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 麻將各種過水規則就是怕作弊
不允許你的行為可以有超過一種摸牌的可能性
例如不能槓上家的牌, 因為你可以選擇摸頭或尾, 但手牌一樣
Case1 就是手牌不變, 你可以選擇摸牌或不摸牌
Case2 一但吃了, 牌形必定改變, 與Case1牌形不變而有2種選擇不同
※ 引述《bdbpzcatqpq (軟趴趴)》之銘言:
: ※ 引述《elovedream (乳酪-麻將小窩金)》之銘言:
: : 看到滿多人回應!!!挺出乎我打牌的經驗的
: : 原本問題先撇開
: : 回歸到更原始一點的問題
: : 我先說我遇到的認知 從PTT時代就在網路約打牌了 到現在網路約打也5~6年
: : 幾百場下 以下兩點比較符合我打過的經驗
: : 1. 上家打1 >>我拿23吃 不能打4 (不能拿同一掛23 吃1捨4)
: : 2. 我打1 >>同一輪 不能拿23吃4 (不能拿同一掛23 捨1吃4)
: : 但推文 似乎很多人覺得2是可以的......
: : 不討戰 只問大家覺得第2點可否
: 昨天跟同事有討論過
: 關於第二點,假如我牌型是 "123萬+兩支槍牌"
: 1萬安全,所以下車打1萬
: 之後下家或是對家衝了"兩支槍牌其中一隻"然後也安全
: 上家跟打我1萬,合情合理就會吃回來打"安全的那支槍牌"然後聽單吊
: 因此我認為2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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