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規中規定
第五條
交易文張貼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直接刪除文章並處水桶一周:
一、交易結束後未修改標題類別文字為[售出]。
二、內文未包含所在縣市及售價。
三、鄉民每人七天內有兩篇以上。
前項第三款之時間以張貼日期起算。
今天PO文交易時
版主說我上次PO文是上周一下午1:35左右
這次PO文是 周一上午8:30左右
才過了6天又19小時左右,所以就刪了我的文章了
關於對版規的理解,我以為"日期"應該指以"日"做為結算
七天,就是8/13我PO文,到8/20就可以再PO
但是版主是以"時"做為結算,也就是要滿168小時整才算七天張貼日期
七天,是8/13 X時Y分,到8/20 X時Y分才可以再PO
不知道各位版友的認定是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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