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盜帳號上警局問題 - 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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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建議不要和解

一旦願意和解或提出和解要求

意義上代表你(原PO)正式成為事件的"實際"涉入者之一

一般台灣常見糾紛案件會有"某些"特別的和解或賠償狀況

而且變成一種司空見慣的事

也就是"道義責任"

也就是有時案件並非你所引起,或最初犯案者並非是你

但因為可能"間接"讓你跟受害者產生連結關係

於是本來可能也很無辜的你(某時候你也是受害者之一)

背上了道義責任而去做賠償或和解


當然要注意一點,"道義責任"不是完全是指上面這種被冤枉的情況

有時的確是加害者對受害人負上的道義責任

也就是道義責任,真正犯案者可能要負,也可能是間接被牽涉進去的人要負

而以原PO狀況來看,是被間接牽涉的,尤其還是非常間接,三年沒玩且連接觸到受害者都

沒有!


很多道義責任值得討論啦,必須看情況來說(以台灣的生態來說...)

但是單就這件事,千萬別和解

雖然不會誇張到留案底,但是如果雙方有簽和解同意書的話

這世上永遠都會有一份文件上面寫的XXX(原PO)願意就此事和解

不知情的人看了這份文件,我想很容易被誤導而認為原PO是個曾經犯過案的人

(雖然這份文件不會隨便外流啦,而且也不一定會簽署書面的和解書,有時可能口頭和解,
但口頭和解民法雖然似乎有效力?這我不太清楚,可能是要有其他證明人,但口頭還是不保
險,所以通常會簽個書面的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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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上都會準備一把尺

