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參段證書
季軍:頒發獎狀、價值壹仟伍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參段證書
殿軍:頒發獎狀、價值壹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貳段證書
第五名:頒發獎狀、價值捌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貳段證書
第六名:頒發獎狀、價值捌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初段證書
第七名:頒發獎狀、價值陸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初段證書
第八名:頒發獎狀、價值陸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初段證書
第九至十六名:頒發獎狀、價值貳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一級證書
第十七至三十二名:頒發獎狀
3.國中組:
冠軍:頒發獎狀、價值參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參段證書
亞軍:頒發獎狀、價值貳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貳段證書
季軍:頒發獎狀、價值壹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貳段證書
殿軍:頒發獎狀、價值捌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初段證書
第五名:頒發獎狀、價值陸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初段證書
第六名:頒發獎狀、價值陸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初段證書
第七名:頒發獎狀、價值伍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一級證書
第八名:頒發獎狀、價值伍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一級證書
第九至十二名:頒發獎狀、價值貳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二級證書
第十三至十六名:頒發獎狀、價值貳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三級證書
第十七至三十二名:頒發獎狀及頒授四級證書
(十三)附 則:
1.本比賽不收報名費,並贈送選手紀念品乙份及提供餐點招待。
2.主辦單位提供新店捷運站至會場專車接駁服務,於九月二十五日上午八時三十分
提供接駁服務,請選手於報名時登記。
3.主辦單位於第一天比賽結束及第二天比賽結束時亦提供專車回程接駁服務,詳細
搭乘時間請注意比賽活動當天大會之宣布。
4.主辦單位提供一晚(九月二十五日)住宿,名額共兩百位,以進入決賽者及偏遠
者為優先,請於報名時或當日登記。
5.參賽選手絕對遵守大會規定及服從裁判判決。
6.會場內請保持服裝儀容整潔,並嚴禁吸煙,服裝儀容不整者(包含拖鞋、涼鞋、
短褲),禁止參賽。
7.未盡事宜,大會得適時修訂之。
--
壞人:嘿嘿嘿...妳叫破喉嚨也不會有人來救妳的!
女 :破喉嚨!破喉嚨!破喉嚨......
破喉嚨:嗚喔喔喔喔!破喉嚨來了!
壞人:@#$%&......
--
(一)宗 旨:發揚優良傳統文化、提升心智生活品質、
提倡益智休閒風氣、增進大眾棋藝交流。
(二)主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
(三)承辦單位:國際佛光會台北信義第一分會
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
(四)協辦單位:佛光山金光明寺、全國青年學生象棋聯盟
(五)比賽時間: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五、二十六日(星期六、日)
選手請於九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至佛光山金光明寺報到。
(六)比賽地點:佛光山金光明寺(台北縣三峽鎮溪東路二六八號)
(七)比賽組別:(1)大專組:全國各大專院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限200人。
(2)高中組:全國各高中(職)學生均可報名參加,限150人。
(3)國中組:全國各國中學生均可報名參加,限150人。
(八)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以限時郵遞至「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67號7樓之2
郵遞區號:106 中華民國象棋文化協會 收」
傳真:(02)2396-5673
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396-5685 游惠婷
(九)報名日期:即日起至九月十七日截止。
(十)比賽方式:個人賽。初賽採分組循環制;決賽採積分循環制。
(十一)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象棋比賽規則。
(十二)獎勵辦法:
1.大專組:
冠軍:頒發獎狀、價值伍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伍段證書
亞軍:頒發獎狀、價值參仟伍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肆段證書
季軍:頒發獎狀、價值貳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肆段證書
殿軍:頒發獎狀、價值貳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參段證書
第五名:頒發獎狀、價值壹仟伍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參段證書
第六名:頒發獎狀、價值壹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貳段證書
第七名:頒發獎狀、價值捌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貳段證書
第八名:頒發獎狀、價值捌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貳段證書
第九至十六名:頒發獎狀、價值參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初段證書
第十七至三十二名:頒發獎狀
2.高中組:
冠軍:頒發獎狀、價值肆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肆段證書
亞軍:頒發獎狀、價值參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參段證書
季軍:頒發獎狀、價值壹仟伍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參段證書
殿軍:頒發獎狀、價值壹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貳段證書
第五名:頒發獎狀、價值捌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貳段證書
第六名:頒發獎狀、價值捌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初段證書
第七名:頒發獎狀、價值陸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初段證書
第八名:頒發獎狀、價值陸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初段證書
第九至十六名:頒發獎狀、價值貳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一級證書
第十七至三十二名:頒發獎狀
3.國中組:
冠軍:頒發獎狀、價值參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參段證書
亞軍:頒發獎狀、價值貳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貳段證書
季軍:頒發獎狀、價值壹仟元精美獎品及頒授貳段證書
殿軍:頒發獎狀、價值捌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初段證書
第五名:頒發獎狀、價值陸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初段證書
第六名:頒發獎狀、價值陸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初段證書
第七名:頒發獎狀、價值伍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一級證書
第八名:頒發獎狀、價值伍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一級證書
第九至十二名:頒發獎狀、價值貳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二級證書
第十三至十六名:頒發獎狀、價值貳佰元精美獎品及頒授三級證書
第十七至三十二名:頒發獎狀及頒授四級證書
(十三)附 則:
1.本比賽不收報名費,並贈送選手紀念品乙份及提供餐點招待。
2.主辦單位提供新店捷運站至會場專車接駁服務,於九月二十五日上午八時三十分
提供接駁服務,請選手於報名時登記。
3.主辦單位於第一天比賽結束及第二天比賽結束時亦提供專車回程接駁服務,詳細
搭乘時間請注意比賽活動當天大會之宣布。
4.主辦單位提供一晚(九月二十五日)住宿,名額共兩百位,以進入決賽者及偏遠
者為優先,請於報名時或當日登記。
5.參賽選手絕對遵守大會規定及服從裁判判決。
6.會場內請保持服裝儀容整潔,並嚴禁吸煙,服裝儀容不整者(包含拖鞋、涼鞋、
短褲),禁止參賽。
7.未盡事宜,大會得適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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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人:嘿嘿嘿...妳叫破喉嚨也不會有人來救妳的!
女 :破喉嚨!破喉嚨!破喉嚨......
破喉嚨:嗚喔喔喔喔!破喉嚨來了!
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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