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有人玩R4被抓了 - 改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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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si (sys)》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NDS 看板]
: 作者: ansi (sys) 看板: NDS
: 標題: [閒聊] 日本有人玩R4被抓了
: 時間: Thu Nov 13 22:28:43 2008
: 請見:
: http://www.famitsu.com/game/news/1219718_1124.html?ref=rss
: 好像是玩 mario party 上網被抓的

私自發送使用備份卡的軟體

根據部份的報導,據說京都府生活經濟課高科技放最對策室與南署及山科署,以私自在網
路上發送任天堂DS專用軟體的遊戲檔案,有違反著作權法之嫌,將大阪府寢川市的男子數
人予以逮捕。

在電腦軟體著作權協會(ACCS)所釋出的詳細資料中,被逮捕的是大阪府寢川市一名職業不
詳的男子A(37),同市的有限會社董事長的女子B(58),及同市另一名職業不詳的男子
C(21)這三人。男子等人將一片放有包含任天堂的『馬力歐派對DS』等五部作品遊戲檔案
之MicroSD卡,搭配啟動遊戲檔案必備的備份卡” R4 Revolution for DS”,在自己經營
的網頁上以10980日幣(約台幣3805元,超貴…)的價錢販售。

關於備份卡,任天堂在之前已開始對進口及販賣的ソフトメーカー54社展開訴訟,要求
停止這些行為。然而,這一次是首次出現因私自散布NDS用軟體之複製檔案而被逮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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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上網玩沒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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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08-11-18
這個價錢可以買二~三片正版的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08-11-18
3805還好,美國賣到4500台幣,台灣大陸算
Lydia avatarLydia2008-11-22
很幸福,香港現在也賣很貴的
Donna avatarDonna2008-11-26
備份卡可以拿來看電子書或是相片等功能,
Doris avatarDoris2008-11-27
拿來放遊戲不管賣與自玩都屬於侵權行為
Puput avatarPuput2008-12-02
自玩應該不算吧?有些人會自行dump ROM
Harry avatarHarry2008-12-06
一張卡4500?!?! 那批貨去賣了呀!!!
Jack avatarJack2008-12-08
你可以去批看看,你就知道台灣店家算佛心
Poppy avatarPoppy2008-12-09
沒經過授權,只要有人提告自玩也是算的
Kama avatarKama2008-12-10
只是人權問題又基於自玩很難成為現行犯,
Kumar avatarKumar2008-12-11
造成許多人認為自玩不犯法,這觀點是錯的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8-12-15
我記得台灣並沒有在法律中明文禁止備份遊戲
Ula avatarUla2008-12-17
你遊戲買回來要怎麼處理都是個人自由,只要
Hedda avatarHedda2008-12-18
沒有牽涉到盜版買賣就沒有問題~
Noah avatarNoah2008-12-21
我知道有些國家會明文禁止, 但台灣似乎沒有
Necoo avatarNecoo2008-12-25
備份遊戲自用是受到法律保障的
Edith avatarEdith2008-12-28
但那是好多年前訂的…只提到光碟和磁片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01-01
磁片只能用磁片備份 光碟也一樣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09-01-06
卡帶雖未提 不過如果要比照辦理的話...
Necoo avatarNecoo2009-01-06
這些前題都必須自己有原版,卡帶這種無法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9-01-09
辦理跟光碟等模式,主要檔案格式不同,一個
Delia avatarDelia2009-01-11
硬體,一個用軟體結取硬體資料,此舉就已經
Eden avatarEden2009-01-16
觸法,未經同意修改格式
Yedda avatarYedda2009-01-19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