隨時保持身高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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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9-09-08
推!現在鴿子會引導你自白..技術性讓你背罪!!
Harry avatarHarry2009-09-10
一樓要修正一下,是沒背景的情況下才會引導你自白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9-09-12
有背景的話,鴿子有多乖條子就有多乖!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9-09-16
說到這個又要說同學天堂被盜條子也是不太理..後來跟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09-09-17
兼任上法律課前警大系主任說一聲人家打通電話 就破긠
案了~只能說有的鴿子真的很犯賤..哀..
Steve avatarSteve2009-09-22
口頭和解確實有效力存在 不過通常會有舉證上的困難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9-09-27
只要是口頭和解 怕事的鴿子都會要你自己找證明人
Ingrid avatarIngrid2009-10-01
又學到知識了 那不和解之後勒? 庭上和解跟私下和解
又差在哪?
Ursula avatarUrsula2009-10-04
個人是覺得如果私下和解條件OK 就私下和解吧
Jacob avatarJacob2009-10-07
因為以結果論來說 其實兩者並無太大差異
Jessica avatarJessica2009-10-07
別和解 和解等於某方面來說承認你有做騙人的動作
Emma avatarEmma2009-10-10
應該示警察要設法舉證騙人是你所為 而不是要你去證明
騙人的不是你 警察想打混(賺業績?) 別理他
Lucy avatarLucy2009-10-13
不要在騙人和解了!沒做過的事情要當事人去和解!?
開庭當事人拿出和解證據你就完了!
Iris avatarIris2009-10-14
和解表示認罪才願意和解 ok? 沒做的事幹嘛要認罪?
Ethan avatarEthan2009-10-14
一直勸別人和解的是怎樣!? 是你報案帳號被盜嗎?
Jacky avatarJacky2009-10-18
應該不是噓我吧 囧 我這篇是支持不和解的
Bethany avatarBethany2009-10-23
幫你推一下好了XDDDDDDDDD
Zanna avatarZanna2009-10-26
那個叫人家和解的你怎麼不出來說就是你作的
一直和解何解的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的感覺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9-10-29
抱歉啊,不是噓原PO,噓這位cs高手玩家 推回來= =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9-10-31
愛跑法院就去跑吧 被盜帳號說穿了就是個遊戲
沒必要弄到那麼麻煩
Zora avatarZora2009-10-31
不是你盜的就不要和解,那麼愛和解就去吧
Puput avatarPuput2009-11-02
只是個遊戲 遊戲就沒有責任就對了 財產不值錢就對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09-11-04
所以隨便被人誣告盜用 不需要去法院就是了 某人有病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9-11-06
查他在天堂板沒PO過文,帳號也很少上站
Jack avatarJack2009-11-07
上來這邊勸人和解 令人覺得問題很大
也許他年紀小 不知道這件事情的嚴重性
John avatarJohn2009-11-08
我就被倒過帳號阿(這也是我退出天一的主因
但是我當初就是工作忙 選擇直接和解
James avatarJames2009-11-12
如果說求職的單位會因為這類記錄拒絕你
Vanessa avatarVanessa2009-11-16
那也不用奢望他們是多嚴謹的單位
Lydia avatarLydia2009-11-19
本來要和解或是跑法院 就是個人的決定
Erin avatarErin2009-11-23
我分享的就是我個人的"經驗"
我從龍谷開始玩到亞丁出後被盜 上PTT也就是這兩年內
Aaliyah avatarAaliyah2009-11-25
PTT資歷≠遊戲資歷≠社會歷練 就是這樣
Mia avatarMia2009-11-27
出了社會 有時候遊戲的事情就比較看淡了些
Olga avatarOlga2009-11-30
也許我並沒有在板上發過文 並不代表我不能分享經驗吧
Enid avatarEnid2009-12-01
也許O大年紀較長有您的考量 小弟領受了
Dinah avatarDinah2009-12-03
至於創業 小弟現在和朋友經營小規模文創事業
Xanthe avatarXanthe2009-12-04
目前為止是還沒遇過因為小弟與盜帳號者和解
Callum avatarCallum2009-12-07
被銀行或是其他政府機關刁難的問題
Callum avatarCallum2009-12-08
(雖然經營得很辛苦 但那都與遊戲之類的無關XD
Kama avatarKama2009-12-08
如果有板友想要看真相 我可以安排來我們辦公室參觀
Linda avatarLinda2009-12-10
起碼我們在用人 是不介意他是否有過訴訟
Xanthe avatarXanthe2009-12-14
連我們家會計有過肇逃 能力夠還是照樣用阿
Kristin avatarKristin2009-12-19
當然 我們這是中小企業 可能規模較大的公司會介意
Jessica avatarJessica2009-12-24
可是你是被盜者跟盜你帳號者和解(應該是吧?),你選和
Sandy avatarSandy2009-12-28
所以怎麼做還是看個人去拿捏
對 我是被盜帳號的
Mary avatarMary2009-12-29
解,當然原文狀況不同啊@@ 你受害者願意和解,即使
Madame avatarMadame2009-12-30
有紀錄,你也不是被認為犯下惡行者
但是原文不同,他是被盜了後,盜帳者再去詐騙他人
Jake avatarJake2010-01-01
因為他本身只要能舉證使用者非本人 那麼盜用他帳號
Andrew avatarAndrew2010-01-03
被詐騙的受害者報警,查到帳號原始使用者(即原PO)
如果選擇和解,而不做捍衛的話,萬一有紀錄,那他就
Elvira avatarElvira2010-01-04
者與他本人之間之訴訟是可以決定的
當然 他本身非犯者 也就沒有被訴訟之問題
Xanthe avatarXanthe2010-01-08
是被認為曾有犯行的人了,跟你的經歷不同,當然你的
Hedy avatarHedy2010-01-10
況來說,日後並不會被刁難或受阻礙
所以你本身的例子不太一樣,不能相提並論
Gary avatarGary2010-01-13
的確可以證明為非犯行者,那就不需要和解了啊,因為
已經證明清白了,為何還要和解?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0-01-16
其實他的案例 只要能舉證使用者非其本人就行(汗
這是我們家另一個合夥人剛剛告訴我的= =
Hedda avatarHedda2010-01-19
會需要和解,是找不到證明或是對方還是依舊認定是原
PO犯的,這樣才會衍生和解
Kama avatarKama2010-01-24
對啊...的確是舉證非其本人就好(這是其中之一),但已
舉證證明,何必再和解 囧 不是多餘嗎
Irma avatarIrma2010-01-27
關於舉證部分 是否可以掉電磁資料 以IP位置進行舉證
Andy avatarAndy2010-01-28
調電信機房以及橘子的 就事件發生的時間點去舉證
Lauren avatarLauren2010-01-31
你說的舉證部份是沒錯,但主要前面的回應是在討論為
George avatarGeorge2010-02-02
你覺得和解也無坊
何你覺得和解也無坊
嗯嗯@@ 如果能舉證證明(由警方或自己當柯南),證明
Erin avatarErin2010-02-07
我懂Z大的意思 可能我沒有表達清楚><
Kumar avatarKumar2010-02-12
清白後,那和解就不需要了
主要是沒法證明下,如果和解,即使不會留下案底,但
通常會有個書面協議,這樣等於是有一份文本紀錄著
Joe avatarJoe2010-02-15
雖然可能只是雙方留存,但我個人會覺得世上有個被誤
會的東西存在感覺對自己尊嚴有損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0-02-19
我個人會覺得怪怪的啦,萬一又被有心人誤用就糟了 XD
Belly avatarBelly2010-02-20
我能理解Z大的顧慮 不過坦白說 舉證不難的狀況下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0-02-23
先舉證證明己方無損 在對犯方進行和解 是小弟認為
Yuri avatarYuri2010-02-26
最實際的選擇 當然可能其他方案亦不錯就是
Emma avatarEmma2010-02-27
嗯嗯~我也能了解你說的,不過通常能舉證證明,對方就
知道並非原PO所犯,因此也不需要衍生後續和解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2-28
因為即便是浮動IP 電信業者的機房還是可以找到當下是
Joseph avatarJoseph2010-03-02
除非那個受害者不講理,才又會回到和解上
Oscar avatarOscar2010-03-05
啊 你誤會了,不是他要跟犯方和解...
目前狀況是,那位受害者要跟原PO和解,犯行者沒出現
Tom avatarTom2010-03-05
我知道是被害方咬定他就是汎方XD
Lucy avatarLucy2010-03-06
也就是兩位受害者(一位被盜原PO,一位被詐騙者)要和

喔喔對啊,如果能證明,那也不用和解啦---重點在這
Hedwig avatarHedwig2010-03-08
如果沒法證明或是受害者不講理不接受,那就扯回和解
這樣和解的情形下,受害者很有可能是把原PO當犯行者
Ethan avatarEthan2010-03-11
對 所以我的論點是著重在原PO跟犯方 因為我認定原PO
Eden avatarEden2010-03-14
如果進行這樣子的和解,加上書面留存,不就會讓原PO
蒙受不白之冤
Megan avatarMegan2010-03-14
與被害方沒有和解之必要性XD
我沒講清楚 所以才會有誤會XD
Hazel avatarHazel2010-03-14
喔喔~你最後說的就一樣啦@@ 不過一開始你說的會被認
為好像是要原PO跟受害者和解 XD 嗯嗯~了解 哈
Dora avatarDora2010-03-16
難過我就覺得O大轟我轟的異常用力XD
Zora avatarZora2010-03-21
XD 終於解釋清楚誤會了 ^^"
Olivia avatarOlivia2010-03-24
這是溝通很重要的好案例^^ (也是我表達有障礙的案例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0-03-25
噗~互相討論很不錯啦,說不定也對原PO有幫助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0-03-28
感謝Z大陪我勾東這麼久XD
Madame avatarMadame2010-03-28
其實原PO應該是被嚇到了QQ 不然其時舉證應該不難
Wallis avatarWallis2010-03-31
希望原PO順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